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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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1-15節:拿單既然作先知,自應嫉惡如仇,即使是君王犯法,也一樣指責。要令大衛看出自己的錯來,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技巧,說得婉轉動聽才可收效。在你必須對人講出逆耳忠言的時候,你應當求神賜你勇氣、技巧與口才,才能講得恰到好處。如果你想對方有良好的回應,就要先好好地思索你所要講的話。勸戒的方式與內容是同樣重要的,切記將你的話語用智慧修飾。
5-6節:經過一年時間,大衛對於自己的罪已極其麻木不仁,他不覺得自己就是拿單隱喻之中的大罪人。我們譴責別人的過錯,常是自己也易犯的。你的朋友、同事及你的家庭中,哪些人是你最常批評的呢?你若是要力圖改變他們,不如求神幫助你了解他們的感受,更清楚地看出你自己的缺點;你會看出,你譴責別人的時候,其實已經譴責了自己。
10-14節:這幾節的預言都應驗了。由於大衛殺害烏利亞,奪了他的妻子,以致(1)他家中不斷有凶殺的威脅(13:26-30;18:14-15;王上2:23-25);(2)他兒子背叛他(15:13);(3)他的妃嬪在眾目睽睽之下與別人同寢(16:20-23);(4)他與拔示巴所生的頭一個孩子死了(12:18)。他若知道犯罪帶來的痛苦後果,就不會追求一時的罪中之樂了。
13節:大衛王因這次事件,寫了詩篇第五十一篇,使人對他的性格有更深的了解,也給我們罪得赦免的盼望。不管你為自己犯罪感到多麼的痛苦,所犯的罪有多沉重,你都可以像大衛一樣向神傾心吐意,求祂赦免。我們認罪悔改以後,神總要赦宥。大衛也寫了詩篇三十二篇,表明他罪蒙赦免的喜樂。
14節:大衛雖然承認自己的罪(12:13),神仍處罰他,叫他所生的兒子死亡。犯罪的後果是無法改變的,有時道歉也無法挽回。神赦免我們,使我們可以與祂相交、恢復關係,但是祂並不會因此就取消我們因過錯帶來的一切後果。我們可能衝口而出說:"假使這件事錯了的話,我可以向神賠個不是。"但是必須記住,我們可能使許多事情無可挽回,後果無法估計。
14節:這個孩子為甚麼要死?這並不是神對通姦所生的孩子的刑罰,乃是對大衛犯罪的審判。大衛與拔示巴也該死,但是神饒恕了他們的性命,卻叫這孩子死去,因為神要大衛去建立以色列國度,祂還有工作要大衛去完成。這孩子的死對大衛來說,也許比自己死去還要痛苦。
嬰兒的死亡固然是悲劇,總好過神令全民族死亡。神赦免大衛的罪,但是並未免去他一切的刑罰。
20-24節:大衛沒有繼續活在罪中,他回轉歸向神,神就赦免了他,使他重新生活。祂為大衛與拔示巴以後所生的兒子所羅門賜下一個名字:耶底底亞,就是"耶和華愛他"的意思(12:25);是叫他紀念神的恩典。我們回轉歸向神,領受祂赦罪之恩,祂就賜我們新的開始。不過先要像大衛一樣向神認罪、歸向祂,才能感受到罪的赦免,然後重新生活,努力向前。
22-23節:孩子的死亡,可能是人生最痛苦的體驗。如此艱苦情勢之下的安慰,可參看詩篇16篇9至11節、17篇15節、139篇;以賽亞書40章11節。
24節:所羅門是大衛與拔示巴所生的第四個兒子(參代上3:5),在他們第一個兒子死後,到所羅門的出生,中間經過了一些年日。拔示巴可能因第一個孩子的死猶有餘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