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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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1節:第二章所記載的事件發生以後,大衛家與忠於押尼珥和伊施波設的軍隊之間,就有了長期的戰爭,雙方都損失慘重,也動搖了國家的基礎。這場戰爭的興起是因為以色列與猶大都沒有看到神的異象,也忘記了神要他們定居在迦南的原意(參創12:7)是要他們趕出迦南人(參申7:1-4)、遵行神的律法(參申8:1),百姓沒有聯合一致完成使命,反而彼此爭戰。在你面對衝突的時候,先想想你與對方有沒有高過雙方歧見的共同目標。要放眼彼此共通的地方,努力解決爭端。
2-5節:大衛因妻妾眾多,困擾不休。昔日的社會習俗雖容許君王多妻,但神早就有明令禁止(參申17:14-17)。大衛眾妻妾所生的眾兒女,令他吃盡苦頭,他的兒子有強姦同父異母之妹的(13:14),有謀殺的(13:28),還有背叛(15:13)與貪圖王位的(參王上1:5-6)。這一切皆因同父異母兄弟之間嫉妒爭競所致。大衛的兒子,也是他的王位繼承人所羅門娶了更多的妻妾妃嬪,而其中的外邦女子引他偏離了神(參王上11:3-4)。
6-7節:與君王的妻妾同寢,就是宣告得到王位;臣僕這樣行,就表示不忠和叛國。由於伊施波設軟弱無能,押尼珥統管全國,所以他覺得與掃羅的妾侍同寢乃是合法合理的事,不過伊施波設已看出押尼珥的權力太大。
7節:伊施波設公開指責押尼珥也許是對的,但是他沒有道德力量來支持自己的威望(3:11)。缺少道德支柱,是以色列以後的四百年中禍亂的根源。在以後的四十個君王之中,只有四個被認為是好的(敬畏神的)。持定你的信念,對抗錯謬、面對反對勢力很需要勇氣與魄力。若你認定某些事是錯的,就不要畏懼人的反對,而輕易放棄自己的立場。要堅定不屈,拒絕錯謬,持定真理。
8節:押尼珥說:"我豈是猶大家的狗頭呢?",意味著"我豈是私通猶大的賣國賊呢?"他可能反駁伊施波設說他有篡位的圖謀,也可能是向伊施波設發怒,因為剛剛把他扶上王位,就受他責罵。在此以前,押尼珥已經看出難以阻擋大衛作以色列的王,現在既對伊施波設發怒,就定計要將以色列國交給大衛。
13-14節:大衛奮勇作戰立下功勳,他殺死非利士巨人歌利亞後,掃羅便將女兒米甲嫁給他作為獎賞(參撒上17:25;18:24-27),後來因掃羅的嫉妒惱怒,又將女兒從大衛家奪回,強迫她改嫁給帕提(參撒上25:44)。現在大衛要得回妻子,然後才與北方的支派和談。大衛也許仍然愛米甲(不過在6:20-23之中,卻記載他們意見相左),也可能是他認為以掃羅女婿的身分,更適合作全以色列的王,而且可以消除掃羅家的敵意。帕提只是因掃羅的嫉妒而被捲入漩渦中的犧牲品。
19節:掃羅、伊施波設、押尼珥都屬於便雅憫支派,這支派眾長老支持押尼珥把國交給大衛,他們很可能捐棄支派的成見和嫉妒心,一心想要國家統一。
26-29節:約押沒有讓神來伸冤,反而自行報押尼珥殺他兄弟之仇。但是報仇使他自己也遭災(參王上2:31-34)。罪有應得之人,神必報應(參羅12:19),不要因仇敵遭難就幸災樂禍,更不要圖謀報復。存心報復會使你心裡失去平安,並增加冤冤相報的機會。
27節:押尼珥出於自衛,殺了約押的兄弟亞撒黑,約押則為了報兄弟之仇,也為著保全自己作以色列軍事領袖的地位,殺死了押尼珥。出於自衛而殺人的,在逃城之中應得保障(參民35:22-25)。約押在逃城希伯崙(參書20:7)施行報復、殺害押尼珥,顯示他毫不尊重神的律法。
29節:大衛說,約押的後裔必不潔淨、不健康並且貧窮缺乏。他為何這樣嚴厲地咒詛約押呢?他為押尼珥的死而惱怒,是因為:(1)他痛失一位能征善戰的軍事英才。(2)他想表明謀殺押尼珥的罪責在於約押,不在於他自己。(3)他作以色列全族之王已經在望,他要招降北方眾支派,押尼珥本是個關鍵的人物,現在押尼珥的死可能令內戰死灰復燃。(4)約押破壞了大衛保護押尼珥的約定。約押謀害人,破壞了大衛的計劃,而這罪魁禍首竟是大衛的元帥,難怪大衛如此震怒!
31節:大衛跟在靈柩後面哭,表示喪禮由他主持。
31-39節:大衛吩咐約押為押尼珥哀哭,可能由於很少人知道真兇正是約押,而且大衛也不想再惹麻煩。如果他真是這麼考慮的話,大衛就是看堅固國位重於秉行公義了。
39節:大衛提到約押與亞比篩,二人乃是洗魯雅的兒子。大衛尤其難以駕馭約押,儘管他對大衛忠心忠誠,卻我行我素、倔強頑強;不過大衛為了得他的效忠,甘願對他的事作彈性處理,沒有嚴加懲處。
約押謀害押尼珥,顯明根本不服王法。大衛雖然不滿他的惡行,卻容許他不受懲罰,因為(1)處罰約押,軍隊可能造反;(2)約押是他的外甥,嚴懲他會引起家庭紛爭;(3)約押也是出於猶大支派,大衛不願意自己支派眾叛親離;(4)約押治軍有方,除掉他會失去能征善戰的元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