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七1】「以色列人在当灭的物上犯了罪,因为犹大支派中,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取了当灭的物,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
「犯罪」希伯来语是ma`al ma`al。该动词的原意是“遮盖”,显然来自名词me`il (衣服)。所以有“欺诈”“背叛”之意。
「亚干(Achan)」七十士译本和叙利亚译本均为Achar,参代上二7。希伯来文`achar 意为“麻烦”或“制造麻烦者”。该名字显然暗示这个犯罪者行为的后果(见书六18;七4,9)。《圣经》中经常有因一些重要事件而改变人名或地名的事,作为纪念,以示辨别。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何四15中,“上帝的殿”伯特利因为其中拜偶像的行为而被称为伯亚文(虚妄的殿)。
「撒底(Zabdi)」又叫心利(Zimri,代上二6)。这种变动是常有的事。可能是因为拼写的错误,把r写成b ,m写成b 。在希伯来文中,每对字母中的两个很容易混淆。这份家谱表明亚干可能已人过中年,除非我们假定他的父辈在他们的孩子出生时已经老迈。他的儿女在这场悲剧发生时一定已经到了承担责任的年龄,可能参与了这件罪行,所以在责难逃。
【书七1当灭之物的意义】迦南人被除灭,是为了他们的罪恶(今日伦敦大英博物馆中,仍存有迦南古代遗物,显示居民的风习极其堕落)。神为了向人类显明祂的审判和保全选民的民风,所以消灭他们。今天即使神不再这样作,我们也不可效尤。「当灭之物」即属迦南人之物,代表一切与神旨意相违反的事物。这些事物必须从每一个属神的人身上除去。因为耶和华是圣洁的神。──《新旧约辅读》
【书七1~9{\Section:TopicID=133}【【【【【【【【【[犯罪的恶果】以色列人中有人犯罪,失去神的同在,这是以色列人失败最重要的原因。我们从以色列人的历史中,看见这个原则更加明显;他们敬畏神,神就与他们同在,使用他们。当他们敬拜偶像,犯罪跌倒,就失去神的同在,被外邦人所征服。他们甚至被掳到外邦,成为国破家亡的一群。罪对一个人的属灵生命,如疾病对肉体自然生命一样;又如一个人带病去打仗,他就毫无力量,自身也难保!一个灵里犯罪的人,不肯认罪悔改,他就无法面对魔鬼撒但,更无法得胜!他没有能力服事主,更没有能力作美好的见证!我们看见很多事奉神的人,他们开始事奉的时候神很使用他们;后来因为一些事情犯罪跌倒,结果神就离弃他们,他们也不再为主所使用,听讲有一位事奉神的工人,他犯了奸淫,他在一间基督教学校事奉,每次参加聚会就坐在最后一行之一角,他不是参与聚会敬拜神,而是在翻查阅报纸,他根本无心听道,他与神没有正常的关系,因为他在灵里有罪,后来他就不知去向了。
一个人犯了罪,又不愿悔改对付罪,就必定大大影响他的见证和事奉的能力。最近在美国有几位出名的电视布道家,本来他们都很受人欢迎,使人得到很多益处。可是他们私生活上不检点,令他们失败跌倒;因此使很多支持爱护他们的肢体失望,还给教外的人士有机会藉此毁谤神的名。所以我们每一位愿意事奉,作主精兵的人,必须小心谨慎我们的见证生活!或许我们在事奉上满有果效,有各样的恩赐成就各种事工;但忽略了圣洁的生活,我们就会一方面去建造,另一方却在拆毁!甚而拆毁比建造更大。医生在施手术之前须作好各样准备,进行彻底的消毒,然后进入手术室;而在手术中,也必须严格全面地消毒,使病人不会被任何病毒细菌所感染,因为这是一个拯救生命的工作。传福音拯救灵魂也是关乎拯救生命的工作,这不但关系到人短暂的生命,而是关乎永恒生命的,所以事奉者必须自洁。
「你们扛着耶和华器皿的人哪。」(赛五十11下)有一个工人不小心把主人心爱的花瓶弄破,他就把裂口补好,若不细察看是看不见裂缝的;可是,这个秘密被一个工人看见,为了遮掩这件过失,他便要替人多做很多工作,以致那人不告发这事情;后来那人更诸多苛求,使他透不过气来,他好像成了那人的奴隶!这是因为他一直没有清理打破花瓶的事。今日若我们犯错,得罪神之后,又不愿意承认,我们就会成了罪恶的奴隶;魔鬼撒但就在我们身上控告我们。我们的把柄也在牠手里,我们就不断受指责,并且慢慢失去力量;神的道不能在我们身上有出路。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些黑市居民,他们被迫要接受很多恶劣的待遇,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在违法进行,时常有被告发的危机,而被解出境。为甚么他们的遭遇那么凄惨!因为他们是非法入境者,所以一天这个问题没有解决,他们就要悲惨度日。如果我们有罪,被神光照,就要认罪悔改,方能享受正常基督徒生活。若我们继续在罪中生活,不愿自洁,我们必定被撒但所箝制,在罪中被捆绑,神的能力就不能在我们身上发挥,我们亦失去争战的能力。── 刘承业《属灵的战争》
【书七2】「当下,约书亚从耶利哥打发人往伯特利东边靠近伯亚文的艾城去,吩咐他们说:“你们上去窥探那地。”他们就上去窥探艾城。」
「艾城(`Ai )」“废墟”或“堆”。这座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亚伯拉罕的时代(创十二8;十三3)。
「靠近伯亚文」七十士译本中没有这几个字。书十八12中提到了伯亚文的旷野。本节可能指艾城在亞伯文旷野的附近。
「上去窥探那地」即走遍那地。该区的地形显示,从耶利哥到巴勒斯坦中部有两条主要通道。最方便最直接的是偏北的那条,现在被称为凯尔特干河(Wadi Kelt)。这条峡谷和另外一条峡谷会合,就是离约旦河谷约八英里的哈瑞什干河(Wadi Harith)。艾城就在伯特利城以东不远的山地峡谷之间。在这种地形中侦察的人行动不易被发现。
【书七2艾城在什么地方?有何事迹发生?】
答:艾--意即一片荒废。艾城又名亚雅和亚叶(尼十一31,赛十28),后来成为便雅悯之一镇,其他位于伯特利(参18题)东南约六、七里,亚伯拉罕曾在那里支搭帐棚(创十二8,十三3)。约书亚攻克耶利哥城后,又谋攻取艾城,因亚干犯罪,致遭失败。迨亚干伏法,被以色列人用石击打毙命后,始被攻入而焚毁之(七l-3,25,八19,28),终于成为一片荒土。先知以赛亚曾说亚速王来到那里,屯积辎重军械(赛十28)。以色列民被掳得释,返回故土,稽核谱系时,曾经提到艾人的名数(拉二28,尼七32,十一31)。――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书七3】「 他们回到约书亚那里,对他说:“众民不必都上去,只要二三千人上去,就能攻取艾城;不必劳累众民都去,因为那里的人少。”」
根据书八25,艾城有12,000人。探子因为自信,显然低估了该城的防御能力。更主要的是,以色列人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没有认识到只有上帝才能说明他们取得胜利,在计划攻取艾城时没有先寻求上帝的旨意。
【书七4】「 于是民中约有三千人上那里去,竟在艾城人面前逃跑了。」
【书七5】「 艾城的人击杀了他们三十六人,从城门前追赶他们,直到示巴琳,在下坡杀败他们。众民的心就消化如水。」
「示巴琳」其词根意为“打碎”。大多数译本都把它译为地名。如果这样,那它就位于艾城和耶利哥之间,可能是一个采石场。但在附近并没有采石场。也许在当时一个采石场的遗址还没有完全消失。梵地冈版本,一些叙利亚版本和塔古姆版本都译成,“他们(以色列)人被打散”。一份叙利亚版本为“直到他们(以色列人)被打败”。这是直译而不是音译,与上下文似乎更加吻合。
「在下坡」七十士译本为“从陡峭的山”。显然以色列人进入了一个狭窄陡峭的山谷,大大妨碍了他们的逃跑。他们惊慌失措,勇气完全消失了。
【书七6】「 约书亚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长老把灰撒在头上,在耶和华的约柜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
用撕裂衣服表示悲伤和痛苦起源于很早的年代(创卅七34;四十四3)。一般只撕开外衣的胸前部分,不超过一掌宽。这成了犹太人的一种习俗,作为伤心的标志(见珥二12,13)。头上蒙灰则表示更大的悲痛或不幸(撒上四12;撒下一2;十三19)。约书亚原来一心以为会取得胜利。现在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这场失败。其实上帝的应许是有条件的。约书亚和以色列人并没有满足这些条件(见书七3)。
【书七7】「 约书亚说:“哀哉!主耶和华啊,你为什么竟领这百姓过约旦河,将我们交在亚摩利人的手中,使我们灭亡呢?我们不如住在约旦河那边倒好。」
【书七8】「 主啊,以色列人既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书七9】「 迦南人和这地一切的居民听见了,就必围困我们,将我们的名从地上除灭。那时你为你的大名要怎样行呢?”」
约书亚俯伏在神面前,求问神给他找出艾城失败的原因。约书亚固然为以色列面临的危险担忧,但是他更担忧的是『那时你为你的大名要怎样行呢?』这是他祷告的窍,他尊重神的名,他顾虑到神为神的名要怎样行!约书亚不是胡涂热心的祷告说,神阿,求你救救我们,使我们再一次打胜仗。约书亚是为神的大名担忧,好像提醒神来顾到祂自己的名。这一个中肯的祷告,得着了神的答应。
【书七10】「 耶和华吩咐约书亚说:“起来!你为何这样俯伏在地呢?」
【书七11】「 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家具里。」
「我所吩咐他们的约」特指有关耶利哥城掠物的命令,泛指上帝与以色列当初所立的约。约的基础是十诫,就是圣经所说“你所吩咐他们当守的约”(申四13)。这句话提到了上帝诫命的两个方面:“他们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原文第11节中所列的五条罪状都用连词we(又)和前面的话相连。
「诡诈」直译是“说谎”,“欺骗”。这里指他们用行动说谎。他们保守秘密,装作没犯过罪一样。说谎和偷窃往往是相伴的。
「他们的家具里」就像是他们自己的东西。一些偷来的东西是上帝吩咐毁灭的。其他如金银等是要奉献给上帝,归入祂府库的。但亚干竟大胆地私占这些东西,好象它们是属于他自己的。
【书七11】「以色列人犯了罪,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又偷窃,又行诡诈,又把那当灭的放在他们的家具里。」
亚干所犯的罪有四:(一)「违背了我所吩咐他们的约,取了当灭的物」,意思是他犯了违背神命令的罪。在我们行事为人生活中,凡是不法、不义的行为,或触犯神公义的律法(命令)的,都是犯了亚干的罪(参约壹三4;五17)。(二)「又偷窃」,即偷拿也。神原吩咐说「惟有金子、银子和铜铁的器皿,都要归耶和华为圣,必入耶和华的库中」(书六19)。故指明亚干偷窃神的物。我们若把当奉献给神的物据为己有,就是偷窃神的物。(三)「行诡诈」。「诡诈」即欺骗。亚干拿了,却伪装没有拿,这是诡诈。比方把手按在奉献箱口上,佯装奉献,这也是诡诈。(四)「放在家具里」。意即将犯罪的事实,摆在叫人看不见的地方。属灵意思,即遮掩罪恶。─ 郑天福《往下扎根?向上结果》
【书七11不要忽视微小的罪和罪的连锁性】在小事上犯罪,犯罪的胆量就会大起来,逐渐犯上更大的罪。俗语说:「少时偷针,大时偷金」,这是心态上的改变,进而成为习惯。有一个故事,讲及一个中东人,在沙漠中生活,在晚上睡觉时,他的骆驼向他讲话:「主人主人,我在外很冷,恐怕我很快凉生病,就不能在明天起行!可否让我将鼻子伸入帐幕,好使我不致冷倒?」主人便答应牠的要求。过了片刻,牠又讲话:「可否让我的颈项进入?」主人又答应了。及后牠不断要求,要使前脚、全身和后脚都一同进入账幕里,最后整个帐幕就倒塌下来。这个故事给我们知道,罪恶引诱是会得寸进尺,起初是慢慢地工作,就如罗得往所多玛挪移帐棚一样,是渐进的,后来更住在那里,这是他沾染的过程。我在外国进修时,有一节圣经给我很重要的提醒,那是(路廿二31):「主又说:『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耶稣在彼得未跌倒不认主前曾提醒他,撒但攻击他们如筛麦子一样。若你在农村生活就会见过农夫筛稻米,把榖筛去,留下粗壮的米粒。农夫筛稻米也是慢慢来,就如魔鬼撒但对付我们一样!牠不会一下子叫我们离弃神,或是很大的反叛,而是让我们不自觉时渐渐远离神;牠经常用怀柔手段,开始时影响我们的灵修生活,使我们不重视读经祈祷,又轻看参与聚会,对讲员诸多评价和不满,慢慢我们就会减少参加聚会;或在聚会中心不在焉,最后甚而停止聚会,渐渐地我们的灵性就退步。
我记得在读书的年代是寄宿的,有一年与一位弟兄同房;那位弟兄要负责清洁的工作,有一次有人送他一大罐植物油,他便放那罐油在厨房,给大家共用。在几天前我曾经买了一罐较小的植物油,我那时就起了贪念,把自己的油收起来,单是用那位弟兄拿出来公用的油。在这件小事上,我实在有软弱,晚上灵修时神就责备我,我心里感到很不平安;并感到不能专心读经和祷告,心灵中似乎很不舒服。过了一段时间,当我反省时,神就指出我的贪心,有自己的东西不用,而占人的便宜。那晚我就祈祷认罪,并且在第二天一早起来时,就向那位同学道歉,承认自己的过错。经过这事后,我的灵修就没有甚么困难。回想起来,我深深感到神怜悯我,当我们在思想、态度或行为上有不对的地方、圣灵就指出我隐而未现的罪;除去我与神相交的拦阻,及与其他肢体关系的过失。所以我们不要忽视很微小的罪,并且要正视和对付一切微小的罪。── 刘承业《属灵的战争》
【书七12】「 因此,以色列人在仇敌面前站立不住。他们在仇敌面前转背逃跑,是因为成了被咒诅的,你们若不把当灭的物从你们中间除掉,我就不再与你们同在了。」
「被咒诅的」或“归于毁灭的”(见书六17)。这个咒诅的意思是,占据当灭之物的人也得毁灭。这个判决在宣布咒诅的时候无疑是人人都明白的。亚干还亲眼看到耶利哥的居民因犯罪而毁灭。尽管如此,他还是选择犯罪的道路。罪恶的最大欺骗性在于,它会让受害者认为自己能逃脱惩罚(见创三4;传八11)。
【书七13】「 你起来,叫百姓自洁,对他们说:‘你们要自洁,预备明天,因为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这样说:以色列啊,你们中间有当灭的物。你们若不除掉,在仇敌面前必站立不住。’」
就像他们在西奈山会见上帝时一样(出十九10)。这种外在的清洁是内心清洁的标志。在危难的关头务要自省并真心悔改。这里所吩咐的自省给了亚干一个省察和承认自己罪行的绝好机会。但是罪恶有一套特殊的办法使人心地刚硬,减弱他们对罪的厌恶。亚干到迫不得已的时候才认罪,但依然没有真心的悔改。他可能自以为别人和他犯了一样的罪。一个犯罪的人经常以为别人也犯有他所常犯的罪。
【书七14】「 到了早晨,你们要按着支派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支派,要按着宗族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宗族,要按着家室近前来;耶和华所取的家室,要按着人丁,一个一个的近前来。」
「按着支派」根据《历代志》,《以斯拉记》,《尼希米记》和其它经文的记载,以色列人十分重视保存家谱的记录。所以亚干的名字确实记录在犹大的家谱中(代上二7)。
「耶和华所取的」通过掣签(《先祖与先知》494页)。这是圣经常提到的方法。但用这种办法确认上帝的旨意要十分小心。只有当上帝借着圣灵启示说,祂希望用这种方法时才是安全的。如果上帝不参与,那它就只不过与掷币耍牌差不多。在危急中,有时上帝会亲自发言或显示直接的征兆来回答人(见士六34-40)。但祂不常用这种方法表达祂的旨意。上帝已赐给人理智。祂希望他们能培养亲自作出判断的能力。
【书七15】「 被取的人,有当灭的物在他那里,他和他所有的必被火焚烧,因他违背了耶和华的约,又因他在以色列中行了愚妄的事。”」
「他所有的」包括他的儿女(24,25节)。但上帝在申廿四16中宣布,不可因父母的罪而杀子女。各人都对自己的罪负责。亚干的家人可能参与了此事(见第一节注释),并帮助隐瞒他的罪。人不仅要对自己的罪负责,也要为袒护的罪行负责,因为他们的隐瞒妨碍了对犯罪者的公正处置。
【书七16】「 于是约书亚清早起来,使以色列人按着支派近前来,取出来的是犹大支派;」
【书七17】「 使犹大支派(原文作“宗族”)近前来,就取了谢拉的宗族;使谢拉的宗族,按着家室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取出来的是撒底;」
【书七18】「 使撒底的家室,按着人丁,一个一个地近前来,就取出犹大支派的人谢拉的曾孙、撒底的孙子、迦米的儿子亚干。」
【书七19】「 约书亚对亚干说:“我儿,我劝你将荣耀归给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在他面前认罪,将你所作的事告诉我,不要向我隐瞒。”」
【书七20】「 亚干回答约书亚说:“我实在得罪了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我所作的事如此如此,」
【书七21】「 我在所夺的财物中,看见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银子、一条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贪爱这些物件,便拿去了。现今藏在我帐棚内的地里,银子在衣服底下。”」
七十士译本为 “一件绣花的才彩色斗篷”。这种类衣服有刺绣或针织的图案(见结廿三15),价格昂贵,只有贵族和富裕的市民才能买得起。约瑟弗斯说这是一件“完全用金线织成的贵重衣服”。
亚干犯罪的步骤和一般人犯罪可能是一样的。他看见了,起了贪心,就拿走了。拿走以后,就要隐瞒。要避免犯罪,就要抵制罪恶的最初诱惑,即看一眼(见创三6)。
【书七22】「 约书亚就打发人跑到亚干的帐棚里。那件衣服果然藏在他帐棚内,银子在底下。」
【书七23】「 他们就从帐棚里取出来,拿到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那里,放在耶和华面前。」
【书七24】「 约书亚和以色列众人把谢拉的曾孙亚干和那银子、那件衣服、那条金子,并亚干的儿女、牛、驴、羊、帐棚,以及他所有的,都带到亚割谷去。」
「亚割谷」见六18;七1注释。何二15说亚割谷是“指望的门”。只要我们愿意从心中“除掉当灭的物,”上帝总是愿意把我们的失败变成福气(书七13)。
【书七25】「 约书亚说:“你为什么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所有的(“他所有的”原文作“他们”)。 」
「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原文用两个词表示用石头打,ragam 和saqal 。据说前者是用石头打死活人,后者指在尸体上堆石头,可能与sheqel(“重担”)有联系。但在《旧约》中,这两个词似乎是可以互换的,作者用了两个同义词是为了避免重复。这里说惩罚是由全体以色列人共同执行的。虽然不一定所有的人都去扔石头,但他们都在场观望,并“同意他的死”(徒八1)。
「用火焚烧」似乎是亚干和他的家人先被打死,然后他们的尸体连同赃物和所有属于他们的东西都被焚烧。被会众用石头打死是某些罪行法定的处罚方式(见利廿四14;民十五35)。
【书七26】「 众人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到今日。于是耶和华转意,不发他的烈怒。因此那地方名叫亚割谷,直到今日(“亚割”就是“连累”的意思)。」
【第七章要点:亚干的罪恶】这一次不是以色列人信心有什么失败,只是一个隐藏不露的妥协,使得信心暂时失了效能。以色列人在敌人面前逃跑,结果三十六人被击败了;在七年争战中,这是他们唯一的败绩。整个失败的过程描述得很详细,叫我们不得不留意它的教训。以色列人中既有「当灭的物」,以色列人与神之间的热线就中断了,能力之源闭塞了:以色列人第一个反应就是埋怨神,他们并不去反省;但不久,隐藏的丑行被显露了,他们便认罪,且确实地对付,执行审判。──巴斯德《约书亚记研究之三》
【书七章】耶利哥的得胜,不能用来攻打艾城。不能用昨日的大得胜,来打今日的小仗。已往的经历,不能用来为着今日的需要。信心,是从来不效法已往的。我们不能效法已往信徒信心的行为,只能效法他们的信心。
【亚干认罪(书七1~26)】
一、我看见(21节;参伯卅一1首句;师一百十九37)
二、我贪爱(21节;参六17~19;约十二6;路廿二2~6;太廿七3~5;提前六10)
三、我拿去(21节;参箴三十20;诗九十四7;六十四8首二句)
四、我隐藏(21节;参1,11;来四13)
── 丁良才《经题模范》
【亚干犯罪的关系】
一、违背真神(书六17~19;七1,11;约壹三4)
二、阻挡主恩(书七1~12;参六12~16;耶五25;三3)
三、无法隐瞒(书七1,11~21;箴十五3;可四22)──俗语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四、带累民众(书七1~5;参拿一1~17)
五、祸及全家(书七24~25;箴十五27;民十六33)
六、身受极刑(书七25~26;罗六13)
── 丁良才《经题模范》
【罪必显露(七16~26)】
一、清除罪恶的决心──约书亚了解神的心意,所以决意对付罪行,不怕麻烦,不徇人情,只遵神旨
二、太迟的认罪(20)──亚干在被查出来的时候才认罪已经太迟了,所以不能逃脱审判
三、贪心作祟──亚干承认说:「我就贪爱这些物件。」(21)
四、隐藏罪恶──亚干把当灭之物埋藏在地下(21),他以为没有人发现
五、罪恶的连累──约书亚对亚干说:「你为甚么连累我们呢?」(25)他接说:「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罪恶的连累永远是双重的:累己累人
──《新旧约辅读》
【迦南第二战──罪恶的失败(七章)】
一、罪为一切失败的主因
二、罪有牵连之力——艾城之得,本易如反掌,可是固一人之罪,竟至全军失败。罪的联贯性及步骤:
1、看见
2、贪爱
3、拿去
4、收藏
三、主如何对付罪——除了我们肯诚实悔改外,主必不以慈爱待我们
四、罪的结局——罪如毒蛇,能致人于死。我们不要以为『家丑不可外传』,犯罪不可剖白,若果如此结局必定很惨
五、当除罪——亚干除掉,以色列人得胜利
── 黄原素《约书亚记的要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