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合的辯論(22 至26 章)
十七、22:1-30 以利法的言論
在第三輪的回合中,只有以利法和比勒達發言。瑣法沒在這回合中出現,可能他已經再沒有什么可說,也不再願意與約伯對話了。在這三論回合辯論中,有學者的分析指出,第一輪辯論主題是論到有關神公義的性格,並罰惡賞善的報應因果;而第二輪辯論的主題是論到神公義的安排,並因果的事實,列舉惡人的厄運;第三輪的辯論並沒有特別的重點,只是一再論述上文所提及的。因此,在第三回合的辯論中,我們可以看見約伯的朋友們,沒有一點改變,他們仍不遺餘力地責備約伯,並力迫約伯悔改。在第三回合的開始,以利法是第一個發言人,經文記載在第22章。22 章的中心在22:4,以利法責備約伯的說:“豈是因你敬畏祂,就責備你,審判你麼?”以利法當然認為是不可能,因此,就更嚴厲地責備約伯,切詞指証約伯的罪行,力勸約伯悔改。這段經文可分四大部份:
第一部份,論人與神的關係:經文在22:1-4。以利法指出,神不用從人身上得著甚麼好處:以利法認為人有智慧或有好的行為,只是對己有益,對神來說是沒有任何好處,也不會加增神什么,神也不用在人身上尋得什么好處。另一方面,人也不能把自身的敬虔當作謀利的途徑。
第二部份,是要指控約伯的罪行:經文在22:5-11。以利法具體指控約伯,但他的指控並無任何証據,包括:欺壓窮人得利、不肯幫助受苦者,不關懷憂傷者。
第三部份,以利法再論到神的作為,經文在22:12-20。以利法論神作為的同時,也駁斥了約伯的論點,主要有兩方面:以利法先指出神是高超的,但祂也顧及人;另一方面再質詢約伯是否仍要行惡人的道,若這樣,神必定會剪除他。
第四部份,是以利法勸籲約伯悔改,經文在22:21-30。以利法說約伯要認識神:以利法認為約伯因無知才說出虛妄的話。若約伯真正認識神、順服神,除掉不義,神必會再建立他。以利法要約伯除去貪心。以利法一直認為約伯一切不義之主因,就是有貪心,所以呼籲約伯要視珍寶如糞土,視黃金如石頭,然后全能者才將他當作至寶,他才會再次享受因神而得的喜樂。
以利法所講的並非全部虛言,但對約伯來說,實在是不中用。以利法的言論仍屬于理論層面,他不單沒有解答約伯最根本的問題:為何義人會受苦,反而砌詞,以他的理論壓倒約伯,迫約伯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