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以色列军战胜耶利哥与艾城之后,曾聚民众大会;用未经人手所凿的石头,筑祭坛,献燔祭、平安祭;并将摩西所写的律法,抄写在石头上。约书亚照律法上所写的,宣读与会众听,并为会众祝福。似此一面感谢上主,一面激励会众的国民大会,即更惹起了迦南敌人的注意。遂即有约旦河西、住山地高原、利巴嫩山并沿海一带的诸王,即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诸王听见这事,都同心合意,聚集联盟,会师抵抗以色列军。其中有基遍城人,乃诸大族中之一,他们觉得与以色列人对敌,非上策;或者他们已经与诸王会商提议,应与以色列军讲和;只以未能得到诸王的同意,于是单独进行;且以欲得以色列军的同情,并非易事,所以就用了欺诈的手段。所最可惜的,是办事已有经验的约书亚等,竟然于未求问神之前,即擅自允许基遍人的请求,为以色列会众,留下极大的绊脚石,这是何等失败的一件事啊!
一、敌计未看破
基遍人所用欺诈的方法,虽甚诡谲,但若用属灵智慧,亦不难看破。无奈约书亚等,竟于事前未求问主,惟按自己的意见而行,怎能不受欺骗呢!这正是为警戒我们这些与敌交战的信徒,若不时时事事请求于主,亦终不能逃出他的圈套,试言基遍人的欺诈:
(一)特来求和 他们这一来,好像是假充外国尊荣的“使者”(9:8),来求和,怎能不以礼接待呢?当日希西家正是因优待巴比伦王的使者,以致全国被掳。
(二)来自远方 明言他们不是迦南地近处的人,乃是从远方来的。约书亚问他们说:“你们是什么人?是从哪里来的?他们回答说:仆人从极远之地而来。”(9:8-9)
(三)故意假装 他们来时故意拿着旧口袋,和破裂缝补的旧皮袋,驮在驴上,将补过的旧鞋穿在脚上。把旧衣服穿在身上,所带的饼都是干的,长了霉……藉此表明他们已经跋涉长途,来自远方。
(四)未言地名 他们只言“远方来的……从极远之地而来”,却不说明来自何方;为要叫约书亚等,以为连他们地方的名字也不知道,当然他们不是迦南人了。
(五)不提近事 只言神在埃及所行一切的事,并约旦河东的两个亚摩利王身上一切所行的事;而不提耶利哥及艾城的事,为要表明他们是从远方来,不晓得近处的事。
(六)称述主名 约书亚对于他们的事,当然起先必是半信半疑,及至听见他们称述耶和华的名声,并耶和华所行的事,好像他们对于耶和华也有信仰,既表示此信仰的同情,自更易入他们的圈套了。
(七)愿为奴仆 言“仆人从极远之地而来……我们的长老和我们那地的一切居民对我们说:‘你们手里要带着路上用的食物,去迎接以色列人,对他们说:我们是你们的仆人,现在求你们与我们立约。’”(9:9-10)
君子可欺以其方,基遍人说的理由既这样圆满,那于事前未请求于主的约书亚,竟然中他们的诡计了。
二、行事太冒昧
约书亚等不但未看透他们的诡计,且行事过于冒昧。其于事前未请求于主的结果,真是太失败了。
(一)受食物(9:l4) 约书亚及长老等,受基遍人欺骗的第一步,即是“受了他们些食物”。既然接受了他们的礼物,即是以他们为朋友,与他们有和好的表示。正如人同敌人握手,即表示和好之意。想基遍人所送的食物,也或是已经干的,长了霉的,以色列军竟贪口腹之欲,而渐至于失败。虽然接受一点食物,好像无关紧要,但这正是容让仇敌,与他们讲和的初步,既失一脚,即不难再失一脚了。
(二)讲和 约书亚等原是奉神的命,来征讨那些罪恶满盈的迦南人,哪有讲和之理呢?既未得到神的允许,怎敢擅自与他们讲和呢?无奈以色列人没有求问耶和华,就受了他们的食物,于是约书亚即与他们讲和,容他们活着。这是何其冒昧呢?虽然基遍人于绝望之中,遣人来求和,其所用的方法固属欺骗,他们的存心却真诚;约书亚不妨与他们讲和,体谅他们的苦心,存留他们的性命;但这是干犯主旨,且是为后世留下了无穷的祸根,怎敢冒昧而行呢?
(三)立约(9:15) 按迦南各族,原是已经罪恶满盈,主曾吩咐以色列人“我今天所吩咐你的,你要谨守,我要从你面前撵出亚摩利人、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你要谨慎,不可与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约,恐怕成为你们中间的网罗……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34:11-12,l6)又说:“耶和华你神领你进入要得为业之地,从你面前赶出许多国民,……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申7:1-4)可惜约书亚等,因为没有问主,竟然受了欺骗,忘记神的吩咐,遽然与迦南人立约,这是何等愚昧呢!
(四)起誓 约书亚与会众最失策的,是不但与基遍人讲和、立约,并且向他们发誓,以为此约不能更改的保障;因为人既是指着主发了誓,乃是准定永不改变,不论与自己有利有害,即必须照誓而行。基遍人既已得到以色列人与他们立约起誓,真可算是万幸了!所惜者,就是那未于事前问主的以色列人,既已冒昧地立了约,又大胆地起了誓,这是何等的失计呢!
三、遗患诚堪虑
以色列人与基遍人立约之后,过了三天,即知道他们是近处的人,他们的城邑就是基遍、基列耶琳等处。因而会众向领袖发怨言,不知如何处理方好。
1.可背誓约之理由 基遍人既是用圈套欺骗,好像废约也无不可。因为:一则原来所立的约,是对于远处的居民,并非对于行三日可到的城邑。二则他们是用了欺骗的手段,所立之约,当然亦可作废。三则他们既如此欺诈,不但可以废约,即严加处分,也是合理的。四则人既错行,即宜速改,不可错到底。如希律王发誓应许希罗底的女儿,及至希罗底女儿求约翰的头,希律便忧愁,此时他如果不按誓言而行,只有一个错—冒昧发誓。他竟按照誓言而行,是错上加错—既发妄言,又杀先知。所以此时会众宁肯向基遍人背誓言,将自己交在神手,听凭神的处分倒好。
2.背誓约之灾祸 既已同基遍人立约,并指着耶和华神向他们起誓。如再背了誓约,难免有忿怒,因所起的誓临到身上。圣经说:“发了誓,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诗15:4)以后扫罗王因背弃此约,受了主的重刑(撒下21:2-4)。
(二)不背誓约更不免有祸 当时保守誓约,存留基遍人的性命,固然免去一时的灾害;却是留了无穷的后患。主说:“倘若你们不赶出那地的居民,所容留的居民,就必作你们眼中的刺,肋下的荆棘,也必在你们所住的地上扰害你们。”(民33:55-56)如果当时肯在神前痛哭认错,受何惩罚,可随神旨而行。不胜于遗患后世,常被他们的扰害吗?
我们对此事最大的教训,即切勿于未祈祷求主指示之前,即随己意而行,须知我们的仇敌撒但,实较基遍人尤诡谲万端,一不谨慎,即被欺骗,敢不以此为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