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二1】「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到巴比伦之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犹大省的人」巴比伦是波斯帝国的首都之一,其领土归一个总督管理,犹大是其中的一个省。本文说法表明作者熟知当时的政治状况。
「各归本城」流亡者回归以后,不仅定居在耶路撒冷,也住在附近的村镇,如耶利哥,提哥亚,基遍,米斯巴等地(见尼三2-19;十一20-35)。
【拉二1-67众民同心合意】以斯拉记第二章是篇很难读的经文,全是人名数字,但细心阅读时便看出一个重要的真理。百姓之所以能回到耶路撒冷,重新建造,再次为神作见证;这不是单属于所罗巴伯、或耶书亚、省长设巴萨某一个人的功劳,乃是全体百姓合作起来的工作。所有属神的人一齐被神感动,蒙神呼召,顺服为神工作;也许他们中间有许多是不知名的人物,但因着同一的事奉便把工作做完了。── 鲍会园《以斯拉记信息》
【拉二1~70名字记录的意义】大部分解经家均认为作者之所以详述回国之人数、各族、各家之登记,其中意义深长:
1. 是表示各人皆被重视,皆为神所记念,如信徒之名被记在生命册上一般。
2. 是有产权的表征,得着耶路撒冷土地的产业。
3. 是可享有宗教的利益,谱系是用来鉴别以色列民的身分。──《新旧约辅读》
【拉二2】「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
「所罗巴伯」他是被掳回归者的政治领袖。在拉三2等处,他被称呼为撒拉铁的儿子。在代上三19,他却是撒拉铁的兄弟毗大雅的儿子。这种表面的矛盾可以解释为撒拉铁无子的寡妇嫁给了丈夫的兄弟毗大雅。毗大雅的长子就可以被视为撒拉铁的儿子(见太一12注释)。所罗巴伯实际上是毗大雅的儿子。
「耶书亚(Yeshua )」是希伯来语名字“约书亚”的亚兰语拼法。这个耶书亚是被掳回归者的精神领袖,是该一1和亚三1的“大祭司”,在拉三2和尼十二1等处也有提到。他是亚伦的直系后裔。其父约萨达是被尼布甲尼撒囚掳时的大祭司(代上六3-15;拉三2)。
【一一七、以斯拉记有那些与别处同名的人? ( 拉二 2)】
答: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与以斯帖记这旧约末后三卷的历史书中。有些名字相同而非指同一个人,使读经者往往分辨不清。现将同名的人列记于左,以免缠误。
1 尼希米Nehemiah(意主是安慰)。有三个人——一为随从所罗巴伯回国的一首领(拉二2;尼七7)。二为作过波斯王的酒歧,哈迦利亚的儿子,后封为犹大省长,乃重建圣城者,亦即尼希米记之作者。(尼一1—11;二1—8;五14)。三、是押卜的儿子,曾为助修圣城一段的人。(尼三16)。
2 末底改Mordecai(意微小之人)。有两个人—一为随同所罗巴伯回国的一首领(拉二2;尼七7)。二为住波斯国书珊城的犹大人,曾收养以斯帖为自己的女儿,后因功被亚哈随鲁王擢升为宰相。(斯二5—7, 15;十3)。
3 以斯拉Ezra(意帮助)。有三个人—一为从巴比伦返国的一首领,是祭司,又是文士,通达神的律法,乃以斯拉记的著作者,(拉七1,6,11)。二、为随从所罗巴伯返国的一祭司,(尼十二1)。三,为犹大的后代,迦勒的子孙。(代上四15—17)。
4 亚达薛西Artaxerxes(意大王)。有两个人——据神学家说,一为禁止犹大人建造圣殿,重修耶路撒冷城墙的另一位波斯王,(拉七1—82;尼二1;五15; 十三6)。但也有神学家说这二者是指为同一个王,就是波斯王亚达薛西第一,觉得近是。按照希腊文的亚达薛西,就是希伯来文的亚哈随鲁王。
5 亚哈随鲁Ahasuerus(王)。有两个人—一为波斯的一王,是禁止犹大人重建圣殿的亚达薛西,就是亚哈随鲁,乃为以斯帖的丈夫,(拉四6,7;斯一2,17)。二、为玛代族的一人,就是迦勒底王大利乌的父亲,(但九1)。
6 大利乌Darius(意司令)。有三个人—一为波斯的一王,曾准许犹太人重建圣殿的,并拨取贡银作修殿的经费,(拉五5 6,六1—15)。二是波斯的末一位王,这王的国被希腊王大亚历山大所灭,(尼十二22)。三乃是攻取迦勒底国的玛代王,(但五31)。
7 亚达薛西,亚哈随鲁,大利乌都是当时波斯和玛代君王的称号。正如同古时候埃及的法老之尊号一样。——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106 所罗巴伯和耶书亚为何等人?他们的行事如何?拉二2】
答:1.所罗巴伯--意即在巴比伦生的,系犹大支派的一首领,为波斯王古列的一个臣子;又称为设巴萨,意即拜火者,乃是巴比伦文的名字(一8,11,五14-16)。他是撒拉铁的儿子约雅斤王(即耶哥尼雅,斯二6)的孙子(太一12)。在古列生(参上册115题)元年,即主前五三八年,他与大祭司耶书亚等,奉主之命率领犹大人同回耶路撒冷,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歌唱的男女二百名(二2,64,65)。到了耶路撒冷第二年,即开工修造神的殿(拉三1-9),后因仇敌的拦阻而停止工作(拉四1-6)。过了十六年,主的日子到了,得先知哈该与撒迦利亚的帮助(拉五1,2,该一12,二23,亚四1-14);及至主前五一五年,圣殿始告完成,人称为所罗巴伯地圣殿,所罗巴伯双派祭司和利未人,到圣殿里办事,并且核修回国人的普系(拉二1-64,尼七7-69,十二1,代上三19)。
2.耶书亚--意即拯救者,按原文与约书亚是同一个名字,在哈该书与撒迦利亚书中,称为约书亚;但此名在希腊文与耶稣是同一的意义。耶书亚系大祭司约萨达的儿子(拉三2),热心重建圣殿,因此于圣殿之根基未立之先,与他的弟兄一同起来,建筑神的坛,在坛上献燔祭(拉三全)。后因敌人设谋阻建圣殿之工,待十余年才修成,遂率领百姓奉行献殿的礼(拉六15-18)。先知撒迦利亚曾以耶书亚为犹太人的代表(亚三1-7),因他的品行端庄,工作宏大;且以他为弥赛亚的预表(亚三8)。
在圣经中尚有与耶书亚同名的人,如由巴比伦回国的二人(拉二6,尼七11),利未人中的一家长(拉二40,尼七43,十二8),约撒拔的父亲(拉八33),同以斯拉宣读律法的一人(尼八7,九4),以谢的父亲(尼三19),以及立约签名的一利未人(尼十9)等。――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拉二3】「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巴录的子孙」这个巴录的大家族,共有2,172人,排在第一,在尼7章里也是第一。巴录意为“跳蚤”。这个家族不知为何选择这个名字。但阿拉伯部族的首领常以动物的名称为名,如蜥蜴,瞪羚,鼩鼱等。所以一个犹太部族的首领以“跳蚤”为名是有可能的。大卫在隐基底的山洞里饶了扫罗的性命以后,曾在扫罗面前谦称自己为“虼蚤”(撒上廿四14;廿六20)。
【拉二4】「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一个古老的家族」“示法提雅”意为“耶和华已审判”,从大卫的时代开始经常出现。
【拉二5】「亚拉的子孙七百七十五名;」
“亚拉”意为“他流浪”,在其他经文中只出现一次,系亚设支派的一个成员(代上七39)。但在巴比伦文献中有这个名字,说明它始于被掳期间。
【拉二6】「 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二名;」
「巴哈摩押」这是最大的家族,共有2,812人。“巴哈摩押”意为“摩押的统治者”,暗示这个家族的一位首领在摩押归属于犹大时曾治理过这里。
【拉二7】「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拉二8】「萨土的子孙九百四十五名;」
【拉二9】「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拉二10】「巴尼的子孙六百四十二名;」
「巴尼」从大卫的时代起就出现在希伯来语的文献中(撒下廿三36)。
【拉二11】「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三名;」
「比拜」一个巴比伦的名字。这个家族要么新建立,要么在被掳期间将原来的名字改为巴比伦名字。
【拉二12】「押甲的子孙一千二百二十二名;」
「押甲」这个名字无处可查。《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最大的数字差异就在这里。《以斯拉记》为1,222人,《尼希米记》则为2,322(尼七17)。后者可能是抄写错误。
【拉二13】「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六名;」
「亚多尼干」只出现在这里,其含义为“我主兴起”。
【拉二14】「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五十六名;」
【拉二15】「亚丁的子孙四百五十四名;」
【拉二16】「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拉二17】「比赛的子孙三百二十三名;」
【拉二18】「约拉的子孙一百一十二名;」
【拉二19】「哈顺的子孙二百二十三名;」
【拉二20】「吉罢珥人九十五名;」
「吉罢珥」3-19节里列举了十七个家族,接着的十五批是按城市和村镇划分的。吉罢珥的位置不详。《尼希米记》里也有吉罢珥(尼七25)。
【拉二21】「伯利恒人一百二十三名;」
「伯利恒」位于犹大,耶路撒冷以南,现名 Beit Lahm。
【拉二22】「尼陀法人五十六名;」
「尼陀法」伯利恒附近的一个城镇,确切位置不详。也不清楚为什么尼陀法,亚拿突,默玛,伯特利和艾(第23,27,28节)等地的百姓称为“人”,其他地方的百姓则称为“子孙”或“后裔”。
【拉二23】「亚拿突人一百二十八名;」
「亚拿突」一个利未人的城市,位于便雅悯地区,现名Ras el-Kharr?beh,在 `Anāta 附近,耶路撒冷东北4.8公里处,是先知耶利米的故乡(耶一1)。关于“人”,见第22节注释。
【拉二24】「亚斯玛弗人四十二名;」
「亚斯玛弗」亚拿突北面的一个城镇,现名 Hizmeh。
【拉二25】「基列耶琳人、基非拉人、比录人共七百四十三名;」
「基列耶琳(Kirjath-arim,Kirjath-jearim)」现名 Tell el-Azhar,离耶路撒冷西北偏西约12公里。
「基非拉」现名Tell Kefireh,基列耶琳以北。
「比录」在耶路撒冷通往北方的道路上。可能是伯特利附近Ras et-Tah?neh。
【拉二26】「拉玛人、迦巴人共六百二十一名;」
「拉玛」可能是er-Ram,在耶路撒冷以北8.8公里。「迦巴(Gaba或Geba)」,现为Jeba`,在拉玛以东。
【拉二27】「默玛人一百二十二名;」
「默玛」现名Mukhmas,在迦巴的东北。关于“人”,见22节注释。
【拉二28】「伯特利人、艾人共二百二十三名;」
「伯特利」现为Beit?n。关于“人”,见22节注释。
「艾」即 et-Tell,位于伯特利以东,从1933年到1935年被人挖掘过。可能是被掳之后的艾,而不是约书亚所说的艾(见书七2注释)。
【拉二29】「尼波人五十二名;」
「尼波」现名N?ba,在亚雅仑附近,离耶路撒冷西北偏西约十二英里。
【拉二30】「末必人一百五十六名;」
【拉二31】「别的以拦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别的以拦」前面已经提到以拦家族(第7节),故不知道这里是指地方还是指家族。
【拉二32】「哈琳的子孙三百二十名;」
「哈琳」通常被认为是部族名,而不是地名。Harimma'一名曾出现在第五世纪巴比伦的文献里,说明这个家族是在被掳期间选用了外国名字。
【拉二33】「罗德人、哈第人、阿挪人共七百二十五名;」
三个地方均位于耶路撒冷西北40公里处。罗德(Lod)在《新约》中称为吕大(Lydda),现名Ludd。哈第(Hadid)现名el-Had?theh,位于罗德东北偏东5.6公里处。阿挪(Ono)现名Kefr `Ana,位于罗德以北约8公里处。
【拉二34】「耶利哥人三百四十五名;」
位于约旦河谷,一般认为是Tell es-Sultan,靠近现今的耶利哥。
【拉二35】「西拿人三千六百三十名。」
【拉二36】「祭司:耶书亚家耶大雅的子孙九百七十三名;」
祭司有四个家族,回到耶路撒冷的共有4,289人。还有三个家族无法证明其祭司资格(第61-63节)。三家符合祭司资格的家族,可以追溯到大卫时代祭司的首领耶大雅,音麦和哈琳(代上廿四7,8,14)。另一个家族源于巴施户珥,不详。圣经里没有提到这个家族的祖先。这份回归者名单中所列的四个祭司家族,在八十年后的以斯拉时代依然的祭司的主要代表。在娶外邦妻子者的名单中,有提到这四个家族(拉十18-22)。
【拉二37】「音麦的子孙一千零五十二名;」
【拉二38】「巴施户珥的子孙一千二百四十七名;」
【拉二39】「哈琳的子孙一千零一十七名。」
【拉二40】「利未人:何达威雅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甲篾的子孙七十四名。」
【拉二41】「歌唱的:亚萨的子孙一百二十八名。」
「一类特殊的利未人」只提到一个家族──亚萨家族。他是大卫时代的主要音乐家之一(代上六39,43;十六5,6)。
【拉二42】「守门的:沙龙的子孙、亚特的子孙、达们的子孙、亚谷的子孙、哈底大的子孙、朔拜的子孙,共一百三十九名。」
「守门的」是源于大卫时代的另一种职业。圣殿有许多大厅,大门和庭院,特别是在每年的节期中,需要有一支警卫队伍来维持秩序和安全。
【拉二43】「尼提宁(就是殿役):西哈的子孙、哈苏巴的子孙、答巴俄的子孙、」
「尼提宁」源于词根 nathan(“给予”),可能指献身从事圣所工作的的人。从约书亚的时代起(书九27),就有使用外族人从事圣所服务中最卑微的工作。不时还有战俘补充到圣殿的仆役中来(见拉八20)。回来的尼提宁人有三十五个家族。
【一一八、尼提宁是什么人? (拉二43)】
答:尼提宁Nethinims原意是「充作」或「给与」,就是殿役。乃分别为圣归于会幕圣殿作劈柴挑水服事利未人的外族人。(拉二43;尼七46;拉八20;书九23,29)。这等人在圣经中共用过十八次。首次是在历代志上九章二节,其余的在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中多次提及。他们都是被掳来充作圣殿中服役当差的仆人。但至选民自巴比伦返国后,尼提宁人虽属仍旧当差,然都被视与犹大利未人的平等对待了。(拉七24)。——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拉二44】「基绿的子孙、西亚的子孙、巴顿的子孙、」
【拉二45】「利巴拿的子孙、哈迦巴的子孙、亚谷的子孙、」
【拉二46】「哈甲的子孙、萨买的子孙、哈难的子孙、」
【拉二47】「基德的子孙、迦哈的子孙、利亚雅的子孙、」
【拉二48】「利汛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迦散的子孙、」
【拉二49】「乌撒的子孙、巴西亚的子孙、比赛的子孙、」
【拉二50】「押拿的子孙、米乌宁的子孙、尼普心的子孙、」
【拉二51】「巴卜的子孙、哈古巴的子孙、哈忽的子孙、」
【拉二52】「巴洗律的子孙、米希大的子孙、哈沙的子孙、」
【拉二53】「巴柯的子孙、西西拉的子孙、答玛的子孙、」
【拉二54】「尼细亚的子孙、哈提法的子孙。」
【拉二55】「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就是琐太的子孙、琐斐列的子孙、比路大的子孙、」
所罗门王显然增加了圣殿的工作人员,因为新的建筑需要更多的照料(王上九20,21;代下八7,8)。他们作为最低级的神职人员在这里最后提到。他们住在各个城镇里,或耶路撒冷的专住区内。他们虽然不是以色列人,却愿意遵守全部律法(见尼十29-31)。《申命记》的律法认定他们是以色列会众的一部分(申廿九10-13;出廿10),并受到同等的待遇。有十个“所罗门仆人”的家族随所罗巴伯回国。
【拉二56】「雅拉的子孙、达昆的子孙、基德的子孙、」
【拉二57】「示法提雅的子孙、哈替的子孙、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孙、亚米的子孙。」
【拉二58】「尼提宁和所罗门仆人的后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尼提宁(第43-54节)和“所罗门仆人”(第55-57节)的由来和工作十分接近。这里把他们的人数加在一起,好象是同一类人。共有四十五个家族,平均每家八人。不知何故,他们的家族人数比正统犹太人的家族小得多。到了以斯拉的时代,又回来了二百二十个尼提宁人(拉八20)。由于那些随所罗巴伯回归的人都在圣殿找到了很好的岗位。消息传到巴比伦以后,就有更多的人愿意离开美索不达米亚,返回巴勒斯坦。
【拉二59】「从特米拉、特哈萨、基绿、押但、音麦上来的,不能指明他们的宗族谱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拉二60】「他们是第来雅的子孙、多比雅的子孙、尼哥大的子孙,共六百五十二名。」
【拉二61】「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孙、哈哥斯的子孙、巴西莱的子孙;因为他们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莱的女儿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莱。」
「祭司」有三个归来的家族自称具有祭司的资格,但又拿不出有效的凭证。省长不让他们担任祭司的职务,直到大祭司通过乌陵和土明获得上帝的裁决。
「哈哥斯」这个家族后来可能得到了祭司的权利,因为我们发现在尼希米的时代,有“哈哥斯的孙子,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参与修建城墙(尼三4,21)。以斯拉(拉八33)只称他是“祭司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
【拉二62】「这三家的人在族谱之中寻查自己的谱系,却寻不着,因此算为不洁,不准供祭司的职任。」
【拉二63】「省长对他们说:“不可吃至圣的物,直到有用乌陵和土明决疑的祭司兴起来。”」
「省长」该词源于波斯语 tarshta,是对省行政长官的尊称,相等于“阁下”,意为“可畏者”。
「乌陵和土明」见出廿八15,30注释。所罗巴伯显然在希望新的会众重新建立,圣殿崇祀重新进行以后,被掳之前就已存在的乌陵和土明的功能很快得到恢复,以便能直接得到上帝的答复。至于他的期望是否实现,我们不得而知。
【拉二64】「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拉二65】「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名。」
此外,还有他们的仆婢。在列举了全部犹太人,和声称属于犹太人的人以后,还提到了7,337名仆婢。他们不是犹太人。这不仅是依据他们的社会地位,而且是根据他们在这份名单中的位置。他们排在整个“会众”之后。奇怪的是犹太人在被掳五十年期间社会地位提高了,居然有了奴隶。平均六个犹太人就有一个奴隶。
【拉二66】「他们有马七百三十六匹,骡子二百四十五匹,」
坐骑和载货的牲口共有8,136头,随队出发。他们想走得快,所以没有带牛羊。在巴比伦拥有这些家畜的人可以将之变卖,把金钱带在身边。
【拉二67】「骆驼四百三十五只,驴六千七百二十匹。」
【拉二68】「有些族长到了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地方,便为上帝的殿甘心献上礼物,要重新建造。」
【拉二69】「他们量力捐入工程库的金子六万一千达利克,银子五千弥拿,并祭司的礼服一百件。」
【拉二70】「于是祭司、利未人、民中的一些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并以色列众人,各住在自己的城里。」
【以斯拉记第二章的数字,与尼希米记第七章不吻合,我们如何能解释这个问题?】
以斯拉记二3-35及尼希米记七8-38,都记载三十三个从被据之地归回的家庭,两段记载都由巴录的子孙开始(巴录的子孙有2,172人)。这三十三个家庭的人数,其中有十四个家庭的人数在尼希米记及以斯拉记的记载不相同:有两个家庭相差了一人(亚多尼干之子;比赛之子):相差四人的有一个家庭(罗德人、哈第人及阿挪人之子,725相对于721):相差六人的有两个家庭(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2,812相对于2,818;巴尼之子,642相对于648):至于伯利恒人和尼陀法人,拉二21-22是179人,尼七26是188人,相差了九个;比革瓦伊之子,拉二14是2,056个,尼七19是2,067个,相差了11个;萨土之子,以斯拉记有945人,比尼希米记七13的845多了整整100个;伯特利及艾城的人,拉二28是223个,尼七32是123个,亦相差100个,亚丁之子,拉二15记载有454个,尼七20有655个,相差201人;哈顺之子,拉二19有223人,尼七22有328人,相差105人;西拿之子,拉二35有3,630人,尼七38有3,930人,相差300人;相差最大,是押甲之子的数目,以斯拉记二12有1,222人,但尼希米记七17则记载2,322人。除上述有歧异的数目,其余十九个家庭的人数,在以斯拉记及尼希米记的记录中是相同的。
我们如何解释两份名单里的十四处歧异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必先谨记两个因素,其中一个已由詹麦臣等人提出来(参Jamieson,Fausset,and Brown,Commentaryl:289):
经文提及的人数,可能是那些在惯常聚会地方集合在一起的人,或是那些准备归回的人,将自己的名字记下。但准备归回需要有一段时间,有些人在这时去世了,有些因病或遇某些障碍而不能参与归回者的行列,因此,到了最后就只有652人(亚拉的子孙,拉二5)回到耶路撒冷。稍后,詹麦臣等继续指出:
对于两段名单所录的数字之差异,可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两位编者在不同环境写成这两份名单;以斯拉记的名单写成于巴比伦,尼希米的名单则在耶路撒冷的城墙建成后,才写成于犹大。既然写成时间有一段差距,在这段期间可能有人去世,又或是基于其他因素,使两段名单出现了歧异(前书1:297)。
无论尼希米在何时写成这份名单(约主前四四五年),经文已显出他的目的,就是将那些随从所罗巴伯及约书亚于五三七或五三六年(参尼七7)到达耶路撒冷的人数记下。以斯拉记也有记述这批人的数目(显然是在四五O年,参拉二1-2)。但以斯拉所采集的,极可能是较早期的资料,该份资料记载了在巴比伦宣称自己愿意回家的人的数目;而尼希米记的名单所记载的,是由米所波大米长途跋涉,返回耶路撒冷的人数。
此外,还有一些家庭最初是准备与大伙儿一起返耶路撒冷,而事实上,他们也从提勒亚毕出发了,在所罗巴伯带领下,离开巴比伦。但有某些因素呈现了,令他们改变主意。他们可能不再愿意听从指示,与大伙儿一起进发;另一些人可能发觉有事务待他办理,于是便延迟出发了。另外,还有些人生病或去世了,正如上文引述雅密臣的意见一样。还有另二个情况,就是有些人临时加入;他们可能被归回者的热诚感染了,便放弃定居巴比伦的原意,而跟随大队启程;那时候,领导者可能已经计算好归回者的数目了。无论如何,这些后来才加入的人安全地回到耶路撒冷,甚至可以返回先祖所居住的犹大城邑;他们的数目,被加在旅程完结时所写成的那份名单里。
将尼希米记与以斯拉记的名单相比,只有四个家族或原居于某城的人数减少了(就是亚拉、萨土、伯特利及艾城,罗德人、哈第人及亚挪人之子)。至于其他家族,后来才加入的成员有一个(亚多尼干及比赛家族)至一千一百个不等(押甲的家族)。究竟是什么因素令这些人在最后一刻决定归回呢?是情绪激动、经济抑或某些特别因素?其实,两份名单在人数上的差异,实不足以使我们过分诧异;在人类历史上的大规模人口迁移过程中,人数岂不都是渐渐增加吗?
要解决本条问题时需要考虑的第二项因素就是,依照原稿抄录经文时,很难就原稿的里数字抄录得百分之百准确。记载数字的符号是极难识别的;假如原稿已有污损,被弄污甚或被虫蛀(有很多昆兰古卷都被虫蛀坏)。原稿受了损毁,再加上抄写员偶不专心,我们就不难理解抄本上的数字为什么会如此容易出错了。(抄录不大常见的专有名词时,亦容易出错,尤以非希伯来名字为甚。)
有强而有力的证据,证明抄写员所犯的这类错误;这些证据可见于各种异教文献里,我们可参看这些文献,以资比较。例子之一是大利乌一世所立的贝希斯敦石刻文(Behistun Rock inscription)’第三十八行记载着大利乌杀死了弗拉大(Frada)的军队55,243人,俘掳了6,572人(根据巴比伦文的一行)。但在巴比伦发现了一份抄本,记载俘抢有6,973人。此外,在埃及伊里芬丁发现了这份刻文的亚兰文抄本,记载俘抢的人数是6,972人。这些歧异与以斯拉记二章和尼希米记七章的冲突差不多是相同的(参F.W.Konigs Relief und Inschrift des Konigs Dareios I am Felsen von Bagistan [Leiden:Brill,1938],p.48)。此外,这刻文第三十一行的巴比伦文栏指出,在法华提斯(Frawartish)军队中,被杀的叛乱者有2,045人,并且有1,558人被擒;但亚兰文抄本却记载被擒的有1,575人(ibid,P.45)。──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信息:归回、重建与复兴(二) - 归回与你我】
经文:以斯拉记1:1-7,2:1-2,64-70
纲要:
一、「归回」不只是一件过去的历史和对未来的应许,它更是得胜生命在今日的彰显
1.来自于不再甘心被掳、被辱:歌唱的(拉2:41,诗137;1-6)
2.来自于对神旨意的认识与相信:守门的(拉2:42)
(1)神必毁灭巴比伦(耶51:6,11,启18:16-19)
(2)神必建立锡安,高举锡安(赛52:1-2,7-11,来11:10)
3.来自于对神的爱与顺服:祭司、利未人、尼提宁人(拉2:36,40,43)
二、「归回」是一件特别摸着神的心,叫神喜悦的事
1.神细细数点每一归回者(拉二)
2.神加倍的赐福(撒迦利亚9:11-17)
(1)化被掳为得胜─(他们)如勇士的刀…必吞灭仇敌,践踏弹石…
(2)化羞辱为荣耀、尊贵─他们必像冠冕上的宝石,高举在全地以上
(3)化贫穷为富足、刚强─五谷健壮少男,新酒培养处女
三、「归回」不只是呼召,也是淘汰;不只是心愿,更是顺服的行动
―― 于宏洁
【群然赋归(二1~70)】
一、回国之经过(二1~2)
1、脱离奴仆轭
2、毅然走圣路——乐从领袖归会本家
3、直达目的地
二、返归之人数(二3~57)
1、名册之关系
(1)是表明重视的意思
(2)是因有产权的关系
(3)是可享宗教的利益
(4)是可证明基督之出身
2、名册之实录(二3~67)
(1)各家之数目(二3~35)
(2)祭司之数目(二36~39)
(3)利未人之数目(二40~42)
(4)殿役与所罗门仆役之数目(二43~58)
(5)谱系不清者之数目(二59~63)
(6)会众的仆役(二65)
三、到家之安慰(二68~70)
1、到了耶和华殿的所在(二68)
2、各为建殿尽力的捐输(二68~69)
3、众人各住自己的城内(二70)
——贾玉铭《圣经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