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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主赦宥乃為有福(1-7節)

卅二1  (大衛的訓誨詩。)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你覺得生活中什麼樣的人是有福的?我們大概很少會想到「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是有福的。「遮蓋其罪」不要把它瞭解成用說謊或欺騙來掩飾、遮蓋一個罪過,而就是不再紀念那罪、把它去掉了。

想想登山寶訓裡講的八福或九福,什麼樣的人是有福的?我看聖經裡講到的「有福」,跟我們想的有很大的差距。根本不會有一個人覺得「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是有福的,因為我們當中的人,誰會現在正在被定罪、正有一個必敗的官司?因此我們常不太懂什麼是「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這一點已經不太懂,而這樣會有福,就更不懂了。

在傳統神學裡喜歡講「在神的面前」。我們在神面前是怎麼樣?是蒙福的?被憐憫的?如果沒有信心,我們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

我們在神、在人面前不一樣。在神、在人面前都應該常存一個無虧的良心,但在人面前、在社會上,人所能要求的就是我們的行為,或說我們的外表行為符合律法,至於你內心怎麼想,沒有一個法律會管你。

舉例來說,我在考試時一直想作弊,但沒有作弊的行動,任何一個監考老師不能抓我;我腦袋裡動了一大堆殺人的念頭,但沒有行動,就沒有一個法官能定我的罪;我心裡恨惡人、嫉妒、驕傲、討厭人,這世上的法律沒有能懲罰我的。

但在上帝面前,我們所有的心思意念都赤露敞開,神又不容許任何的罪惡,因此,我們在神面前是站立不住的。這一點,如果沒有聖靈光照,我們也不知道。因此,基督徒在跟人家講「我們是罪人」時,真是非常困難,如果沒有聖靈光照、神的話進入人心,人會自以為義、覺得自己不錯。

而當我們基督徒被聖靈光照,看到自己的罪惡時,這也不是就真正的信靠了上帝。看到自己的罪惡,甚至可以是魔鬼叫我們看到的:我就是罪該萬死。我們看到的不僅是自己有罪惡,還能看到上帝有赦免的恩典,赦免其過、遮蓋其罪。

我不曉得,我想在信友堂的弟兄姊妹大概都非常規矩,大概都是開人罰單,不是收罰單的人;是當人的教授,不是被當的學生。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犯錯被抓到,罪證確鑿、該關起來,然後得到赦免」的心境或經歷?可能最多經歷過的赦免,是警察要開你罰單,你辯解求說了半天,他不開單了。我們在上帝面前,不是開一張罰單的事,是死罪,而上帝赦免了我們,這是極大的恩惠與慈愛。

 「赦免其過、遮蓋其罪」,並不只是這樣而已,否則我們在講這教義的時候產生的結果就非常悲哀,會鼓勵我們繼續犯罪;因為知道我們只要信靠祂,任何的罪過都得到赦免,很容易就鼓勵我們犯罪。我們千萬不能低估這種可能,這是必然發生的。若每一個作弊的學生、超速的駕駛,老師、警察都完全的饒恕他,那麼結果就是大家繼續作弊、超速。

我們人是有罪惡的,上帝的赦免不是只是「你有罪不罰,把罪的刑罰加在耶穌身上」而已,(我們通常只有講到這裡,但不是這樣而已),十字架上的救恩做成了以後(甚至包括在舊約十字架救恩還沒有的時候),上帝赦免我們罪過要造成的一個結果,是叫我們心中會因為上帝的恩典而感恩,並認識上帝的嚴厲,靠著主,盡量減少那犯罪的作為。就像我們在管教孩子的事上,不是縱容,而是在管教中讓孩子知道犯錯的嚴重,以及那赦免會讓孩子有更大警懼的心不去犯錯。

大衛在講一件事情,就是我們得到赦免;若再加上新約的觀念,我們不僅得到赦罪,因著聖靈、耶穌基督的恩典,我們心被恩感、被上帝的愛所充滿,就有一個更新的心、不喜歡犯罪、厭惡犯罪的心,遠離罪惡,這人是有福的。

卅二2  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羅馬書第4章有引這經文,「心裡沒有詭詐的」不是說沒有罪惡,而是說他不掩蓋、承認自己的罪惡,這從第3節可以看到。第2節如果沒有看到第3節,就會好像有矛盾,不是才說我們都有詭詐?為什麼這裡說沒有詭詐?意思就是:我會承認我的罪惡,不去隱瞞。

當我們不隱瞞、向神承認罪惡的時候,約翰壹書1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耶和華不算為有罪,我們真是有福的。

我也要再說,當神赦免、免去我們的債務時,不是要我們繼續作放高利貸的、作弊的、超速的人,而是因著祂的恩典讓我們更聖潔。這一點我們需要努力,而這努力也是靠著上帝。

卅二3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基督徒講「我們有罪」,也講「承認罪惡」,但我們不喜歡認罪。唐德剛先生說看中國大陸和台灣這些大官的回憶錄不一樣,台灣寫的都在吹牛,每個人都在吹自己的戰蹟,中國大陸寫的,都在認罪(因為以前都是什麼國民黨的)、講毛主席怎麼怎麼好。

事實上,我們並不喜歡認罪,各位要記得人的這個本性:我們不喜歡承認罪惡,因為這個世界對有罪的人並不同情。一個政治人物的罪惡被揭發出來,人並不會同情。這世界上的罪人非常的自私,我們有罪,但自己不承認,看到別人有罪時也不會同情、也不原諒,甚至會有打過街老鼠的情形。

記得聽過一個宣教士在非洲一個村落裡,一次,有個賊被抓到,一群人就打他,而打、罵得最凶的,自己就是個小偷。這就叫「投射心理」,一個小偷,要表示自己的正直,就盡量的罵、打小偷,好像自己就是好人一樣。我覺得我們有時在批評(包括我這作牧師的)、講到社會罪惡時,或三兩好友在那裡批評政治、批評人的錯誤時,其實常常是我們不敢責備自己的錯誤,就去很強烈的責備別人。因為人人在社會上、家庭中都是這樣,我們怕承認自己有錯,這世界對有錯誤的人不同情,所以我們就閉口不認罪。

在人間我也不能夠禁止人這樣,因為這是事實,是我們的特點。但在上帝面前,不要因為在人面前人都對犯罪的人不同情,就養成一個在神面前不認罪的習慣。這犯了兩個錯誤,第一個,不知道神是明察秋毫。神不可能不知道你的罪,神不需要你來認罪才知道你的罪,神都知道。我希望這樣的認識,讓我們對認罪(起碼在神面前的認罪),可以更坦率一點;不必隱藏,祂都知道。但這個,也還是不夠,即使我們知道上帝知道,我們還是會想辦法要裝,所以必須知道更重要的第二個。

第一個,我們知道祂的全能,祂曉得我們的心,第二個,要知道祂的慈愛;祂對有罪的人是何等的慈愛、憐憫。不過我看我們還是不太喜歡在神面前認罪,當然我們也要說在神面前認罪,也包括要在人面前認錯。不認錯的,真的會產生骨質疏鬆:「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

卅二4  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細拉)

不認罪的話,聖靈藉著良心給我們的責備會「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神的手在我們身上,讓我們沈重、痛苦、好像夏天的乾旱、枯乾。

我們多多少少有些這樣的經驗,但時間久了,我們就比較麻木,真就變成外強中乾,只有外面有些塗了潤滑油的光亮。恐怕是不是牧者、教會裡的領袖、長執、神學生、神學院老師等人這樣的毛病更多?因為我們不敢承認我們是一個罪人,因為需要在別人面前表現出我們非常優秀,而不敢承認。

記得美國小說家霍桑寫的「紅字」?那牧師幾乎要得神經病,因為他不敢承認他犯淫亂的罪。我們都太忙了,我覺得都沒有好好去檢視一下我們心裡那些需要被對付的東西。一個是,也不想去檢視,因為都是很骯髒、污穢的;一個是,我們也很忙碌,沒有時間去檢視。我們很需要上帝幫助我們有這種「安靜、求上帝光照我們、讓我們思想、認識上帝的赦免」,不要用世界上的觀點天天來想上帝。

從世界的觀點,上帝就是一個法老,就是天天要我們做苦工,要做得非常好,而且不給草;要求過度。我們也是這樣想,因為這世界是叫我們拼命的,人家一天工作12個小時,最好你工作16個小時;人家一年能夠開發多少產品,你要開發得更多。這個世界要的是成就,而我們覺得要的也是成就。神也給我們成就,但神給的成就是叫我們在安息中信靠恩典的來作。任何沒有信心,想要表現得如何如何出色,就再一次用世俗的標準來講,我的投籃比你準多少、論文發表得比你多多少、我的各樣成就比你好多少。尤其不能暴露我自己的罪惡,那個壓力就叫我們「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卅二5  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細拉)

蒙恩的人就常常不斷的在「壓抑自己、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惡」中沈重,沈重到有一天實在再也受不了了,才「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實在不需要等這麼久,但我們常常是要等到最後,而不知道祂一直在等我們認罪悔改、更新我們。

認罪,有一種潔淨的作用,詩篇51篇:求神為我們造清潔的心。清潔的心能產生,是因為我們向祂陳明我們的罪;認罪能讓我們更新。

這一點共產黨學得很好,當然他是用強迫的方式叫人常常認罪,也是造成更大的虛假,但我們基督徒需要有一個在神面前認罪的心,不去隱瞞,因為那樣的話真是太沈重;生命會變成過度的沈重,天天都有罪惡,而天天都要掩飾。向耶和華承認你的過犯,立刻那重擔就脫落。

卅二6  為此,凡虔誠人都當趁你可尋找的時候禱告你;大水泛溢的時候,必不能到他那裡。

 我很感謝主,大衛這裡寫的是「凡虔誠人」。他不是說「凡罪惡的人、閉口不認罪的人、罪惡深重的人」都應該及早的去尋找神,他是說「虔誠人」要去尋找神。這裡「尋找神、禱告神」從上文來看是認罪。我之所以喜歡他用「虔誠人」,就是讓我們知道,虔誠人一樣需要認罪,一樣需要求神的赦免。

什麼時候是神可以尋找的時候?就是現在、每一個時候。任何一個時候都是主可以尋找的時候、都是祂向我們敞開的時候。

我們信靠祂對我們的赦免(「虔誠人」可以瞭解成信靠祂赦免恩典的人),也就坦然的把我們的罪告訴祂。我們求神潔淨、赦免,神憐憫恩待我們,因為如果我們一直不應著主的話,總有大水氾溢的時候,總有神震怒的時候。但神的震怒仍然是希望我們能夠悔改,回到祂那邊。當震怒來的時候(有時是因為我們犯罪,有時未必是犯罪),神會保守我們。

卅二7  你是我藏身之處;你必保佑我脫離苦難,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細拉)

這也很有意思,上帝興起洪水,上帝又為你預備躲避洪水的地方。上帝興起洪水,要讓你知道自己的渺小和上帝的全能;上帝為你預備藏身之處、救你脫離苦難,是要你常常讚美和感謝。

「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所有信靠主的都在唱樂歌;我們在基督徒彼此蒙恩的見證當中感恩。希望我們不是一個人認罪,當然這需要聖靈的工作,不是像共產黨那種政治制度逼迫出來的認罪,是聖靈讓我們看到祂的慈愛、憐憫和自己的污穢,以及經驗到赦罪的喜悅和更新,在基督徒當中就聽到得救的樂歌,不斷的四面環繞我們。

當我們蒙了這樣恩典、豐富的祝福時,我們就能夠去教導其他的人;當我們不肯這樣做的時候,神就來提醒我們。

倚恃耶和華者必得慈愛(8-11節)

卅二8-10   8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我要定睛在你身上勸戒你。9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不然,就不能馴服。10惡人必多受苦楚;惟獨倚靠耶和華的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

 「我要教導你,指示你當行的路」,這個「我」可以瞭解成耶和華,上帝不斷的指教我;也可以瞭解成一個經驗上帝赦罪恩典的人。我們知道上帝赦罪、樂意饒恕,但我們不因此故意犯罪。事實上剛好相反,越經驗祂赦免的恩典,我們就越有感謝,和領受祂愛後面的那種正直和善良;我們就走當行的路,而不走偏頗的路。

也感謝主,不管這是指屬靈的老師或是上帝,祂要定睛在我們身上勸誡我們;祂看我們看得很緊。我有過這樣的經驗,是在小學時被老師盯得很緊的時候。我自己是個奴性比較重的人,沒有什麼自動自發的能力。像我這樣比較懶的人就是要盯著,但我又不喜歡被盯。可是若你不喜歡被盯,你就求聖靈在你心裡讓你成為一個自動自發的人。

我們沒有人是這麼好,而我們的神愛我們,祂定睛、不斷的在看我們,似乎不給我們喘氣的機會,但要知道,走在祂的路上,其實是最大的安全和平安。祂一直看著我們,也不眨眼;看我們有什麼缺乏,隨時來補足;有什麼危險,隨時來解救;也看我們什麼時候走偏了路,來糾正、勸誡我們。

最好、最棒的人是「生而知之」的,這種人,一億個裡面難得有一個。其次是「學而知之」的,告訴他,他就會了。這種人,一億個裡面大概有一個。其他很多人是「困而知之」的,教了,不肯聽,一再教,還是不肯聽,到困難的時候,才知道他講的是對的。這種人,一億個裡面大概只有一千、一萬個。還有大多數的人是「困也不知」,常常是受了很多的苦還不知道。

這裡詩人說:「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這讓我們不舒服,但問題是我們不能夠自動的不要嚼環、轡頭、韁繩、鞭子,不要威迫利誘;我們人很難達到康德所說的那種「自律」,總是「他律」。不是威迫利誘不能學會走正路,但求主讓我們在聖靈的恩典下能夠自律、心被更新,不要一直等神鞭打了才能馴服;而且就算是馴服,那種馴服也是假的。

你不要像無知的騾馬,一定要「多受苦楚」才能馴服、走當行的路。及早的學習上帝給我們的指教,及早的倚靠耶和華來行善。我認為學習和倚靠要一起來瞭解。學習、倚靠,靠著上帝給我們的力量走正路,靠著上帝給我們的拯救,就有得救的樂歌。

有兩個「四面環繞」,一個在第7節,「以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在艱難中得到赦免以後的得救的樂歌;一個是這裡,「必有慈愛四面環繞他」,倚靠耶和華,有慈愛四面環繞。

也馬上想到聖經其他的地方,我們常常也是落在深淵當中,四面有仇敵圍繞;有四面楚歌的時候,也有四面順利的時候。信靠上帝,就有慈愛四面環繞我們,務要及早的學習信靠上帝。

卅二11      你們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你們心裡正直的人都當歡呼。

我們都是罪人,沒有人是「義人」、「心裡正直的人」,但在上帝的更新、指教、赦免下,我們就越來越知道倚靠上帝,以祂的信實為糧,就越來越歡喜、過聖潔的生活,在生活中就得到力量。

卅二篇前面講到認罪的喜樂,後面講到不犯罪的喜樂。我們認罪的結果,希望是讓我們越來越不犯罪、越來越走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