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

第六讲

上一篇   下一篇

                                  在主的心意中享用神的信實(三章)

 

我們今天要看到路得記第三章,路得記第三章裡有一些話,照著我們今天的習慣和認識來說,是有相當的困擾。但是感謝神!當祂的話語向我們一解開的時候,我們就看到,許多時候我們不明白的事情,乃是因為我們沒有把神自己的話領會得完全,什麼時候神叫祂的話向我們顯得稍微完全一點,起初我們感覺有困擾的事就好像不再存在了。

 

我們讀到第二章末了的時候,我們就留意到一件事,路得一直在田間拾麥穗,一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然後他就跟婆婆繼續同住。當然,這時間以前,她也是跟拿俄米同住,但是在這裡這樣說是有一個意思,一面是說出路得她有工作的能力,她能拾取遺落的大麥和小麥,就是到收割的季節過了,還有其他的工作她可以去做。但在這裡給我們看到,她沒有作其他的工,她就是停下來,就跟拿俄米同住,就是因著這樣一個同住,就引出第三章的事情來。

 

神話語是準確的明證

 

經過了這一段的時間,現在又停止了各樣的拾麥穗的工作,就在家裡停留下來。這樣,拿俄米就想起一些事情來,拿俄米想到總得為著路得的下半生有一個安排,因為她知道,她年紀比路得大,她離世的時候,就剩下路得孤零零的一個人。這是當時真實的情形。她拾完麥穗回來,她們生活比較上安定,生活比較安定的時候,拿俄米就為著路得有一些的設想。所以她就對路得說,「女兒啊!我不該為妳找個安身之處,使妳享福?」我們中文把它翻成「享福」,也許翻得重了一點。我們說,如果把它說成「要妳生活安定」,這樣,我們就覺得差不多。我所以這樣說,乃是就著一般人的感覺,生活上能安定就是一個很大的祝福。

 

現在拿俄米有沒有想到更大一點呢?大概在這個時候,拿俄米沒有想到更大一點,她只是想到怎麼為路得安排一個下半生安定的生活。但是我們讀聖經的時候,常常讀出自己的主觀意念出來,我們以為拿俄米在這時就已經指示路得,「妳去找波阿斯就成了」。所以在我們的觀念裡就是她去找波阿斯,波阿斯就成了。雖然我們讀下來的時候,我們也知道那個事情並不是這樣直線的進行,但是我們觀念就是這樣,拿俄米就是讓她找波阿斯,波阿斯就接過來,就是這樣。但事情並不是這樣,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路得記裡要表達出來的,就是神向我們表達的一些信息就顯不出來了。

 

弟兄姐妹,我曾經和弟兄姐妹提到,路得記有好幾方面的信息,當然,最大的那一個是引進大衛,或者說是引進國度的縮影。這是一方面,在另一方面呢,也在那裡顯明在申命記上,神向祂的百姓所說的話的兌現。士師記已經是神的話語的兌現,但是士師記給我們所看到的,是重在神的追討。雖然也有神的拯救、保護、賞賜,但是在份量上面,是神的管教與神的責備較多。所以弟兄姐妹看到,士師記的結束就是那句話,「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這是定罪的話,不是祝福的話,所以在士師記裡,雖然已經是對神話語的準確有了印證,但比較上是向神的公義那一方面傾斜。

 

路得記正好翻過來。路得記也是士師記那個時期裡發生的事,在路得記裡只是說明神賜福給祂的百姓。所以我們看到,拿俄米跟路得回到迦南地是因著一個交情,當然,也因著他們在外邦好像走投無路,但重點不在那裡,因為我們看到,神一切的管教是為要調轉我們的腳步回到神的面前。

 

現在人已經回到神的面前,神是不是還繼續追討呢?我們記得,路得她們回來迦南地,乃是因著聽見耶和華賜福給祂的百姓。神的百姓在神面前蒙神豐豐富富的給賞賜,那原因是什麼呢?路得記裡完全沒有一個正面的話來提說,但是路得記整個來說,就是說出這樣的一件事。所以我們看路得記,你看到在迦南地的神的百姓是蒙福的,連從外邦來投奔以色列神的路得也是蒙福的,你就看到一個蒙福的故事。為什麼蒙福呢?路得記裡頭沒有正面的話,但卻有正面的事實。所以我們看路得記,除了看到神的計劃在這書上,指出國度與國度的王以外,我們也看到,神的話語的準確。

 

你怎麼看到神話語的準確呢?如果光是看神在那裡大大的賜福給他們,叫他們很豐收,這個只能看見神賜福,卻沒有看見神賜福的原因。但是我們讀到第三章的時候,那就很明確的把神賜福的原因也向我們表達出來。如果我們沒有抓住這一點,我們讀第三章就覺得,聖靈為什麼記載這麼一個過程呢?拿俄米就好像只是為著路得來作她下半生的打算,再加上我們中文把它翻成「使妳享福」,那只是加強我們的感覺。但是感謝神,聖靈把路得記記錄下來,這明明叫我們看見神為什麼賜福給祂的百姓。

 

律法上的條例的實意

 

拿俄米跟路得繼續說下去,她說,「妳跟波阿斯的使女們常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屬麼?」這引出一個事實來,「波阿斯是我們的親屬,是我們的近房的兄弟,他跟我們的關係是這樣的密切的。他今天晚上,他會在禾場上簸大麥,所以我給妳作一個安排,今天晚上,妳洗個澡,安排好一些,妳到那個禾場上去。妳在那裡,但是不要叫別人發現,妳就留意波阿斯他今天晚上睡在什麼地方,妳就到他那裡去。然後,他就會告訴妳,妳該怎樣做。」弟兄姐妹們,如果用我們今天的,或者現代的,或是我們生活習慣上的那一種觀念去看拿俄米這個安排,我們都會覺得,怎麼會這樣呢?我們想不通的,這個事情不可以這樣做,怎麼可以這樣做呢?但當時拿俄米就是這樣的吩咐。

 

路得聽了過來以後,路得的回答也很乾脆,五節那裡說,「路得說,凡妳所吩咐我的,我必遵行。」弟兄姐妹們,當然,如果你要把路得跟拿俄米這兩個人的關係,看作信主的人和聖靈的引導的那種情形,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見,這裡是有一個很好交通的材料。但是我們注意,聖靈把這段事記錄下來不是為了這個,乃是為著一個更明確的表達,要叫我們明白這一段的話,我們也必須要明白拿俄米為什麼會這樣作。我們不得不要回到申命記二十五章那裡去看一些問題,我們看到那個問題了,我們就看到在這裡聖靈所要表達的究竟是怎麼回事。

 

申命記第二十五章,從第五節開始,我們唸一段,「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份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那人若不願意娶他哥哥的妻,他哥哥的妻就要到城門長老那裡說,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興起他哥哥的名字,不給我盡弟兄的本份,本城的長老就要召那人來問他,他若執意說,我不願意娶她,他哥哥的妻就要當著長老到那人的跟前,脫了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我們中文把他翻成哥哥,但不一定是哥哥。弟兄姐妹你必須注意這點,只是兄弟就好,可能是弟弟,不過按著一般來說,哥哥當然會比弟弟娶妻在前。不過在這裡不是說這個事情,這裡是說到在以色列人中間,他們需要很注意的事情。

 

永遠是神家裡的人

 

首先弟兄姐妹你注意,一個人嫁進那個家族裡,她就永遠是那個家族的人。所以這裡說到,如果那個人死了,他的妻子不能走,不能出嫁外人,要嫁給家裡的人。在新約,弟兄姐妹你也看到相同的一個原則在這裡,那是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寡婦可以再嫁,但是必須嫁給在主裡面的人。弟兄姐妹你看到,這裡有一個原則,這個原則是什麼呢?這一點我不詳細提它,但弟兄姐妹你能體會,你一進到這個家裡,你就留在這個家裡,這一個家,明明是給我們反映出在神的家裡這個事實。

 

從救恩這一方面來說,我們蒙神拯救了,進入了神的家,我們就永遠是神家裡的人。我們的救恩是有把握的,是永遠蒙拯救的,這個救恩是失不掉的。但這不是這裡所說的重點,這裡所說的是什麼?那個死人的兄弟要娶他的嫂嫂或嬸嬸,娶她作什麼?這個是重點,是主要的原因。這裡說到兩件很突出的事,第一,叫他的兄弟的名字在以色列中沒有被塗掉,第二,讓他的兄弟有後人。弟兄姐妹你看到,不叫他兄弟的名字在以色列中被塗抹,讓他有後代,因為這一個作妻子的,她嫁給他兄弟以後,頭胎的兒子要歸給那個死去的兄弟。

 

顯明生命是永存的

 

弟兄姐妹,你就看到這安排的實意,在神的面前,神記念祂揀選的人一直記念到永遠。雖然人是要一代一代的過去,但是神願意蒙揀選的人,蒙記念的人,他本人的名字固然是給數算,連他的後代在神面前也是神願意記念的。我們感謝我們的主,一個是神永遠記念屬祂的人,一個是神要讓神所悅納的人,他的生命是繼續的存留,這個人本身可以過去,但是他的生命就傳到下一代,下一代可以過去,但是這個生命繼續傳到第三代,並且一直再傳下去。你留意到,那個生命的根源還是頭一代,這一點在聖經裡是我們很容易留意領會到的。

 

神給我們看到生命這個東西,是不能,也不該有滅亡的結局。當然,人的愚昧和撒但的背逆造成一個結果,叫死亡進來,進到世間,但神不接受這個事實,神不讓這事實長存,所以神在祂所作的工裡邊,一直顯明生命是永存的。我們領會到這一個律法上的條例所表明的,我們就注意到整個路得記,從第三章到第四章就是圍繞著這一個律法的內容來作表達。如果有人不願意這樣作呢?那裡就有一個處理的方法,那個結果就成為一個「脫鞋之家」。這個脫鞋之家在神的百姓當中,是一個羞辱的名字。羞辱在什麼地方呢?就說明這一個家,不是一個跟隨神話語,服從神權柄的家。

 

神在環境上顯出帶領

 

弟兄姐妹們,我們稍微了解這律法的內容,我們回過來看路得記這一段的事,我們就看到那過程是怎麼開始,如何帶進結局。所以弟兄姐妹,你現在就知道了,拿俄米所以吩咐路得要這樣做,乃是根據這一個條例,乃是根據律法上的要求。現在我們就要留意了,這件事為什麼早不提出來?為什麼也不遲延一點才提出來?在這樣一個時刻裡給指出來,我們注意到這一個時候,我們就留意到,如果說,照著這一個律法的條例的要求,路得跟拿俄米回到迦南地的時候,立刻就可以做這件事,但是她們當時沒有這樣做。

 

為什麼她們沒有這樣做呢?我們找不到答案的,因為聖經沒有給我們說明。如果我們一定要找答案,我們只能從人情上面去找,但是從人情上面去找出來的,不一定是那個準確的答案,不過也許可以幫助我們去思考一點可能,只是絕對不能把人情的思考作為答案。我們也許可以這樣講,她們剛剛回到迦南地,一切對她們都是很陌生的,就算是拿俄米,因為她已經離開了十幾年,對以色列地一般的情形,也許她也是一樣很陌生的。做親屬當中的那種關係,也不一定那樣有把握,再加上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個「摩押女子」在以色列人當中,的確會造成心思上的難處。

 

所以就算她回到迦南地的時候,她也想到申命記二十五章,她也不敢,也不會有任何的動作。現在經過了一段的時候,一個收割的季節已經過了,收割的季節有多長?我們不知道,頂多是兩三個禮拜,收割季節也就完了。有了這兩三個禮拜的時間,拿俄米大概也稍微明白了一些以色列地的情景,所以她就說到,「波阿斯是我們很接近的一個親屬,妳去就近他,他會告訴妳該怎麼做」。弟兄姐妹,千萬不要說,「妳去告訴他,要他娶妳」,妳告訴他說「你要娶我」,拿俄米沒有給她說這個話,如果我們有這個印象,是我們自己讀出來的,是把我們的想法讀進去,不是聖經上所說的。

 

行在律法原則的指導下

 

好了,現在路得接受了拿俄米這樣的安排,那個晚上她就到了那個禾場上,她按著拿俄米所吩咐的就這樣作了。她等到波阿斯休息,她看準他睡在那裡,她就到他的腳下躺在那裡,就是這樣一直等到半夜,波阿斯醒過來,他發覺,怎麼腳下有個女子?他就問,「妳是誰?」弟兄姐妹,注意路得說的話,那個過程沒有什麼可以值得我們注意的,值得我們去注意的。待會我們就說,那是路得在這個事上面所表現出來的,路得怎麼說呢?看第九節,她就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弟兄姐妹們,你留意路得說這些話,如果我們照原來的文字把它翻出來,有一兩個字我們要特別指出來的,中英文都是有這樣的情景。弟兄姐妹記得,在第二章,路得頭一次碰到波阿斯,或者說,波阿斯頭一次看見路得,波阿斯不是跟她這樣說麼?「妳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願妳滿得祂的賞賜。」現在呢!路得就來投靠神的翅膀,我們中文聖經把它翻成「翅膀」,達秘英文聖經直翻也是把它翻成「翅膀」。弟兄姐妹,我們注意這兩處的事情。波阿斯說,「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現在路得就說,「求你用你的翅膀來遮蓋我。」這不是說波阿斯是耶和華,但是我們很明確的領會,耶和華的翅膀顯明就是顯明在波阿斯的身上。現在路得就明明的告訴波阿斯,「用你的翅膀來遮蓋我。」

 

我們要注意這個「遮蓋」,裡面固然有保護的成份,也有一個引導的成份。弟兄姐妹記得,出埃及記十九章那裡,那時神對以色列人說,「你們明明看見,我把你們放在我的翅膀上把你們帶來。」我們感謝神!路得在這裡並不是說,「波阿斯啊!我今天晚上來告訴你,你曾直接印證了我來尋求耶和華的翅膀,現在就求你用你的翅膀來遮蓋我。」不是這樣,她只是來到神的面前,來到波阿斯那裡,讓波阿斯知道,他們一同去等候在神的面前,看神怎麼來作這件事。因為下文的那一句話,就說出一個問題來,「我為什麼要這樣找你呢?因為你是我們最近的一個親屬,所以我要來尋找你。」

 

這一句話也是很有意思,因為你是我至近的一個親屬,英文的翻譯,大部份也都是這個意思。但是老的欽定版本就加上一個字,那個字就是「你是我的一個最近的親屬」,是「一個」我最親的人。達秘更有意思,我不主張達秘那樣翻,因為達秘那樣翻出來,就是把那個意思翻出來,這就脫離原來的表達。達秘怎麼翻呢?「因為你有這個權利來作這件事。」弟兄姐妹們,我們就注意到了,不管怎樣的翻譯來表達這句話,很明顯的是把人帶回申命記二十五章的律法的內容裡去。我們感謝神!所以就看到路得在這裡並沒有說,「波阿斯,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你應該按著律法上的定規,你要娶了我。」拿俄米也沒有教導她要這樣說,只說妳把這件事情說清楚,妳看他怎麼給你來安排。

 

我們感謝神!在這裡我們就看到了,為什麼說路得記是一個蒙福的記錄?為什麼神的百姓在迦南地能這樣地蒙福?透過波阿斯來說出來當時神的百姓如何活在神的面前,比第二章裡說到波阿斯和他的僕人們講的話就更進一步來表達出神百姓在神面前的光景。你留意到,在這一個時候以色列的百姓們,他們重視神的話,他們把他們的心思都放在神的話語的指導底下。當然在那個時候,他們所說的神的話是指著律法,律法就是帶著權柄的,律法一擺在那裡,人要就順服,要就不順服。

 

順服神是蒙恩唯一的路

 

現在你看到以色列人,他們對神的話語有一個準確的心思和態度,神的話怎麼說,他們就怎麼跟上,這就是他們在神面前,從受管教轉回到神的祝福裡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以前的一段日子,他們給神很厲害的擊打,原因就是他們離棄神。現在他們在神面前蒙福,神很大的記念他們,乃是因為他們很準確的活在神的面前。我們感謝神,從第二章我們輕微的看到這件事。到了第三章的時候,我們就更進一步,更重一點的看到這件事。甚至我們到了第四章,你看到那個他甘心去接受作脫鞋之家的人,你也不能說他不是服在神話語的權柄底下。

 

所以從第三章開始到第四章,你一直看到以色列民他們在神面前用什麼樣的心思來對著神的律法,你就看到了,這一個時候神的百姓在神面前蒙恩的理由在那裡。人在神面前蒙恩的這些原因,不單在舊約的日子是這樣的準確,就是到了新約的時候,我們今天在教會的日子裡,我們仍然看到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屬靈的學習。我們人的墮落乃是因為不順服神而墮落的,神在恢復人的過程裡,神一直要求人在順服這個點上要成長。

 

順服神表達在什麼地方呢?你不能空口在那裡說「我順服神」,順服神有一個實質的事實在那裡,就是我們用什麼態度來對待神的話。我們順服是順服神的旨意,神的話是在那裡表達神的旨意。既然我們要順服神,我們就必須有一個準確的心態來對待神的話,絕對不能讓神的話有任何的修改,也不允許用人以為對,我以為好的理由來代替神的話。

 

無條件的順服神的話

 

好, 現在我們又回到跟隨神的話語的態度來看,我們從路得的身上來看這件事。弟兄姐妹們,盡管當時有申命記二十五章,你若是站在路得的地位上,你怎麼看這件事?你怎麼來接受這件事?弟兄姐妹,這是不容易接受的事,怎麼可以在晚上跑到波阿斯的場地那邊去?還停留在他那裡?這個事情不管是當時或是現在,提到申命記二十五章這一段的律法的事,要這樣作也是不容易作的。像什麼呢?

 

我們很容易就想到,當我們的主降生以前,神的使者來看馬利亞說,「妳要生一個兒子,妳要從聖靈那裡懷孕得一個兒子。」這件事叫馬利亞怎麼去領會呢?所以她的回答也是很確實的,她說,「我根本都沒有跟男人有來往過,怎麼可以有這樣的事呢?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我還有臉面見人麼?怎麼解說這件事呢?」弟兄姐妹,你看約瑟的反應就知道,聖經裡說,約瑟是一個義人,不想明明的羞辱馬利亞,所以就想暗暗的把她休了。弟兄姐妹你看,已經經過了好多年了,從路得記到馬太福音,當中經過一千多年的時間,你看看,很容易的你就發覺,人的心思裡甚麼是可以接受的,甚麼是不可以接受的,都是很明確的。

 

真正叫神滿意的順服

 

現在回到路得的身上,你看路得,你說,怎麼可以是這樣呢?的確是很為難。但是我們看到一件事情,當時路得答應拿俄米這樣的安排,她也是看到申命記二十五章裡的那個事實,神的話既然允許有這樣的關係,我就去把這個關係來表達出來,看看申命記二十五章所說的事該如何成就。弟兄姐妹們,這是說出一個什麼事?弟兄姐妹們,人在神面前的順服所以叫神的心意感覺到滿足,原因就在這裡。人看準了神的旨意的時候,他就不管別人怎麼看,環境怎麼反應,事情作出來的時候是順利或者不順利,這個都不再考慮了。他不讓人的習慣、觀念、環境,來影響他對主的旨意的揀選,我們用新約的話來說,就是這樣說。

 

弟兄姐妹們,這是很嚴肅的一件事,什麼叫做順服呢?順服就是說,你只是跟上神的安排,你只是跟上神的旨意,其它的都不要考慮的。弟兄姐妹記得,當主在黑門山上變化形像的時候,彼得就出來說了糊塗話,但神沒有接受他糊塗的熱心,也沒有接受他糊塗的愛心,神在那裡用雲彩把彼得看見的人物全都遮蓋掉,然後讓雲彩消散。這個時候,聖經說,「彼得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弟兄姐妹們,「不見一人,只見耶穌」這件事是不得了的,因為我們看這一段黑門山的經歷的時候,當雲彩遮蔽了主,以利亞跟摩西的時候,神在天上發出的聲音很嚴肅的,「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神為神兒子作這個見證。

 

但是父神在黑門山上所作的這個見證,和在約但河主受浸的時候所作的見證有一個差別,在約但河神為祂兒子作見證的時候,只是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在黑門山上父所作的見證呢?就多加了一句話,「你們要聽祂」。那摩西跟以利亞怎麼樣?彼得是看見三個人,但神在那裡對他說,「你只要聽祂」。弟兄姐妹們,這個叫做順服,順服不是順服屬靈的人,順服不是順服人中間任何的權勢,順服是指出一個事實,單單的揀選神的兒子。我們感謝主,這是路得在這裡所表達的,就是這樣的明確,神的定意是這樣,我就按著神這一個定意來跟隨,也許好多人不了解,不同情,有許多的批評,但是我非常明確的知道是神的喜悅,我就揀選神的喜悅。

 

當然,最好是神的喜悅也是人人喜歡,但是兩樣不能共存的時候,我們的揀選只有神的喜悅。我們感謝主,當時路得是按著這樣的一種光景,來接受拿俄米的安排,也許她當時實在屬靈的情形沒有剛才我說的那麼高,但是她總是在這個原則上面來跟隨,我們感謝神。

 

好,現在我們繼續往前去看,我們盼望把這一段話看得很清楚,不要像我們平常讀經的時候,把我們的觀念讀進去,然後又發表出來,就認為聖經是這樣說。

 

不越過神的吩咐

 

當路得這樣跟波阿斯提到,「求你用你的翅膀來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波阿斯的反應是怎樣呢?波阿斯就說,「女兒啊!願妳蒙耶和華賜福,妳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妳都沒有跟隨。女兒啊!現在妳不要懼怕,凡妳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妳是個賢德的女子,我實在是妳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弟兄姐妹,你注意這個,這麼好的一個路得,她現在來求告你,你怎麼可以輕易放棄?弟兄姐妹,感謝神!你看到波阿斯,他絕對沒有因著外面的光景是這樣的方便,他就忘掉了神的話語和向神的敬畏。他說,「不錯,我是你一個很近的親屬,但是還有一個比我更近的,所以必須要讓他盡這個本份。」

 

所以他這樣對路得說,你就看到波阿斯在神面前實在是一個敬畏神的人。他知道他很喜歡路得,他也很欣賞路得,他雖知道他很欣賞路得,但他不敢越過神的界線。所以他就跟路得說了,「你今天晚上就歇在這裡,明天我就會找那個更近的親屬,如果他願意這樣作,就讓他作。如果他不肯這樣作,我必定照著神的話語給你作好。」感謝神!

 

一步步進深的經歷

 

弟兄姐妹們,你在這裡站在路得的地位上面,你就經歷到一件事,什麼事呢?我們說,如果我們細細的去留意路得記,它的發展是一步比一步深的,我們曾經提過的,她先到以色列地,進了城,到了田,末了就進了家。這是一個過程,它是一程比一程深的。然後你又看見,這個我稍微提過一下,你就看見,就路得的身份來說,外邦的女子,跟使女活在一起,然後就成了主婦。你又看見,這個身份是一層比一層深的。

 

享用安息的保證

 

你再看,看什麼呢?從拾麥穗那裡去看,先是一點一點的拾起來,然後,就是一堆的麥子給拾起,這樣拾取比在田裡拾豐富多了。現在在這裡呢,你看到,當她離開的時候,波阿斯就給她倒了六簸箕的大麥,六簸箕大麥,比頭一次她所撿的一伊法大麥又豐富多了。到了第四章的時候,她就不僅是六簸箕的大麥的問題,而是與波阿斯一同承受波阿斯的所有。

 

弟兄姐妹,你看到,這些情景是一步比一步深的。好了,我們不提那一些,我們就提路得的安息,當她從外邦來到迦南的時候,我們都能體會,她不一定會有真的安息,雖然有拿俄米的體恤,但實際她承受的安息是很有限,因為最低限度,實際的生活的光景,就叫她不能不背一點重擔的,這是人的常情。然後你看到,她出去拾麥穗了,碰到波阿斯和他的僕人使女,他們非常願意接待她,她所享用的安息是增加了一點。

 

現在不是著眼在六簸箕大麥,而是在波阿斯對她所說的那一番話,「明天我就找那個最近的親屬來,他若是願意作,就讓他作。如果他不願意作,我一定按著神的話語,我來盡那個本份」。弟兄姐妹,這些話聽到路得的耳朵裡邊去的時候,這是什麼?這是安息的保證。她不僅是在那裡享用安息,並且這個安息是有保證的。所以到了第四章的時候,你就看見那個安息是到了更高的光景。我們實在感謝我們的神,在路得記裡,說出了許多方面的信息,一些是我們屬靈上的學習的榜樣,一些是神的心意的發表,一些是說出了神與人中間的關係,神怎麼處理的原則,更重要的,是神自己的性情。

 

活出神的性情

 

所以等到快天亮的時候,波阿斯就打發路得回家。為什麼要等到天亮呢?很多人就喜歡想這個問題,你要想,你就去想吧!你不想,你就不能不承認,波阿斯在神面前不僅是敬畏神的人,也是非常體貼人的人。我本來是在野外,在半夜的時候,叫你一個孤身的女子走那麼遠的路回到城裡,如果會體貼人的,他絕不會這樣作。所以你一看,你就看見波阿斯敬畏神,他也是體貼人的人,有好些人敬畏神是敬畏神,但卻不近人情。但有些人,他很會盡人情,但盡得人情來的時候,就把敬畏神的心丟掉。

 

感謝神!如果按著神的心意來跟隨,很自然的,神的性情在他的身上表達出來是非常均衡的。所以天快亮的時候,波阿斯就打發路得回家,路得回到家裡,拿俄米就問「怎麼啦?」路得就把那件事的經過說了。好了,弟兄姐妹們,留意十八節,「婆婆說,女兒啊!妳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麼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當然,這個是說出波阿斯,但是從這一些話裡,你更看見我們的主。

 

我在這裡不能不說,一個敬畏神的人,他所表達的就是神的信實。他,波阿斯,他結束了這件事,拿俄米就很清楚的知道,他是負責任的,他是敬畏神的,他絕不會把這事情忘掉放在一邊。他就給路得一個很大的安慰,「女兒啊!妳只管安坐等候,妳不必去再作什麼其它的事情。」你看,神要作這件事上帶出一個結果來了,因為那人,他今天辦不成這事,他一定不會休息。因為他這樣說了,明天我去找那一個比那個更親近的兄弟來,他若答應,他就來作這個事。他若不肯盡這個本份,我給你盡這個本份。感謝神!波阿斯這樣來表達他自己在神面前是怎麼的跟隨神,也同時說出那個時候的以色列人向神的態度。

 

在安息裡享用神給的結局

 

我們從他們所發表出來的情形歸納出一個事實出來,在我們學習等候神這樣的一個操練上面,我們要留意這兩件事。頭一件,我們作了我們該作的,讓神作祂的一份。然後第二件,我們就不要再伸出手來,就學習去享用主要作成的。我們感謝主!我們該作的那一份,我們作好,作好了我們該作的那一份,就等在那裡享用神所作的那一份。弟兄姐妹記得,起頭是我們去作,結局是神去作。這個是我們在屬靈的學習上面所了解的。

 

常常我們說依靠主,我們以為什麼都不必作。弟兄姐妹,這是一個錯覺。一個真實跟隨主的人,那實際應該是這樣,神的心意早就向我們解開,他所說的話記錄下來在神的話語裡,藉著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引導,我們要作什麼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按著神所要作的,作好我們該作的那一份,作完了我們那一份,你不要說,我還能再多作一點能作的事。你想是可以多作一點,事實上我們根本什麼都不能作。

 

「什麼都不能作,那就不能解決問題。」問題不在我們能不能解決問題,問題是我有沒有作好我該作的那一份,我作了我該作的那一份,其它的是神作的,其它的是神的責任,我們就學習在那裡等候並享用神顯明的那個結果。如果從屬靈的學習上面來說,到了路得記第三章的末了,神就給我們指出這樣的一件事。這一件事情,我們也必須看到也是當時神的百姓,他們在神面前的那種光景。

 

路得記提到三個主要的人物,波阿斯,拿俄米,路得。這三個人指出了三方面在神面前的學習和跟隨,三個人的學習和跟隨都不一樣,但是原則卻是相同。我們感謝神!巴不得我們在路得記裡,真實的能領會到,神子民在神面前蒙福的途徑。這一個途徑,不單是叫神的子民們接受祝福,也讓神的旨意在地上有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