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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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甲立王之罪

(8:l-22ll:14-12:25)

——一切罪恶都在吉甲——

   “耶和华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必从我地上赶出他们去,不再怜爱他们。’” (9:15)他们在吉甲所犯的罪,自然是因为他们在那里拜偶像,更是因为他们在那里自己立王,悖弃神,神看这事为他们最大之罪。以色列族从来是神权政治之国,有神直接管理他们;所有先知、士师皆是神的用人,在神旨意中,施行神的政治。无奈当撒母耳年老时,百姓愿意仿效列国,就要求立王。神虽不欢喜人立王,但他待人从不用强迫手段,所以就允如所求,拣选扫罗,在吉甲行加冕礼,这就是会众离弃神,不愿受神管理,愿受人的辖制了。

一、不以神为王即犯吉甲之罪——何处蒙恩多何处犯罪多   

吉甲是“转离”的意思,从罪人地位转到恩典地位,今又从恩典地位转到罪孽地位。以色列人在吉甲立王,正是显出了他们的辜恩负义,吉甲是他们最蒙恩、常蒙恩之地,竟在吉甲立王背弃神,此中的原因:

 ()表面的原因    按表面的原因,是说:“撒母耳年纪老迈,就立他儿子作以色列的士师……他儿子不行他的道。”所以长老们都聚集来到拉玛,见撒母耳说,你年纪老了,你儿子不行你的道,现在求你为我们立一个王治理我们。这是表明他们辜负撒母耳:

  1.大有用之人老亦无用    撒母耳在以色列历史上原称为第二摩西。二人相同之处固甚多,相反之处亦不少:撒母耳自幼即被召,摩西到八十岁才被神用。但摩西到一百二十岁,尚健壮有力,撒母耳的年岁,仅及摩西半数——六十岁——,即年已老迈。继承摩西的可谓得人,继承撒母耳的却不称职。人一老即不见用,可不趁年富力强,作成当作之工吗?

  2.不见用之人未必无用      此时撒母耳或仅及六十岁,正是阅历宏富,道高德劭之时,岂真是年老无用吗?不过那些忘恩负义,愿意仿效列国的民众,以此为藉口而已。撒母耳平生作士师,公正廉明(12:2-5)。至其老年,更宜尊敬优待,讵料以其年老即废而不用,真是太无情无理了。今日教会对于年老传道士,每有像当日民众对待撒母耳者。撒母耳听到百姓要求立王的话,一则伤心,二则屈膝——他就去祷告耶和华。撒母耳听到这样伤心话,竟一言不答,唯去祷告耶和华,如此镇静,真是我们的好模范。

()实际的原因     “耶和华对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他们常常离弃我,侍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

  1.不要神作王    当日以色列会众一过约旦河,首先从约旦河中取来的那十二块石头,立在吉甲以为纪念(4:20)。并在吉甲行割礼,将在埃及的羞辱从身上辊去了——吉甲是辊去或转离的意思;又在吉甲守逾越节(5:2-12)。以后撒母耳在吉甲立先知学院,并在吉甲审判会众(7:15)。所以吉甲是他们最有关系之地,是他们回转自新之地,是他们大大蒙恩之地。他们在吉甲更可征验神为他们的王,可怜他们也在吉甲不要神为王,神在吉甲恩待他们,他们在吉甲却背弃神。凡不以神为王的,皆是犯了吉甲背逆之罪,吉甲之罪,就是不以神为王。

  2.要仿效列国    吉甲是他们作天国新民的纪念地,全会众在吉甲行了割礼,除去外邦羞辱,成为神的新民,离开罪中生活,转到成圣生活。他们竟要仿效列国,从神民地位上,又转到世人地位上,而仿效列国;原在吉甲转到灵界,今又从吉甲转入世界了。

二、不以神为王乃是根本之罪

    不以神为王,是人根本之罪。当日始祖首先所犯之罪,正是不以神为王,自尊自大,想要如神一样。始祖未犯罪以先,灵界的坠落,也是不以神为王。想要升到天上,高举他的宝座,在众星以上,在北方的极处,并与至高者同等(14:13-14)。以色列会众也正是犯了此罪——不以神为王。

 ()他们乃是厌弃我     神对撒母耳说:“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人最易高抬自我,愿意叫自我坐在高位上;——崇拜自我,即没有神了。此即一切罪恶之根源。

 ()是照素来所行   “他们常常离弃我,侍奉别神。现在他们向你所行的,是照他们素来所行的。”(8:8)不以神为王,是人“素来所行的”,是人极普通的罪;凡人一切的罪,皆以此为根本,因为一切罪行,无非因他眼中无神,心中无神,不遵神命,不以神为王,此即人素常所行的。

三、不以神为王即人罪中之罪

  不以神为王,即人最大之罪,是神最厌弃之罪,所以“耶和华说:他们一切的恶事都在吉甲,我在那里憎恶他们。”又说:“我的百姓作了两件恶事,就是离弃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2:13)耶和华真是他百姓的活水泉源,摩西曾对百姓宣告说:有哪一大国的人有神与他们相近,像耶和华我们的神,在我们求告他的时候与我们相近呢?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4:l-8)神将他们从埃及带上来,“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使他们“在万民中作属主的子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19:4-6)!神真是他们的活水泉源,他们竟离弃这活水泉源,自己另去立王。那真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如此辜恩负义,是何等悖逆可怜,这真是他们罪中的罪。当他们行立王典礼一毕,就叫他们“看耶和华在你们眼前要行一件大事”。即正当割麦子的时候,打雷降雨,使他们看出求另立王的事,是在耶和华面前犯了大罪(12:16-17)。众民因耶和华在这日打雷降雨,众人便甚惧怕……对撒母耳说:“求你为仆人们祷告耶和华你的神,免得我们死亡,因为我们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12:18-19)

 人不要神为王,这真是罪中的罪,一切罪过没有比这罪再大的。读者今日是否全心以主为王呢?是否心中有主的宝座,让他坐首位呢?他本当在我们的生命、生活、工作里“凡事居首位”(西l:18)。究竟我们是以自我为王,还是以主为王呢?须知人罪中的罪,不是因为犯了什么诫命,乃是在于不以主为王,不在凡事上让主居首位,就是我们的大罪了。

四、不以神为王即总括一切的罪

  神说“他们一切恶事都在吉甲。”这就是说不以神为王,不但是根本的罪,罪中的罪,也是总括一切的罪。人罪孽的实际与真相,就是眼中无神,所以一切罪孽的原动与究竟,就是不以神为王,圣经明言,将来要有一个大罪人兴起,这大罪人是历世历代一切罪孽的结晶。保罗曾说:这大罪人的真相,就是“自以为神”。“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帖后2:4)

 此罪恶的世界,把一切罪总起来说,就是不以神为王。所以不但以色列人一切的罪恶,都在吉甲,世界一切的罪恶,何尝不是都在吉甲呢? 今日教会中有些信徒,亦丧失信心,不以神为主。

 今日在我们心中坐首位的,究竟是“自我”呢,还是基督呢?我第一个大罪是什么?我几时欲将“自我”打倒,再让基督在我心中为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