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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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波阿斯的事迹

    本书的主要人物,即波阿斯与路得,书内所载,亦多系波阿斯与路得互相关切之事。波阿斯不但在本书内,占了最重要的地位,也是在基督救道上,有紧要的关系。读路得记的人,往往多注重路得而忽略波阿斯,殊不知波阿斯的事迹与我们的关系最深:

一、波阿斯为人的模范
  (一)事神    波阿斯足可以为人模范的地方,首在信仰方面,他实在是个大有信心的人。本书记载他所说的话虽不多,但 其中有数语,足可以表明对于神的信仰:
    1.言神与人同在     波阿斯不但信神是有位格的,且是常与人表同情,他虽住在高天圣所,却也常与卑微的人同在。即如对收割的工人说:“耶和华与你们同在。”(2:4)与耶和华同在,这是在信神方面富有经验的人说的话;自耶稣降世以后,他来作了我们的以马内利——神与人同在之意——灵性高尚的信徒,方能经验“与主同在的”福气与快乐。而波阿斯竟能于远古时代,有此祈求与经验,可知其神交如何密切。人能与耶和华同在:(1)是何等有福——以与万福之主同住。(2)是何等平安——与全能的神同在。(3)当如何谨慎——既常在神面光之中,为人当如何圣洁,作事当如何忠诚。
    2.言人在神翼下     如对路得说:“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2:12)按“翅膀”二字;(1)有迅速之 意——神作事不迟缓,(2)有宽宏之意,(3)有健壮之意,(4)有眷爱之意,(5)有荫庇之意,(6)有保护之意,(7)有安慰之意。耶和华诚然是常常张开仁爱翅膀,等待我们去投靠他。神待我们真是有“覆雏之爱”,并非寻常之爱所能比。他不但用翅膀遮护我们,也是如鹰将他的子民背在翅膀上(出19:4;申32:10-11)。有时对于远离的子民,则如母鸡呼唤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太23:37)。
    此外亦言神是公义的——如对路得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人全都告诉我了。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2:11-12)神实在是公义的。虽一杯凉水,两个小钱,神也不忘记赏赐我们。并言神是永生的,是信实的,人可以指着他起誓(3:13),因为他是永不改变的。人能与永生不改变的神同在,且是常安居在他的翅膀下,是何等快乐有福的生活啊!
    (二)待人
    1.对待仆人——谦虚和平    他到了田里,即对收割的人说:“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这是何等谦虚和平,所以人都乐意在他的田中作工。不论仆人使女,亦皆按照他的话,和和平平同处同工。
    2.对待弟兄——公义礼让   如对路得说:“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必为你尽了本分。”(3:13)次日见那亲属即言:“某人啊!你来坐在这里……”并请本城长老中十人同坐为证,先让那人为路得赎产业,那人不肯尽亲属的本分,然后波阿斯再照路得所请求的去行。
    3.对于路得——安慰抚恤    波阿斯对于一个贫苦无倚的摩押女子,能体恤倍至,或安慰、或济助,不许仆人虐待,代为赎回产业。正如拿俄米所说:“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2:20)
    (三)持己
    1.殷勤作事     波阿斯虽“是个大财主”,却仍殷勤作事,或在家中,或在田间,亲身操作。早晨至城门口——是审 理讼事之处;晌午则到田里——去收禾稼;晚间则下到禾场——在禾场簸大麦,“他今夜在场上簸大麦。”既为“大财主”,仍能亲自工作,这真是难能可贵的。
    2.清洁持身    当路得下到禾场,悄悄地掀开他脚上的被,躺卧在那里,波阿斯觉悟时,则为路得祷祝(3:l0),是有神在他们的中间鉴察;所以让路得“只管躺到天亮”,就送她六簸箕大麦,快快乐乐进城去了。

二、波阿斯为主的预表
    (一)赎路得的波阿斯      波阿斯原是基督的预表,在路得身上,施行救赎之恩,不但是为路得赎产业,也是赎了路得 自己。“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
  1.赎的原因
      (1)是至近亲属     按旧约的规矩,施行救赎者,必是被教赎者至近的亲属(利25:25,47-49)。我们的主耶稣,也是 降世作人,生在律法下(加4:4),来与我们为弟兄(来2:11);我们有血肉之体,照样耶稣也成了血肉之体(来2:14),且是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而作了我们至近的亲属。这样方能作我们的救赎者。
      (2)是大有能力      波阿斯是有力量的意思,如果他只是至近亲属,却是没有取赎的能力,这取赎的事也就办不到了。但这波阿斯是个有能力的人。这种能力,就是从他的义与爱而来的,使他不能不救、不能不赎。我们的救赎主,自然更是全能有力量的,其最大能力的表显,即在他的十字架。主的十字架,就是能力中的能力,是救恩能力的中心点。
      (3)是富有资财     波阿斯也“是个大财主”,他有许多的家资。不但有力量能为路得与她的产业付赎价,且可以使 被赎的路得成为富有。正如我们今日不但为耶稣所赎,且与耶稣同以万有为业。
      (4)是庄稼主     大田多稼属于富翁波阿斯,正如耶稣是庄稼主,“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太9:38)
     2.赎的经过
      (1)更近亲属不能尽职——律法失效     波阿斯虽是至近亲属,但还有一位比波阿斯更近,如波阿斯说:“我实在是你一个至近的亲属,只是还有一个人比我更近……明早他若肯为你尽亲属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我必为你尽了本分。”(3:12-13)及至第二日,波阿斯在城门口,对那人说:“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也当娶死人的妻……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其如此推诿,是出于私心,是不负责任,是欲走一条容易走的路。
    这至近的亲属,讲经者多以为是表明律法。按律法原是在耶稣以先,所以可为更近的亲属。但人靠律法决不能被取赎,“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的案。”(罗8:3)按路得本是摩押女子,是被咒诅的外邦人(王上ll:1-2),“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申23:3)因此接着律法,路得是绝无被赎的可能。波阿斯若要赎她,就必要承当律法的咒诅。感谢神!我们在律法下不能被赎,且是被咒诅的外邦人,竟因为赎我们的主,甘心受了律法的咒诅,就把我们并我们的产业,一并赎出来。
    那人“将鞋脱下来”(4:8)。表明那更近的亲属,从此再不过问,断了关系,再不负责了。这是明明的表显我们今日再不靠律法得救,不被律法捆绑,那救赎我们的,唯有我们天上的波阿斯。
     (2)城内长老皆可为证     波阿斯赎路得,所有经过:一则手续是适宜的——先让更近亲属,待更近亲属不愿取赎,
波阿斯再尽其至近亲属的本分。二则态度是安闲的——自己先“坐”在城门口;继则招呼那更近亲属,“来坐在那里”,后又请本城长老来说:“请你们坐在这里。”这是何等安闲呢?三则办法是公然的——在城门口,不但是广众之下,且是在法庭以上——城门口即判案之处——公然地办理此事。如此经过了正当手续,城内长老皆可为证。我们主耶稣的救赎,更是有足数的证据:“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神又……用神迹奇事和百般的异能,并圣灵的恩赐,同他们作见证。”(来2:3-4)我们看全部圣经,对于耶稣的救赎,有种种预言、预表、礼仪、应许、异迹、奇事等,实是有足数的凭据,见证主救恩之确实。
    (二)娶路得的波阿斯    波阿斯不但从拿俄米手下,把以利米勒与基连、玛伦的一并都置买了,且是娶了路得为妻。就是那位赎路得的,也作了她的丈夫。这正是表明基督不但用宝血赎了教会,也是以爱情娶了教会,以教会为他的新妇,圣经说:“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耶稣基督不但“造”了我们,也“赎”了我们,并“娶”了我们。有这三层的关系,他对于我们的爱情,自然倍加深厚了。赎路得的波阿斯,又娶了路得:这正是预表基督既赎了我们,又娶了我们。
    l.此婚姻是合法的      波阿斯娶路得为妻,论者或有异言;殊不知此婚姻是很合法的。不但手续合法,也是律法所认可的,因为按照圣经: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她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妇人所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申25:5-6)。波阿斯既为路得至近亲属,接着律法,亦理当尽亲属的本分,否则亦难免被“称为脱鞋之家”(申25:10)。
    2.此婚姻是尊贵的    既有长老作证,且有会众为凭,此婚姻当然是贵重的事。书中虽未记载行什么重要的婚礼,只言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有此一言,已足证明此婚姻之尊重。
    3.此婚姻是神圣的     此婚姻不但尊贵,且是神圣的,全城中的长老,如何为此事祈祷。为波阿斯祈祷,为路得祈祷,也为他们的家,并他们的子女祈祷(1:11-12)。长老等既如此在神前祷祝,可见在他们眼中,看此事是如何的神圣。最令人景慕的,即神大大祝福他们,使他们的家,成了救恩的发源地,如果事不神圣,焉得有此结果呢?
    4.此婚姻是希奇的      路得本是贫弱无倚,受咒诅的摩押女子,竟然与伯利恒的富翁结婚,这是何等希奇!但还不如我们这些卑污不堪,该受咒诅的外邦人,亦竟然与基督发生了关系,成了他家中的人,作了他的新妇,这真是奇而又奇的事。

三、波阿斯新立的家庭
  那更近的亲属,因为怕有碍于他的产业,也就是怕有损于他的家庭,即放弃责任,不肯作救赎者,波阿斯是个宏量且具莫大信心的人,他只知有本分当尽,不顾虑到有什么损失,即当着长老与城众面前,慨然允许作路得的救赎者。他的家庭是否受了损失呢?
    (一)家业被建立   “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我们不能不为波阿斯庆幸,他的家庭不但未受何损失,倒反因路得进他家中,他的家就更蒙神祝福被建立了。
    (二)家门有名声   “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那个更近的亲属,波阿斯招呼他的时候,当然呼其名,但著圣经的人,则只言“某人”,而不载其名(4:1);此人不欲“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4:10);他自己的名,也不被记念。波阿斯因为作了路得的救赎者,他的名声,即载于圣经,留传千古,是何等荣美呢!
    (三)家人有福气
     1.以路得为妻      波阿斯既娶了一个贤德女子为妻,他自身的幸福即不言而喻。路得因入了波阿斯的家门,那半途而返的嫂子俄珥巴,即不能与她同日语了。(1)作了妻子——嫁了富翁波阿斯,不再度那寒苦无倚的生活。(2)作了母亲——生了俄备得。(3)仍作孝媳——虽嫁波阿斯,仍然孝顺拿俄米,把孩子放在拿俄米怀中,使她作他的养母。因此使拿俄米心中得了安慰。
     2.以俄备得为子     俄备得为邻舍的妇女们所起的名字,译即仆人,其意:或为记念路得的出身,或为事奉拿俄米,亦或为预先表明神的儿子,来到世上行事的态度(太20:28)。
     3.以大卫为子孙     圣经历史中最大最荣耀、最合神心意的君主大卫,是他的贤曾孙。这是何等光荣的事!
    此外更荣耀的,是万民的救主,从他的家门生出来,而得在耶稣基督先祖之列。他自己既甘心取赎路得,可预表基督的救赎。其子俄备得则预表耶稣为仆人,其孙大卫则预表耶稣为君王;以后那万民的救主,天国的君王,竟然从他的子孙里生出来,不能不叫我们叹美救恩的渊源,由神由人双方关系的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