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之時的良方
雖然這篇詩篇是由另外兩篇詩篇的段落組成(1-5節,五十七7-11、6-13,六十5-12),但它並非綴合而已。就算我們對五十七及六十篇一無所知(可讀這兩篇詩篇作參考),一○八篇也有其存在的價值。以東的犯境在以色列歷史上是長久以來的問題(參摩一11),我們也可以肯定,六十篇所記載的以東危機,並不是大衛一生所遇上的最後一次。在相似的危機裏,大衛把舊有的詩歌稍稍修改,應用在新的處境上。這首詩歌可以分為3段,段落中緊密相扣。第一段(1-5節)以禱告結束,第二段(6-9節)以禱告開始。第一個禱告集中於神那永恆不變的「愛」(4節),第二個禱告則以「你所親愛的人」開始。第二段結束時提及「以東」(9節),第三段開始時又提到「以東」(10-13節)。
每一段也有一個禱告:首先,是願神得榮耀(5節);第二,是求神的拯救(6節);第三,為著可能遇到的危機(12節)。這正是聖經有關禱告的次序,亦是詩篇首要的教導。禱告是源於有關神的真理,因此,在每一段落中,詩人都提出有關神的不同真理:1.神的「愛」(4節)是恆久不變的──以所能觀察的自然界中最高的實體比擬祂的「誠實」:「穹蒼」,但愛「大過」它,言下之意,神對我們委身的愛是至高的實體。因此,當遇上危機,我們可以有堅定不移的信心;我們以開聲和公眾讚美,並且禱告,深知道祂在這情況必會顯出祂真實的本質(1-5節)。2.神的應許在危機中依然有效(7-9節)。主早已承諾要治服以東。基於應許的禱告是有十足把握的(6節)。3.對於應付危機,神的力量絕對綽綽有餘(10、13節),並且神會答允禱告;祂會回來看顧和幫助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