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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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條例(二)

離婚與再婚的條例(二十四1-4

二十四1人若娶妻以後,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就可以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

不貞可治死

二十四章跟二十二章講的並不衝突。這一節講的是:不喜歡她,就跟她離婚。二十二章的不喜歡很嚴重,就是她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置她於死地。這兩個不衝突。如果結婚後,新郎發現新娘沒有貞潔的憑據,那是可以置她於死地,這合神的規矩的。

「休妻」原則如此,彈性運用

二十四章講的就是在婚姻中一般的,這當然引起很多爭議,包括耶穌的時候。《馬太福音》五章、十九章都討論到這事情,這就變成休妻的原則,什麼情況可以休妻。再一次我們相信舊約、新約;耶穌的話、先知的話;耶穌的話、保羅的話,原則都不會衝突,應用上則可能有些彈性。

耶穌在新約講根本我們不可以休妻,因為神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但舊約這裡明明講: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他,可以寫休書。我們單單從舊約來看的話,的確沒有離婚,只有休妻這事。也就是丈夫可以把妻子趕走;妻子不可以休丈夫的。你說:不公平。但我們還是說:是公平的。不但公平,而且合理,這是對女性的一層保護。我們要盡量知道,在罪惡的世界裡,女性比較勢單力薄,盡量忍辱負重對你比較好,不要天天就想休你的老公,因為這對你的傷害是更大。我們也不是說不要男女平等;也不是說不可以離婚。我們這堂課上不是討論婚姻的事情,我們只是說,在罪惡的世界裡,更反映出會有一些情形。姊妹就不要想去休夫,反而要在這不平等的制度下,盡量忍辱負重,學習效法基督、效法主。(編按:「離婚再婚等婚姻觀」請參康牧師個人網站,倫理回應部分http://word.fhl.net並康牧師著作:「基督徒最後的試探」)

這一節講到兩件事,第一個就是說:休妻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雖然不喜歡就可以休她,但這裡還是要有一個正式的寫休書,要有文字,不是說說就可以,所以不容易。

第二個就是見他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什麼是不合理的事?很多解經書大概有兩派講法:一派是說一定要是淫亂,或違反了十誡才可以休,這是比較嚴重的;另一派是只要飯燒焦了,不喜悅她,就可以休了。因此這個舊約裡的規定,好像對女人是極大的不公平。

耶穌的意思是保護女人

耶穌的回答是:摩西說因為你們心硬,所以准你們休妻。意思是摩西也知道,上帝也知道這個世界可惡的丈夫非常多,而你們心硬,不太能夠教導你們成為一個好丈夫,所以,與其你的妻子在你家裡,因為你心硬對她不好,而你繼續的傷害、虐待她,不如准你們休妻。因為你們心硬的丈夫,既教不會你要愛妻子,妻子反而要受苦、被虐待,與其這樣,不如她免這虐待,被你休掉還好一點,所以摩西准你們休妻。意思其實還是保護女人。那種男人,若不准他休的話,妻子可能會被他虐死,不如讓她出去吧。你說這又是偏袒男人,不會的。各位你要想到,總要用永恆來看:他真的把妻子虐待、打死了,那也不過是三、四十年,後來他在地獄裡卻是很長時間的(但我們不要有那報復的心,說這樣算算還合理。)這麼痛苦,這麼不好,就讓你休吧。

耶穌不允許人休妻,這是對基督徒講的!你應該繼續的愛你的妻子,除非是犯了淫亂。就算淫亂,坦白說,也不是就不可以挽回。我們用舊約、新約共有的原則,如果丈夫是賭博或暴力、吸毒成性,就算不是淫亂,也未必不構成休妻或離婚的原則。我覺得在這些事上,我們既要嚴格,又要有彈性,要抓住重要的精神:兩個人在一起,真的是有人不受教、心硬時,我覺得神是允許離婚的。只是我們靠主的恩典,希望把上帝的愛更多活出來。

所以「休妻」這事是保護妻子,不要妻子一直被虐待。同時也是慎重的行,不是隨口說,而是寫了書信後打發她離開。

二十四2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離婚後可以再嫁

這裡說可以再嫁,但耶穌說不能。原因我覺得也是要保護婚姻,防止非法的變成合法的。如果婦人有了淫亂,離婚了,那不是她就名正言順的可以跟奸夫結婚了嗎?耶穌說,還是不可以。就是怕你這樣,所以就先講。如果是犯淫亂離婚的,你再娶她,還是犯淫亂,所以耶穌想得很周到。但在這裡,因為人心硬,不一定是淫亂的關係,可能是暴力等因素,所以離婚後,可以再嫁。

二十四3後夫若恨惡他,寫休書交在他手中,打發他離開夫家,或是娶他為妻的後夫死了,

二十四4打發他去的前夫不可在婦人玷污之後再娶他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不可使耶和華你神所賜為業之地被玷污了。

不可再嫁前夫

前面講過死人不可以掛太久,免得被玷污。意思就是咒詛和仇恨、甚至報復的心,不要留太久(所以耶穌被釘十字架,當天就埋葬了)。這裡的意思是如果第二個丈夫又休了妻子(真倒楣又被休了),或者第二個丈夫死了,這個又成為單身的妻子,不可以再跟前夫結婚。這我認為也是要保護第二個婚姻。就是說,我們人都是對現實、現況不滿的。單身的想結婚;結了婚的想離婚。因此,當對現況不滿意,一旦離了婚以後,就會又想到以前比較好。人就是這麼幼稚,沒有到手的比較好,一萬遍也不會悔改,那就可能又發生奸情。所以上帝在這裡就講到說,你一旦離開了,就不要想再回去,防止以後第二個婚姻的不幸。所以即使是死了,也不要再這樣想。這都是主一些很有智慧的防範措施,當然我們在運用時,也還是要有彈性,要抓重重點。我不是一定覺得不可以重修舊好,事實上還鼓勵這樣的事,但一旦有了新的婚姻,我想該照這原則去行。

新娶妻者免服軍役一年(二十四5

二十四5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什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這在二十章已經看過。再一次,我們看到上帝的體恤人!不可讓他從軍,因為一方面會讓他不專心,一方面對新婚的妻子也不合理,要讓他所娶的妻快活。這原則在《哥林多前書》七章,就變成永恆或長期的事了:沒有結婚,專心服事上帝;結了婚,就要照顧你的妻子和丈夫,不要一天到晚想到教會裡的服事,這才是真實的服事上帝。

拿人當頭的條例(二十四6

二十四6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當頭,因為這是拿人的命作當頭。

這一節要與後面第10-13節一起看。

不可拐賣人口(二十四7

二十四7若遇見人拐帶以色列中的一個弟兄,當奴才待他,或是賣了他,那拐帶人的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這不可以有!販賣人口也是有很嚴厲的處置。對於性的錯亂和不尊重人的生命,都一樣是有很嚴厲的處置。

大痲瘋條例(二十四8-9

二十四8在大痲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

二十四9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是關乎「聖潔」與「衛生」

大痲瘋的災病,《利未記》十三、十四章特別講到。表示聖潔也好,衛生也好,上帝都非常看重。聖潔就是罪惡不容他擴散;衛生就是疾病不容他擴散。所以不管是在罪惡的事,或衛生的事上,有病或有罪的都要盡量的隔絕、消除。罪人悔改了,就是要用贖罪的方式,把罪停止。若是疾病,就常要把房子、衣物燒掉,這很合衛生。大痲瘋是古時候很嚴重的一個病,所以就有很嚴厲的隔絕、觀察,務必要到他(就像前陣子SARS時)的隔離期是安全了,才可以回到社會裡。

米利暗因驕傲自大毀謗得大痲瘋

這裡也特別提到米利暗的事(民十二10)。米利暗長了大痲瘋,就要關鎖在營外,一直到她好了才回來。其實米利暗的事,就是指兩件事:一個就是任何人得了大痲瘋,一定要完全好了,才可以回到人群中生活,這是指衛生。另一個就是在罪惡的事上,也是希望他完全得潔淨了,可以過聖潔生活,比較不會影響到其他人之後,在教會裡才可以有一個重新團契生活。這個我們今天在教會裡已經沒有了。《馬太福音》十八章有講到懲治、隔絕的方式,比較沒有講到什麼情形下,才可以逐漸的回來。聖經沒有規定,我們就不要擅自做決定。原則上,舊約講他要完全好了才能回來,也是對的。在教會裡,我們應該對罪人寬大、赦免,但對他惡劣的影響,我們也應該徹底的隔絕。米利暗曾經因為驕傲、自大、犯上、倚老賣老,以為是摩西的姊姊就可以毀謗摩西,而被上帝責罰。這是其他的大痲瘋病沒有的情形。所以要記得米利暗事件的結果和原因:一個是說隔絕到完全好了(就是結果要夠好了),才能回來。另一個就是原因,要記得米利暗是因驕傲自大毀謗得到這個,所以我們生活中要謹慎,不要在這些事上得罪上帝。

再論拿人當頭的條例(二十四10-13

二十四10你借給鄰舍,不拘是什麼,不可進他家拿他的當頭。11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貸的人把當頭拿出來交給你。 12他若是窮人,你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13日落的時候,總要把當頭還他,使他用那件衣服蓋著睡覺,他就為你祝福;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你的義了。

不可拿走人的生活必需品做抵押

前面第6「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什麼是「磨石」?今天我們也不太有這東西,就是每天燒飯做菜必要的廚房的家俱,每天要磨磨子。耶穌說祂再來的時候,有女人在磨磨,這是每天都要做的。今天不要說我們廚房裡沒有這石頭了,現在大家都在外面吃飯,不開伙,你要把我煤氣爐拿走一個月,我們也不一定會死掉。要把它了解成是:每天人要生活必須的東西,你不可以拿這個做當頭,你拿了這個東西,他就沒飯吃了。

「當頭」,我們今天也不太懂。我小時候還有當鋪,現在大概也有很多的變化。當鋪通常就是救急用的:我今天真的沒飯吃了,所以要把我的戒指衣服貴重的東西拿去當,換一點現金,然後來救急。以色列也有這情形,當實在很需要、很急時,就拿一些東西去當。那時候也是匱乏的經濟,今天你什麼時候看到抱一塊石頭去當鋪當?又不是鑽石。但那個時候,磨石還很實用。鑽石那時可能還沒人要,又不能吃,又不能用,只能看一看,不要也可以。可是磨麵粉的石頭,是每天都實用的,所以這是可以當到錢的東西。可是神說:你不要把這些東西拿去做當頭。也就是說,人家如果真的很需用,你就幫助他,或者他就用他比較不是那麼實用的東西,譬如鞋子,來抵押(這都跟今天的價值觀不同:今天越有價值的,是越不實用的東西。實用的東西,像米之類的,根本沒有人要。都喜歡那些在台灣一萬年也不會穿的貂皮大衣)。神就說:越實用的、越是每天要用的,越有價值。你不要把它拿走,拿走了他沒辦法生活。

站在外面等--幫助人要注意態度

10節看到神真是很細膩。這裡真是說到你在幫助人的態度,不要是「嗟來食」。如果你一定要拿很重要的東西,你不要進到他家拿,要站在外面,等他拿給你。很多時候我們幫人時,那個態度真的很強悍。便哈達對亞哈也講過這樣的話:把東西給我,我還要到你家裡去搜!那就是吆喝,就是嗟來食,就是神氣。

神禁止幫助人的人有神氣的態度!你真的幫助人,他向你借錢,然後他要把東西給你折抵,你不要進去拿,讓他拿出來給你。11「站在外面等」各位,本來應該是借錢的,在外面等,現在是借錢給別人的,在外面等。我覺得這都是很值得我們思想的:幫助人、扶持人、奉獻的時候,不要有自大的態度。

寬還人的抵押物使你得神稱許

這一段「拿人當頭條例」的重點,第一個就是:他每天所需的,你不要拿去做抵押物。第二個:如果一定要拿的話,你不要很神氣,要站在外面等他拿出來給你。第三個:他當天錢實在還不了,你也要把這抵押物(一個是磨石、一個是衣服)還給他。你說,他錢還沒還我,我衣服就還他嗎?是的!神說,你對他好一點,這樣他會為你祝福,這樣神會以此為你的義。

我們一再講過,我們沒有義,義是從神而來的。但當我們領受了神的恩典,希望在行為上也有良善。因信稱義之後,我們有行為上的義,就是對人的良善。憑著信心領受了上帝的恩典,我們對人良善,而且這個良善,不只是你對人好而已,還有你這信心和行為的好,讓別人有祝福。這些都是原則、概括的說法,這世界上有些人,欠了你還不了,你說算了,他也不一定會祝福你,他也可能忘恩負義、恩將仇報,不祝福你。這都是概括的說法,對人良善,他也對你良善了,神就以此為義(13節)。義真的是良善的果子。我們不是只是對人好,對人好的結果,是讓人因感謝上帝也能對你或人發出祝福,那才好。所以在教會裡,對別人好,不是只是散財童子般的給你好東西(我們傳福音對人好常常都只是讓你吃喝一下),我們乃是希望人領受了福音後,生命有改變。而不是只是給他一些物質上的東西。社區服務千萬要記得這,不是只讓人覺得教會很舒服而已,是希望你的服事讓他也成為一個服事的人。

雇工條例(二十四14-15

二十四14困苦窮乏的雇工,無論是你的弟兄或是在你城裡寄居的,你不可欺負他。 15要當日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因為他窮苦,把心放在工價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

這講得也真是很有意思。上帝有的話講得很粗枝大葉,但有的時候又非常細膩,真的很能體恤人的苦情。

早一點給工價

這兩段講到說:不要欺負窮乏的人,包括在很多方面:你不要拿他每天所需要的東西做當頭、不要對他吆喝(像波阿斯對路得說,我已經吩咐我的僕人,不可以欺負你。因為他們是窮人在這裡拾穗,管家的可能都很神氣)、他還不了錢時,還是要把當頭還給他。還有就是:給工錢,要早一點給!我們當然記得《馬太福音》二十章那葡萄園的比喻,是到日落才給,這不並跟此處違反。到日落才給,是講好的,是臨時工。做完了再給,免得你開小差,拿了錢不來做事。

「給錢要早一點給」這一點很特別。我想有些世俗的機構,比有些教會做得還要好,薪水是你還沒有做工,就先給你。大概所有的老闆是希望後給;員工都希望先給。不過就是看:你是不是會替別人想了。當然這世界很多人會耍詐,給了錢他跑掉。重點不是先給、後給,而是在一般情形下他會工作,而你有能力時(或你比較可能欺負他時),就先給他。早一點給他,不要等到日落,讓他心裡一天都在惦想:今天會得多少錢。這一點,《馬太福音》二十章的作法也有一個好處,先講定今天你會得多少錢。先講定、先講好,是好的,我覺得這些都是我們基督徒需要學習的(甚至向今世之子學習。他們在這些事上都比較仔細)。我聽過有這樣的事:請人去講道,等人答應了之後,再跟他說請你自籌旅費,叫人心裡做難,答應了不去不好,又不講清楚,等於在愛、奉獻精神等等的大帽子下,強逼人就範。這實在下流,應該先講清楚。在世界也是這樣,講定了來這裡做什麼工作,薪水是多少。可是教會機構裡就常在這欺負人,包括聘牧時,都不講好,因為一提就是沒愛心、是雇工心態。對!這人要講條件的話,可能沒有愛心,不過你存心在坑人的時候,也是一樣沒有愛心。我覺得這些事上,每個人常常都是要佔便宜、利用人,而且用愛心、用聖潔來做你自己自私自利、下流行事的藉口。這都很不應該,你在聘人的時候要替他想,要盡量講清楚,他應該做什麼事,會得到多少錢。我們在這些方面都太缺乏了。

在這裡,你看到上帝說:尤其他貧窮,非常需要錢,你就更不要因為他需要,而利用他。發錢的時候,又扣來扣去。這種事世界也常常有(就像試用期間,拼命苛待你)。人有很多的狡猾,希望我們不要在這些惡事上精明,要學習著因著上帝的恩典善待人家。

這裡講得特別生動的就是:他窮苦,所以把心放在工價上。他做工時,一直在想,我今天要得多少錢。你要先給他,不要叫他擔心!他在擔心,拼命求神時,聖經上說,他一求,你就有罪了。這上帝講得很重:只要他一求,你就有罪了;只要他一祝福,你就有益了;只要他一咒詛,你就慘了!各位,我們叫多少人在求上帝?我們叫多少人在祝福我們?你的生活是一個苛刻的、小氣的、令別人天天在那裡擔心的、求告神的時候,你不知道有多少罪。我們可能從來沒有想到,在聖經裡,這也是一條罪:當人家因為你的苛刻,在拼命求神的時候,你就有罪了!

不可因子殺父(二十四16

二十四16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人為自己行為負責

《耶利米書》三十一章、《以西結書》十八章都講過這。一方面我們說上帝很公平,不因為父親的罪而刑罰兒子;一方面我們也承認祖先的罪惡,也可能遺傳、影響到下一代(不但可能,一定是)。上帝是公平的,我們承認三、四代,千代的影響都會有,包括你犯罪會影響到下一代(如污染河川)。只是上帝總是因著祂的恩典,把壞的影響減少到三、四代,把良善的影響延長到千代。所以父母的罪或良善,多多少少還是會影響到後代。但每個人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不因父殺子在《列王記下》十四章6節也講到:就是有人殺了君王,他兒子就位時,沒有殺兇手的兒子。人和人之間會受到各樣的影響,但我們每個人還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新約、舊約都是如此。

不可屈枉正直(二十四17-18

二十四17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 18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要體恤人的軟弱

寄居、孤兒、寡婦,都是比較貧窮可憐的,你要對他有良善,不要欺負他。「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意思就是,你曾經餓過肚子,你知道餓肚子的痛苦,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是我們人很容易忘記,甚至受到傷害,不但不對別人有良善,反而有報復的心。媳婦被婆婆欺負了,不是以後作婆婆了,就更善待媳婦,反而因為自己曾經被欺負,就變本加厲的傷害媳婦。這都是我們人很普遍的罪惡,求神赦免。

要記住上帝的救贖和懲罰

更要知道耶和華曾經救贖你。要記得你是怎麼被救贖的,也就是記得那些欺負你的埃及人,後來受到多大的打擊,所以你今天有能力在幫助人的時候,你卻用能力去傷害人,那會受更大的處罰。一個是你曾經軟弱,要體恤別人的軟弱。第二個是你曾經被強悍的人欺負,現在你強悍了,不要去欺負別人,免得上帝在救贖別人的時候,也刑罰你,如同祂曾刑罰過欺負你的人一樣。

 

收割莊稼條例(二十四19-22

二十四19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20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21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22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這在《利未記》十九章、二十三章都提過。《利未記》十九章甚至講到:你不要割盡田腳。就是不僅割剩的不要回去再拿,留給別人,有時還要故意留一些給別人。當然這都是神給我們的尺度,你可以很寬鬆,也可以很苛刻。田腳可以很小,也可以很大一塊。你可以留很多,也可以留很少給孤兒寡婦。神沒有很嚴厲的規定,我們自己憑著信心、憑著感恩的心,盡量善待人,這才好,神會在一切的事上賜福我們。神已經賜福我們,我們因著祂的恩典,會賜福別人,而神就繼續賜福我們。這對孤兒、寡婦,對你自己,都是好,上帝喜悅我們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