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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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拜偶像和領袖的問題

有關敬拜

十七1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你的神,因為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凡有殘疾,或有甚麼惡病的牛羊」,這不也是我們所厭惡的。你給上帝的東西是不是你不要的?不把上帝當作至寶,或我們唯一的依靠,就不會把一切最好的獻給祂。祂把一切最好的賜給我們,我們卻捨不得把最好的獻給祂。

十六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裏,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3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我們也提過亞哈王的情形,兩三個人的見證又都可靠嗎?也可能是被收買的,最起碼我們不是憑著一個人。

十七6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7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我們也知道,不一定能除掉。除掉,必須是我們心中有上帝的話、有上帝的靈。而且最好是領導的階層有。

有關審判官

十七8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9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10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11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12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13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

我們到耶和華所揀選的地方去,從前面來看都是要去吃喝、感恩、獻祭。但是這裡講到,也可能是訴訟。《聖經》講得很真實,在有上帝話語之地,在流奶與蜜之地,在上帝祝福之地,還是有爭吵。甚至很屬靈的人,也可能犯更大的錯誤。在教會歷史上,奧古斯丁馬丁路德加爾文,這些人都犯過很大錯誤。感謝主,他們在帶領我們認識這位真神的事上,實在是蒙了上帝很大的祝福──無論在神學上、靈性上,都出奇的好。但是有些時候,有些人就是有很大的盲點。我想這是神很大的恩典,叫我們不要把任何一個聖徒當作神來崇拜。每個人都有缺點,都會犯錯,但我們求神叫我們越來越謙卑,對上帝的話越來越有把握。但是,我們往往在對上帝的話越來越有把握的時候,不知不覺的把自己的看法當成上帝的看法,於是就犯下很大的錯誤。神也容許這些最偉大的、最敬虔的聖徒,在歷史上有非常大的錯誤,包括天主教或基督教。我很喜歡看天主教的靈修神學,有幾位很了不起的聖徒,但是我實在不了解:他們為什麼就是看不出來,不應該對馬利亞有那麼大的尊崇。我也不懂,有些基督徒的神學家為什麼就是會犯這些不該犯的錯誤。總之,是有我們難斷的事。在生活中發生了,我們也感謝主,讓我們就學習。

我們也一再的說,判斷、分辨是非對錯,不是一件錯誤的事。今天教會裡也還有那種看來敬虔,但非常後現代的講法──「不要吃分別善惡的果子,要吃生命樹的果子。」說這話的時候,就在分別善惡了。不可能不判斷,但總是要認識上帝,在判斷的時候不要自義,要有憐憫的心,甚至在懲治的時候,要知道我們總有缺點、錯誤的可能,就更多的倚靠上帝。要去哪裡找誰去判斷呢?我們也講過,能夠作審判官、士師的,不僅是能夠領導的,也要是祭司和利未人,今天來講就是牧師和長老。我很希奇,很多基督徒在世界上是總經理、董事長的,但一到了教會就糊塗起來,不會判斷。很多牧師在判斷的事上,也迷迷糊糊的。我覺得這都是對上帝不敬畏。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對上帝不敬畏。《聖經》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一般人不敬畏上帝,空講「愛」和「包容」,所以很多商家都爭著和教會、福音機構作生意,只賺不賠。

我認為《聖經》裡面,一個屬神的人,應該是能判斷的。包括《箴言》三十一章第10-31節講的「才德的婦人」,她在投資和買賣的事上會判斷。包括所羅門王敬畏上帝,就有智慧聰明,能夠判斷那孩子究竟是誰的(王下三16-28)?我們判斷之所以會有錯誤,就是因為私慾。慾令智昏,當我們越敬畏上帝,就越沒有私慾,越不會因為私慾判斷錯誤。在《詩篇》第八二篇,「神站在有權力者的會中,在諸神中行審判;」諸神就是世上的這些審判官。他們都是因為有權柄,卻沒有好好敬畏上帝,不但審判不秉行公義,沒有為貧寒和窮乏人伸冤,還常常在欺壓人。求神叫我們在判斷的時候是敬畏上帝的。不管我們是不是法官,或在教會作採購的,或在家中為孩子的爭執作判斷,求神幫助我們判斷,而且能正確的指導他們。

不聽的,就必治死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些我們今天在教會裡都不這樣做了,我們沒有這樣的權柄;除非我們拒絕神所建立的屬世權柄,就要被下監或治死。但是,原則沒有變──這個惡是必須除掉的。對於那不聽的人,我們就把他看作是外邦人。順服掌權的人,順服神所設立的,這是重點。當然,我們都會回到老問題,牧師很差怎麼辦?要儘量恭敬、順服;如果不能,就換教會。但是,要知道天下的教會一般灰。我們都是灰色分子,不要太譏笑別人。我們要從自己做起,更謙卑、悔改、敬畏上帝,求神除去我們心中的污穢。不是牧師、長老和其他平信徒的問題。對上帝所設立的權柄,要有一定的敬畏,這是必定要有的。

有關立王

十七14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可不可以立王,像周圍的國一樣?先看兩處經文:

《士師既》第八章第22-23節,以色列人對基甸說:「你既救我們脫離米甸人的手,願你和你的兒孫管理我們。」基甸說:「我不管理你們,我的兒子也不管理你們,惟有耶和華管理你們。」意思:「我不要作你們王,我兒子也不要作你們的王。」不要孤立的看這句話,也不要因為這人是神的僕人,就以為他說的是正確的。從上下文來看,基甸的話未必是正確的,他的話不足為法,雖然聽似敬虔,但是他跟著就講:「你們把所奪得的金耳環給我。」然後他就作了一個以弗得,把整個以色列人帶入行邪淫的罪惡中。基甸口說不要作王,但他要一個偶像在他的身邊,可能是人家來求問敬拜的時候就能謀利,我們不知道,但這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有貪婪的嫌疑。後來基甸的晚年,因為亞比米勒的事情,他的兒子全都被殺了。這跟這件罪惡脫不了關係,因為八章27節說:「這就作了基甸和他全家的網羅。」所以,基甸講的話,我們未必可以採用。

另外,在《撒母耳記上》第八章,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時候,第6-9節,「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看起來撒母耳非常的不高興,但這裡面似乎有很強烈的自憐的情緒,因為撒母耳的兒子也的確很不成器。好像耶和華也很不高興,因為立王是厭棄耶和華。耶和華叫撒母耳依從他們的話,可以有兩個意思:一是你根本就無法抗拒,他們就是這樣的人。另一個,我也要從他們不好的盼望,作出奇妙的事情。

到底立王這件事對不對呢?從這兩處來看,好像立王是錯誤的。特別是從《撒母耳記》來看,那是學外邦的風俗,所以不好。但從《申命記》第十七章這裡來看,好像「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不沒有什麼不好,神也沒有阻止立王。因此,我們在判斷一件事情的時候要小心,必須從整個《聖經》來了解。從整個《聖經》來看,任何一件事情未必不可以學,甚至都可以成為很正面的,包括外邦人的作法。甚至我們也不是從《聖經》裡學會「微積分」、「唐詩三百首」、「寫字」,這世界有很多東西是神藉著一般啟示,讓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來認識祂的。所以基督徒在這世界上,我們對這世界的文化態度,也就是倫理的問題,是很複雜的。基本上,我們承認這世界是敵擋上帝的,但是我們更承認這個世界在上帝的掌管中。所以,我們對這個《聖經》裡的上帝盡忠,全然的信靠。這個上帝不是神學家亂講的上帝,是忠於《聖經》和傳統的上帝。基督徒忠於三位一體的神,忠於《聖經》,就可以像但以理約瑟一樣,在異教裡也可以學到很多的東西。包括立王的制度。

路德來講,「你有信心,就凡事都可以作」。當然我們也知道有信心就可以作任何忠於上帝的事,不是行惡的事。如果,我們不慎行了惡,我們認罪悔改,還是可以看到主赦免的恩典,而且在這挫折中的長進。

奧古斯丁來講,「你有愛心,就什麼都可以作」。這兩個也被後世的人誤解、亂解、強解。他的意思是,在上帝的權柄、慈愛、審判和對上帝的信靠當中,我們是可以作各樣的事,包括立王。君主政治、民主政治都不是神的國度,但都可以採用──可以在某些時期多用,某些時期少用,某些時期不用,或修改的來用。基督徒有很大的自由,又有很大的不自由;自由是建立在不自由上。不自由的是我們單單只依靠上帝,以上帝的話違圭臬。這十架的窄路,從不信主的人來看,這是很大的不自由;但走了之後,就知道是非常的寬大──我們可以學各樣的東西,摩西但以理約瑟都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立王不一定是壞事情,周圍的列國也不一定是壞事。神的怒氣是在人不信靠祂──他們不是在信靠上帝的情形下來作這事。在《撒母耳記上》,以色列看到周圍四國的強盛,就認為自己的不強大是因為沒有中央集權的君主專政。因此,他們想要依靠這個政策和制度讓自己強大起來。這並不是依靠上帝,所以神並不喜悅。

十七15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這裡講到的是百姓的責任。

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

這在《申命記》一開始就討論過,在《聖經》裡民主和選舉的成分有多少呢?是有,但不是最重要的;一切以神為皈依。「以神為皈依」,連無神論都可以這樣說,異端和新派也可以說:「我們才適合神的心意。」所以到底什麼才是以神為皈依?我們看過幾個具體的例子:就是以色列人立掃羅大衛為王的過程。基本上,他們是神揀選的,所以他們被膏立:第一次是神藉著撒母耳膏立他們。這一次就已經算數,但即使是神膏立了,也需要得到民心。所以,第二次是百性很喜悅的情況下,膏立他們的。第三次被膏立是他們很有成就了,再被全體百性所肯定。因此,神並不是不看重人心。

我們也講過《使徒行傳》第六章,執事或管理飯食的被按立,和《使徒行傳》第一章,猶大的使徒職位被取代,是有人的意思──有時候在前,有時候在後。看起來:在選猶大的接替者,好像人的意思在前,人先選出兩個,實在是勢均力敵,再交在神的手裡,用拈鬮、抽籤的。但有的時候,又好像是神的意思在前面,例如大衛撒母耳的被膏,是神在先。又掃羅的被膏,是人先開始的,人先要立王。所以,從人來看,哪個先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的心必須在每一件事情上,把神放在第一位。

如何知道神揀選誰呢?當然可以說是聖靈的感動。但感動可以非常主觀的。包括:在中國歷史上,朝是一個轉戾點。一方面,佛教是從朝的時候傳入;一方面,漢武帝和漢文帝非常迷信,所以很多的作假。那我們如何知道誰是神揀選的?我們可以說,在今世沒有一個客觀保證的方法。因為所有你說是神揀選的,都還有我們主觀的成分。即使天上顯出幾的大字,說:「我揀選大衛。」我們又怎知這些大字不是人做出來的。在人間很難說,任何所謂的客觀,都有可能是人捏造出來的。包括我們自己怎麼是神的揀選?當然加爾文就會說:「我們有聖靈在我們裡面為印證,我們就有把握了。」這是對的。但我們還是分不清楚是聖靈在我心裡作見證,還是我的心理作用。常常我們很有信心的時候,我們會說:「聖靈在我們裡面讓我確信耶穌是救主。」這種一飛沖天,認為神給異象,要大張旗鼓要作事的人,常常也容易跌入谷底,不但不容易爬起來,也很難以扶起來。就算看起來,他一身都很穩健,你又怎麼知道那真是聖靈的工作,也許他天然的個性就是如此。我們在這些事上,恐怕一方面要更謙卑,知道是在神的手裡;一方面也要更有把握,相信自己是得救的人,相信耶穌是救主,相信我們信的是眞神。我們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嚴刑峻法之下,或天天都很倒楣,今天死這個人,明天病那個人,我們是不是就失去起初所信的。我們是很軟弱的,凡是說我不會軟弱的人,你長期生個病、受打擊看看,都會動搖的。我們求神保守。

這裡的重點是「你要立耶和華你所揀選的人」,我們實在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當然我們可以說,他的戰功要如何,道德要如何,是不是口頭上信主,行為上有見證……,這些都是我們的參考,但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到底誰先選,誰後來決定?上帝在歷史中又怎麼用人來篩選?這些都是我們不能完全把握的。不過,籠統的說,仍有一個大方向,我們要立的人是耶和華所揀選的人──最少,他所活出來的樣是和生命,要合乎《聖經》、十誡、十字架道理的,也是合乎基督心意的。

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這並不是「種族歧視」,而是「在你弟兄中的」你會比較知道和認識他──是不是信靠主的、是不是有見證。尤其這個團體名義上還屬主的話,我們希望聖靈再裡面有億些工作,使弟兄姊妹知道誰是上帝所揀選的。這在後來選監督、長老、執事的時候也是如此──要選好名聲,是眾人所知道的(徒六3;提前三7)。當然,好名聲也不是一個絕對的標準,很多人實在是一個好人,實在是一個被主所喜悅的人,卻是被這個世界和墮落的教會所恨惡的。這在《聖經》和教會歷史上都可以看到。好人是被壞人恨惡的;如果壞人當權,好人就非常倒楣。但是一般來講,我們會說,有一個好名聲是一個比較好的參考。

十七16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所羅門犯的罪正在這裡,這記在《列王記上》第四章第26節,第十一章第1-4節。

「加添馬匹」,在朝的時候,皇帝特別喜歡千里馬,因為牠象徵強壯、強大的力量。這不是壞的事情,但當它變成耀武揚威,為自己建立權威,去侵略別人,這就很壞了。所以,「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看似小事,但代表的卻是所謂英明的君主和帝國主議的特徵──要自己強大。「加添馬匹」,跟美國蘇俄要加添飛彈和坦克車是一樣的。這是可憎的事情。我們承認在罪惡的世界,某種防禦的方式是需要的,但是不斷的加添武力,只是不斷的自大和不安全感。越自大,越窮兵黷武,傷害人,就越沒有安全感,怕人家來傷害。越怕人家來傷害,就越窮兵黷武,就越樹立敵人。這是一個惡性循環。這裡「加添馬匹」就是虛榮、驕傲和強權政治。是神所禁止的。

另外,常常良馬都生在不毛之地,包括我們中國,所謂的良駒都在塞外。很奇怪,在不毛之地,像阿拉伯國家,不是有良馬,就是有石油。這也是一種力量。這在神學上是不是有什麼意義?是不是神在這些貧瘠之地也有一些一般恩賜?我們不知道。在埃及有良馬,是以色列人可以得到良馬的地方。這就把埃及的意義擴大了,埃及就是象徵那奴役我們的世界,但又提供我們一些享受──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的地方。以色列人在曠野,常想要回去埃及,因為有吃有喝。雖然是奴隸之地,卻是有工作保障的。這對失業的人是一個很大的鼓舞。在曠野,就沒有這些東西,而且大而可畏。所以,埃及不僅提供物質的需要、肉體的溫飽,也提供精神上的安定。在大而可畏的曠野漂流,說是自由,也是很恐怖的。

我認為:所有不認識上帝的人,不會愛自由的。因為,自由代表了很重的責任,代表我們不能像公務員、傳道人的方式生活──混水摸魚,混到領退休金,在生活中沒有正面的、強烈的、主動的依靠上帝。埃及所代表的就是這種混、不長進、不跟隨上帝的、奴性的,有東西吃就好了。上帝的帶領常常是恐怖的,不知道明天是如何的?在曠野,明天要走哪一條路並不知道──是經過死陰幽谷或青草地、溪水旁。這種信心,是我們這些沒有安全感的人不願意踏出去的。埃及就是提供這些叫人不去跟隨上帝的享受或需要。所以,回埃及就是不要好好信靠上帝;另一方面,對王而言,回埃及就是加添馬匹。去埃及的路,基本上就是回世界的路。基督徒應該拒絕。不過,所羅門沒有犯這樣的罪──讓百姓眞的回了埃及;但是所羅門的妃嬪使百姓陷入網羅──拜埃及和外邦的神,他們的心回了埃及。所以,重點不在身體上的回不回埃及,而是我們的心是不是倚靠上帝。

《耶利米書》第四十二章第13節~四十三章第7節也講到說,他們在亡國的時候,神也禁止他們回埃及,寧可去巴比倫。重點不在埃及巴比倫的好與壞,而在他們是不是順服上帝的領導。

百姓的責任在選耶和華所揀選的人,不要選那些陌生的、你不認識的人,以免把異教帶進了來。王的責任就是不要窮兵黷武,不要霸道,更重要的是不要讓全國的百姓為了某種的好處,心就回了埃及,被奴役。加拉太的人卻是這麼快就回去了──他們離棄信仰,去從別的福音(加一6)。保羅就責備他們。

十七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王常常是代表國家。什麼樣的人,就選出什麼樣的縣市長、民代、立委、總統。我們常常是「自作孽,不可活」。當你在罵政治人物的時候,其實都是自作自受。如果你覺得無奈,你所選的並沒被選上。你的無奈只有歸向上帝,因為大家都是瞎眼的,所以福音工作比政治重要的多。當然神也不是叫每個人全時間傳福音,神給你的責任,或是在政治、在社會、在其他方面作清流,也很好。不過人如果不依靠上帝,你作的也只是應聲蟲,不會真有正面的作用。

「多立妃嬪」、「積蓄金銀」,也是王容易犯的毛病。王容易犯的毛病,就是國容易犯的毛病。因為什麼樣的王,就有什麼樣的百姓。什麼樣的百姓,就立什麼樣的王。誰也不能怪誰。

多立妃嬪

我們解經能夠盡量的嚴謹,雖然我也常常提到「靈意解經」合理的地方。那是《聖經》所允許的,甚至耶穌和保羅都這樣作。這跟現代教「解經學」的老師或書說的不一樣。常常「解經學」的老師跟著世界的方向去走,不是從肯定《聖經》的權威來講的。我們不放棄向世界的學習,但是要以《聖經》為主。在解這經文或《聖經》其他經文的時候,會碰到難解的地方,不能解得很通。很多解經家會說《舊約》的時候,神沒有什麼責備「多妻」,包括列祖和大衛所羅門。當然我們可以說,擺明的從《聖經》可以看見「多妻」的下場是多麼悽慘,例如:亞伯拉罕雅各。這樣的說詞,還是缺乏《聖經》直接的根據。因為神沒有明明責備的,我們也就不能把話說得太滿。如果一夫一妻很好,就烏利亞來講,他的下場也很悽慘。所以,我們不能用成敗來論英雄。因為在這罪惡世界,不是你一帆風順,就一定是有神的揀選和同在。可能剛好相反。

所羅門立妃嬪的事,我們也沒有看到《聖經》很直接的責備。比較多的責備是那些妃嬪勾引他拜偶像。如果這些妃嬪沒有勾引他拜偶像,搞不好《聖經》就沒有記載了。因此,在《舊約》的時候,或異教國家還沒有接觸福音的時候,除了耶穌的話以外,《聖經》沒有太多經文去責備「一夫多妻」。當然,如果我們從耶穌的話來找「一夫一妻」的證據,就沒有任何問題。因為《新約》、《舊約》都是一致的,神的心意絕不會改變。耶穌很肯定、很權威的說:人不應該休妻,也不應該離婚──「從一而終」就是神的心意(太五31-32;十九3-9)。有人說:《舊約》的時候,因為人的軟弱,不好教導,神就容許這些政策。這些話我都同意,但我覺得基本上要因著耶穌的話,當然這也就夠了。

有人說:「不可多立妃嬪」,就是反對多妻,反對君王有妃嬪。我覺得這說法這有點牽強。「不可多立妃嬪」的意思,似乎暗指「王可以有妾室」的,只是「不可多立」。但什麼叫「多」,後宮三千,或後宮三十,這就很難講。當然從今天來講,兩個就算多了。因此,如果要說「君王只能有一個妻子」,必須從《新約》耶穌的話來講,因為《舊約》並不是那麼明確。總之,王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這是好色;也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這是好強、好鬥、好勇。這對個人、國家、君王而言,都是很壞的風氣。

恐怕他的心偏邪

多立妃嬪,心會偏邪。偏邪,不一定是拜偶像。我們不必把這節經文解釋為:妃嬪會帶王去拜偶像。因為妃嬪可以是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偏邪,就是一種錯誤的性關係。人因為在男女的性關係上違反神的制度,心就會偏邪,不僅是君王、妃嬪,連他們的兒女都會陷入一種偏邪的罪惡當中──這總總不正常的人際關係,包括:妃嬪間的爭風吃醋、皇子間的奪權、兄弟的相殘、六親的不認、君主的專權……,這些在大衛的家室中可窺之一二,在外的歷史也可以看到。

多積金銀

「多積金銀」,是一種貪婪。無論是國家、個人、君王如此,都是不對的。現代的教會和神學家,常常在基本的事上沒有把握住。對基督徒而言,我們信仰的最基本總是主。常常弟兄姊妹的禱告是讓經濟復甦,殊不知復甦經濟和社會的潮流不是兩回事。經濟復甦不是壞事,但是復甦的結果,往往就是KTV多了,色情行業多了……,總之就是引人犯罪的事增加了。教育成功、更多的博士、更多的建設、國民所得提高……,如果不事福音更廣傳,這些都是虛空的、負面的,只是叫罪惡更昌盛、更智慧、更猖狂。我們說過有錢、有權、有勢、美麗、健康,絕對不是壞事;應該求,應該得。但是,如果我們連那最基本的──單單信靠耶穌都作不到的話,這些祈求都只是荒誕不經、本末倒置的,並不是一個很重要的禱告。

失業是很可悲。但很多人在失業的時候,反而更親近主;在忙碌於事業的時候,卻遠離上帝。我們都希望今生作財主,來生作拉撒路。不是不可能;但如果是這樣,最基本的,恐怕還是我們要能赤裸裸的只要上帝,而且在任何時候都要有這態度。

這裡並沒有說「王貪污」,而是「王為自己多積金銀」。個人、國家、君王,誰不希望國家所得增高。可是弱小的國家在看到美國國家所得增高的時候,就會說:「這是帝國主義、經濟侵略、跨國公司……。」這些道德名詞在社會主義對大國的批判就很多。我們台灣不是對中國也也些批評嗎?「那是泡沫經濟。」我們台灣過去不也是泡沫的很。

金銀、馬匹,都不是壞事;是不是眞的信靠上帝、敬畏上帝,才是重點。國君因為有權力,常常就在馬匹、妃嬪、金銀等三件事上,特別有能力墮落。我們可以把這個清單繼續擴大下去,包括你的知識和兒女成群。有的時候看到一些見證,老大是哈佛的,老二是律師,老三是醫生,就說:「神的祝福真是滿滿。」我們的觀念常常是「世界」,再摻一點點的「十字架」和一點點的「耶穌寶血」,這是「四不像」。求主幫助,希望我們愛主的心是成比例的增加,而且更多的增加。

十七18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19 存在他那裏;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

這在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還看得到一點影子,但實質上的就沒有了。例如:總統就職典禮要手按《聖經》宣誓、鈔票上印著“ In God we trust. ”,這些原本都很好;但現在只流於形式,就算有了,把它了解成一個律法主義,像英國的清教徒用《聖經》來治國,都不是一個正確的觀念。我們若眞的依靠上帝,用《律法書》來治國,這是學習敬畏上帝、信靠耶和華。當然,用信心來描述人和神的關係總是最好的;但在講敬畏的時候,聖靈的默示總有祂更深的意義。我們講過對神敬畏的重要。王的特點就是有權力,人人都怕他。當人人都怕你的時候,你需要有一個態度,就是你會去怕上帝。毛澤東就是一個例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卻最迷信、怕死,或怕失去權位。所謂「趙孟能貴之,趙孟亦能賤之」──如果他的人民、公安、特務能保他的權位;那麼這些人也能暗殺了他,所以就沒有任何的安全感。因此,對那些權力越大的君王,神越要他學習「怕」──不是怕別的,或怕失去王位,而是對上帝有敬畏。希望我們當中權位大的人,學習敬畏上帝,也就是信靠上帝。

抄錄、誦讀

我們說過:律法的意義在於我們的心全然的投靠上帝,歸榮耀給上帝;而不是行為上照著字句遵守而自大。「抄錄」和「誦讀」可以是形式化的,包括你是為自己抄錄一本,且平生頌讀。形式是需要,但心若不在,再多的「抄錄」或「誦讀」,也不表示你與上帝有關,或你是敬虔的。很多翻譯《聖經》的人或抄錄《聖經》的文士,並不敬畏上帝。雖然,「抄錄」和「誦讀」並不保證心是歸向主的,但是我們盡量都要有。

「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祭司和利未人的責任不只是獻祭,也包括教導人律法。

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

「一切」,就是一個字都不可少。「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並不是律法主義──憑著行為和肉體,靠自己做什麼,也為自己做什麼;而是憑著信心來遵行上帝的話,好好的敬畏上帝,來治國、愛百姓、敦親睦鄰,跟鄰國友好。。

十七20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心高氣傲,就偏左偏右

「心高氣傲」,是權力腐化人心的一個表現。人往往因為位高權重,就有能力搞馬匹、金銀、妃嬪,如果馬匹是力量、國防;金銀就是虛榮;那妃嬪就是情色,它特別容易叫人走入偏邪。因此,這種人特別需要敬畏上帝,讓上帝來提醒他,否則就會向弟兄心高氣傲。因為,人目中無神,自然是目中也無人。也就是,人只要一離開上帝,就會向上帝心高氣傲,也就是向弟兄心高氣傲。我們也要說:人若不敬畏上帝,就不會有真正好的人文主義,對人的理性或各方面也都不會尊重,像該隱亞當夏娃就是這個樣子。亞當一離開上帝,就輕蔑地說:「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這就是後現代最好的寫照。

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申命記》第八章第12-14節,「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就是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那裡是因為富有而心高氣傲;這裡是因為權位大而心高氣傲。又這裡講到人心高氣傲,就偏左偏右──不是偏這個,就是偏那個。跟前面講到「多立妃嬪」一樣,都叫人偏邪。這些都是我們的鑑戒。如果我們能遵守這誡命,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我們當然不是為了國位能年長日久,才敬畏、信靠上帝。而是敬畏、信靠了上帝,上帝就給我們智慧去遵行祂的路,且賜福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