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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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悅你耳的歌」

    本篇重溫以色列史,從出埃及(6-12節;出十四),到進曠野(13-18節;民十一4-34,十六),然後是西乃山(19-23節;出三十二1-69-14),來到迦南邊境(24-27節;民十四),巴力毘珥和米利巴水事件(28-33節;民二十五1-15,二十2-13),最後是進入美地(34-38節;士一2127-36,三35等等)

    這是一個可悲的犯罪故事(6),人總是無知善忘(721),一時感動(12-13),自我陶醉與沉溺(14),不滿神的安排(16),拜偶像(19),不順服(24-25),失去應繼承的產業,不忠(28),惹神憤怒(32),又常常妥協(34-35),信仰腐敗(37-39)。但更強調的是神救恩的能力(8-11),祂樂意施憐憫(2330),在公義審判的同時施與白白恩典(40-43),愛聽人在危難中的呼求(44),也熱衷於守約和施慈愛(45)。這就是我們的歷史的教訓:我們失信,神卻信實無比。

 

1-5 讚美與禱告

    詩以讚美禱告開始,以禱告(47)和讚美(48)結束。歷史告訴我們,愛永不失敗,永不失望,永不止息(1),是一位如此不變的神(48),使祂的子民讚美──雖然他們曉得沒有人間的舌頭能讚得完全。禱告是普世皆可的,神不會忽略任何人,而百姓縱使分散天涯,祂也不會遺忘。詩的首尾以蒙福為主旨(348),雖然希

伯來字不同。順服就是蒙福的途徑(3)。可是我們的歷史卻滿了背道。無論如何,有一位神配得我們讚美(參一1的註釋):一位忠信、聽祈禱、釋放人、救人的神。為此前面雖然提過長長的清單,細數我們的失敗(6-39),我們這些「眾民」應快樂地說:「阿們!你們要讚美耶和華!」(48)

6-12 人的善忘,神的救恩

    「我們與我們的祖宗一同犯罪」(6)。說我們同犯一樣的罪,未免有點不公平,但人是和列祖一樣有罪的性情,今古如一。因為我們的本相都是一樣的邪惡,生活一樣卑下,對神的作為一樣是瞎眼,忘記祂的「慈愛」(7節,直譯:「祂因不變的愛而作的萬千作為」),一樣充滿了不忠和背逆(出十四10-12),不明真理,信心虛浮。可是主「因自己的名」仍不放棄(8-11),這是祂的性情,祂要為我們應付環境,阻擋仇敵,帶給我們完全的救恩(出十四13-1430-31),並引發一個可惜是短暫的讚美(13)

13-18 自我放縱,私慾煩惱

    他們既不記念神過去的作為,也不求問關於未來的事(13),結果成了自己私慾的獵物:先是厭煩神的供應(14節;民十一4-6,參約六35及其後),其次,因為不滿掌權的,結果害了全個社群(16節;民十六3)。神每次都大大不悅,審判隨即來到。有時禱告也會僵化成任性的執意而行,此時,公義的神便給予我們堅持要擁有的,但這卻是審判(15)。同樣,神有時堅持給了我們祂認為我們需要的,縱使這並非我們想要的。摩西和亞倫曾是百姓的最佳榜樣(16)。第13節是與神同住的正路,活在救恩的光中(8-12),並按神的指教來面對未來。

19-23 虛假的宗教:摩西作中保

    19-20(羅一21-28)。凡人創立的宗教只是按今世屬地的樣式,為要賺得救恩而努力,把永生神取代了,也忘記了獨一真神拯救的大能。即使如此,主仍接納,仍然代求,仍作中保( 來七25)

24-27 話與聲音

    話與聲音是本篇的關鍵主題。

       (1-4)讚美禱告

       (6-12)人的善忘;神的救恩

       (13-18)不滿神的主宰供應

       (19-23)虛假的信仰:摩西

       (24-27)話與言語

       (28-33)假信仰:非尼哈

       (34-38)對王不滿:神的記念

       (39-46)人的叛逆:神的記念

       (47-85)禱告與讚美詩的中心部分十分戲劇化,帶出一個無需再解釋的真理──拒絕神的話是至大的罪。「他們不信他的話」(24);「他們……不聽耶和華的聲音」(25)。能得著神的言語實在榮幸,忽視神的話則是大罪:神的言語就是神活潑的聲音。

28-33 虛假信仰:非尼哈作中保

    非尼哈也想像摩西(23)一樣作中保,叫神怒氣消減。然而摩西有自我犧牲的禱告(出三十二31-32),他的表現可以預表那位將來完美的中保。這位完美的中保使憤怒變成了恩典,因祂為我們背負罪孽,為我們成了咒詛(加三13),為我們成為罪(林後五21)。但如果摩西因禱告而預表主耶穌,非尼哈則因被稱為「義」、作中保,而預表主耶穌,亦預指以賽亞書的「我的義僕」(賽五十三11;來七26)

    在這段內第二個事件(32-33),使之前的事進一步清楚。「他們又與巴力毘珥連合……又叫耶和華發怒」。他們情況一如過往(出十七),因為缺水(民二十3及其後),於是爆發反摩西的情緒,對脫離埃及為奴也表示遺撼,寧願死去也不願過神要他們過的生活。難怪摩西也受不了!出埃及記二章1112節的那位舊摩西仍在謙和的摩西(民十二3)背後。摩西為魯莽的不順服行為付上極重的代價(民二十12)。不順服神的話是很大的罪(24-27)。第27(參利二十六33;申二十八64)

34-38 對神不滿

    再一次人性中不順服的性情紛紛湧出來(34)。神下令「滅絕」,乃是公義的行動(如創十五16),因為神老早有了400年的觀察期。刑罰來得不獨裁,也不急燥,反而是聖潔的神嚴明的法律制裁。其次,這階段是神的子民惟一蒙保守與世俗隔離之路。不肯作分別為聖的人,就是妥協(35-39)──這是不變的真理第35(士三56)。第36(士二12及其後經文)。第37(王下十六3)。第38節因為創造本身便是聖的,因此有可能被「污穢」──這是對褻瀆者的警誡(創三18;利十八25)

39-46 人的背叛,神的記念

    這幾節反映神性情中的張力,事情記在士師記。在公義的憤怒中,祂要百姓清除罪污,免得被仇敵所控制。但不是人回轉行公義才使神動心,而是他們的可憐與神要對自己的話保持信實。

47-48 禱告和讚美

    「從外邦中招聚我們」:可能本詩篇是在巴比倫,即被擄時的作品,可是卻包括了大衛抬約櫃到耶路撒冷並慶祝(代上十五,十六)的歷史。在詩篇裏,「外邦」是百姓被分散之地,是網羅,也是轄制聖民的勢力。自從入迦南那日起,沒有一個時期不是如此。這詩篇是教會在世的歌,被世界所迷惑、擄去,因妥協而失去身分,此時惟有懇求一個更好的日子來到,讚美神在百姓反覆之際,仍是「從亙古直到永遠」不變的那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