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章-6章)
自五章至二十八章所载,全是摩西对会众重申律法,所申律法约分三种:一种关于信仰方面的——即言百姓应如何敬事上主,远避偶像,而为神的好子民;一种关于国家方面的——如为君者为民者,果应如何表显其无愧为神的选民国;一种是关于社会方面的——如彼此待遇之本分等等,以显明其文化之程度。自五至十一章多是关于十条诫,也是关于信仰方面的;于五、六章所述是重申十条诫命;于七至十一章所述是摩西将此诫命交于会众,并劝会众当守之言。以色列会众要到迦南,立一新选民国,宜首先注重神的十条诫命,因此十条诫命,即包括了对神对人各方面一切的本分:
一、传十诫的来历(5:l-6)
此时摩西特召集会众,对他们说明诫命的由来:
(一)特为当时会众 此诫命亦称为“约”,是神与其百姓立约。“这约不是与我们列祖立的,乃是与我们今日在这里存活之人立的。”(5:3)这是说明十条诫命是有永存的性质,不但是为当初,也是为今日,更是为将来,是关于万世万代的,此律法是不能废的。
(二)乃神亲口宣传 “耶和华在山上,……面对面与你们说话。”(5:4)这是说神在何烈山,即神的圣山,面对面的对会众讲话,神看会众是一体,对会众讲话,好像对个人面谈一样,十条诫是神亲口所传,可见是何等重要啊!
(三)极其尊严神圣 传律法是“从火中”,以致会众都惧怕那火,不敢上山,这是显出律法的尊严与神圣,使人不敢违犯。
(四)藉着中保经手 会众既不敢听神讲话,那时摩西站在神和百姓中间,要将神的话,传于会众(5:5)。这是出于会众的请求,与神的允许。我们今日是有耶稣为新约中保(来12:24),可以在神前,担当我们的软弱与过犯。
(五)会众必须遵守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5:6)。
1.以关系说你必须守 “我是你的神耶和华。”
2.以恩情论你必须守 “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神拯救他的子民有三种说法:
(1)赎出来 赖羔羊的血——耶稣。
(2)救出来 赖神的大能——神。
(3)领出来 赖云柱火柱——圣灵先赎、后救、再领。
(六)奉守诫命步骤(5:1) 神的诫命原不易守,究竟人如何方能奉守神诫呢?
1.听 以色列人,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
2.学 听而不明,不如不听,所以既听以后必“学习”,要明白律法的真义。
3.守 既明白律法的意义与关系,即当“谨守”,切勿违犯。
4.行 不但奉守勿违。且要“遵行”,而行所当行,凡律法要我们行的,都要勉励行去。我今日晓谕你们的律例、典章,你们要听——学习——谨守——遵行(5:1)。
如此由听而学,由学而守,由守而行,即神的子民对于律法的正当态度。
二、论十诫的分别
十条诫的分别,我们在出埃及记要义内已经论过,此处不须详言。
(一)上五条爱神 十诫写于两页法版,上五条写于一页,下五条写于一页,第一页所写是关于爱神。
1.一、二两条关于心 不可“有别神”,不可“拜别神”,“神是忌邪的,”决不许其子民拜别神。神恩亦大于刑罚,违命者罚子孙“直到三四代”(5:9)。守诫者施恩“直到千代”(5:1O)。
2.第三条关于言 神的名是神圣的,称神的名,用神的名,皆宜存亲爱、敬畏、尊重的心。决“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3.四、五条关于行 第四条显明我们的时间亦属于神,此日:(1)是圣日;(2)是安息日;(3)是祝福日(5:12-l5)。第五诫虽是对于人,也是对于神,以父母为神的代表,生育并教养儿女;孝顺父母,也就是敬爱神。“这是第一条带着应许的诫命”。
(二)下五条爱人(5:17-21)
1.六至八条关于行 不可杀人、奸淫、偷盗。
2.第九条关于言 不可作假见证。
3.第十条关于心 不可起贪心。
三、言十诫的表显
(一)表立法者之性德 律法足以表显立法者之意志与性德;我们看神的诫命,也可显见神之所以为神。
1.爱 律法首先表显神之爱,神所以立律法,无非是为爱我们。
2.义 律法是公义的,是表显神的公义,也是要人行义,但除耶稣外,决无人能尽律法之义。
3.圣 律法的总结,可用一句话包括,即:我是圣洁的,你们也要圣洁。
4.信 有善必赏,有恶必罚,信实的神,为他所立的律法负了全责;你要知道耶和华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实的神,向爱他守诫命的,守约施恩,直到千代,恨他的人,却必施行报应,决不迟延(7节,9-1O节)。
(二)表执法者之权力 律法也是表显行政者之权力,以施行其意旨。我们既是神的子民,当然神对于他的子民,有相当的权力,否则律法即等于具文,毫不生发效力了。
(三)表守法者之本分 律法更是表明守法的,有服从律法之必要与责任,以及守法之赏,违法之刑。
1.此律法不但禁人所不当行,亦示人以所当行。
2.此律法不仅为人言行之标准,且为人心灵之要需。
3.此律法非为专制之条件,乃要人精神之服从。
4.此律法不仅为宗教之规例,亦确为道德之根基。
四、守十诫的精神
(一)于个人的生活(6:4-5) 守律法的精神就是“爱”,爱的生活,即完全律法的生活,“爱就完全了律法。”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1.尽心——魂。
2.尽性——灵。
3.尽力——体。
不论我的身魂灵,要以整个的人来爱神。不但用我的体力,也要用我的智、情、志、以及我的灵性。且尽上我所有、所能,完全的奉献、交托、倚赖、顺服,从心灵的深处,爱敬我的神。
(二)于家庭的教育(6:6-9) 个人奉守、爱敬神固然要紧;训教子女,尤其要紧。神说,我为什么拣选亚伯拉罕呢?“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创18:19)
1.教导 “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6:7)无论何地、何时、皆当趁机会,尽教导之责。
2.系戴 “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6:8)。可以一睁眼就看见,一抬头即想起。
3.书写 “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6:9)。使人可以触目惊心。“你的儿子问你说,耶和华我们神吩咐你们这些法度、律例、典章,是什么意思呢?你就告诉你的儿子说……耶和华又吩咐遵行这一切律例……使我们常得好处,蒙他保全我们的生命。”
(三)于会众的谈论 我今日吩咐你们的话……都要彼此谈论(6:6-7)。近日教育普及,道义的宣传,或多借重文字。当文化未当时,自然多靠言语宣传。“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论说你的法度,并不至于羞愧”(诗119:46)。当教会复兴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玛3:16)
本章所论申命记五至六章,摩西对于会众重申十诫;于七至十一章是言摩西将此诫命交于利未人与会众。并切切地劝告会众,要谨守遵行,不可偏离左右。其最要者,即谨慎与外人往来——保守圣洁;勿敬拜偶像——保守信仰,勿与异邦联婚——保守种族。末后则言遵命之福,违命之祸(11),以为本段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