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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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的宣告(6:17:27

以色列要因大小山岡的邱壇受罰(1-14節)

1-2   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人子啊,你要面向以色列的眾山說預言,

神要以西結面向以色列的眾山說預言

「向以色列的眾山說預言」這有一點奇怪?向山說什麼預言?我們不是向人說預言?這有前例,但跟這裡好像沒有太直接的關係,就是巴蘭好像是面向山說預言。民數記23:13,「巴勒說:求你同我往別處去,在那裡可以看見他們;你不能全看見,只能看見他們邊界上的人。在那裡要為我咒詛他們。」24:1,「巴蘭見耶和華喜歡賜福與以色列,就不像前兩次去求法術,卻面向曠野。」這裡就是巴蘭在那裡行法術當中,他希望在看到那山和山腳的以色列人的時候,他會被那法術激動然後說出咒詛的話,但沒有想到他看到的時候,是看到上帝如何祝福這些人,就說出讚美的話。

這其實一點都不難瞭解:「我要向山舉目,我的幫助從何而來?」山不能幫助我們,為什麼山好像會讓我們產生對上帝的敬畏?因為山是上帝所造的。就像你看到山、海、一朵小花、一片雪花結晶,會在裡面看到上帝創造的奇妙、上帝的眷顧、上帝的智慧,就讚美祂。本來受造物受造就是要這樣,讓我們能夠讚美神。山這麼奇妙一個受造物,我們站在喜馬拉雅山、甚至太魯閣的時候,都會覺得有一種震撼、覺得很奇妙宏偉。應該是這樣的,但因為人的罪,就產生另外一個很不對的結果,就是人會在山(這些很壯麗的地方)上面拜偶像,甚至把榮耀歸給山或山上這些神明。山是高大的,高大的東西常常被聖經說成是驕傲自大、應當被懲罰的。

另外一個就是利巴嫩的香柏樹,或尼布甲尼撒夢見自己就是一個大樹,很大、很美就驕傲,所以被上帝砍掉。而山更是因為這麼壯麗偉大,也常常被形容成一種在神面前自大的勢力,所以要向山發預言,也就是要向這世界上強有力卻不歸榮耀給神的東西發預言,責備他們。

向山發預言說你們要受到責備,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山上很多的邱壇。邱壇是什麼?在第3節就看到。

3 說:以色列的眾山哪,要聽主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對大山、小岡、水溝、山谷如此說: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們,也必毀滅你們的邱壇。

邱壇

「邱壇」英文就翻高處high place。我也多次講過,邱壇這東西好像有一點妾身不明,到底好不好?在以色列人還沒有進到迦南地的時候,在申命記12:13神就已經警告過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那地「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只有我揀選的地方才可以獻燔祭。為什麼要這樣?今天在曠野,走到哪裡就在哪裡獻祭,沒有一個中央的祭壇,但將來到了迦南地以後,就要在一個特定的地方(早期是示羅,後來伯特利也是所謂的聖地,就是神會幕所在的地方;到大衛以後就是在耶路撒冷)獻祭。所以現在全世界猶太教到處都有,也有他們的會堂,但猶太人不能在任何一個地方獻祭,獻祭一定要回到耶路撒冷,在耶和華所指地的地方。這當然是遙遙無期,現在聽說那地方是個回教的寺廟,要拆掉才能建聖殿,有了聖殿才能獻祭。這以色列人天天盼望的,但現在國際局勢還不允許他們這樣做。很多基督徒(包括時代主義者)也盼望這事發生,其實我覺得實在不必看重這事,這都是政局的發展,今天替我們獻祭的就是我們主耶穌,所以不必注意這事了。

為何要廢邱壇?

但以色列人以前很看重要在上帝指定的地方獻祭。為什麼只可以在上帝指定的地方,不可以到處都獻祭?因為迦南地充滿了偶像,尤其在高的地方、在山上,跟我們台灣一樣,在高的地方都很美、景觀很好,所以廟就特別多。其他的宗教(佛教、道教、迦南的宗教)也是一樣,在一個比較漂亮、壯麗的地方就喜歡蓋一個廟。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把迦南人消滅了,但會學迦南人的風俗:「這地方有個廟?好,我們現在來敬拜耶和華吧。」這敬拜耶和華又沒有人教他們,就學著以前拜巴力或拜迦南人的神的人來指教他們怎麼敬拜上帝。也就是說邱壇可以說是一種混和的宗教,常常在毀掉了的外邦人的壇那裡築一座壇。不是沒有好意,就是要給耶和華,但裡面就有很多的錯誤和偏差,混和了當時迦南人的風俗在一起。

正面的,我們看到撒母耳在邱壇那裡獻祭過(撒上9:12-1910:5);大衛也在邱壇獻祭過(代上16:39-4021:29);甚至所羅門也在邱壇獻祭,神也在邱壇那裡顯現(王上3:2-4)。這些都是神允許的,因為聖殿還沒有建成;或像大衛,你實在有一顆愛主的心,那麼你願意在邱壇獻祭給耶和華也可以。但因著以色列人民智未開,你們最好還是不要擅自、到處,看到這裡有個好像宗教的場所,就來說我們來敬畏耶和華吧。你可能敬畏耶和華沒有做到,異教風俗倒學會了。所以神允許人這樣做,但神的心意是希望不要有任何的邱壇、不要有那麼多在山上的邱壇、不要有那麼多在山上,不到耶路撒冷求認識上帝的邱壇。

我們今天也沒有這樣的觀念,山上、海上、太空裡、任何一個地方都可以敬拜上帝。你記得耶穌跟撒瑪利亞婦人講的,神是靈,拜祂的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拜祂的,要在靈和真理裡拜祂。

不過因為以色列人的糊塗,在民數記33:52還沒有進到迦南地時,神就已經警告他們,將來進去以後要把邱壇都拆掉,免得你去學習當地的那些風俗。耶羅波安王就是國家分裂了以後北國以色列的第一個王,他就在伯特利建邱壇,要跟耶路撒冷分庭抗禮(王上12:31-33)。亞哈王就更是這樣。先知常常責備人這邱壇的行為(王上13:2-3,王下17:7-18),都講到邱壇所帶來的錯誤。

我覺得今天在神學院裡這是一個很明顯,也可以提醒的,就是邱壇是神允許的,是有,但是因為人民智未開,或有時中央祭壇毀掉了或大衛還沒有建好,你真的感謝主就做吧,神也接納。但因為人不認識上帝,在學習的時候常常把偶像帶進來,所以神不喜歡邱壇。今天在神學院裡我覺得我們沒有完全的回到純正信仰,覺得這也還可以、那個神學家雖然有這樣的偏差但也還可以,我都覺得是一個危險,常常好的沒有學,壞的倒學到了。像巴特Karl Barth的神學就是。有人說他批評新派很對,但他這些批評又走偏、也有很多新派的思想,所以其實等於是去邱壇,有更大的危險。

耶羅波安造邱壇,羅波安(南國的第一個王)也是造邱壇(王上14:23-24);再講到亞撒還有約沙法這兩個王,算是好王,但他們有個遺憾,就是他們也沒有廢掉邱壇(王上15:12-1422:43)。凡是壞王都會不斷的要建邱壇,像約蘭王、亞他利雅(代下21:11)建邱壇,他們都沒有廢掉。約阿施王、烏西雅王也都是還有邱壇,這些王裡面有的非常好。

我真是覺得這是很危險的事,有時看到有些神學院、神學家的作品,好像很純正、很信靠神,但像這裡說的,雜了一點不當的東西,就把壞的那些東西更多帶過來了。福音派裡面很多人很喜歡巴特,我覺得那就是更大的危險。

希西家是想要廢掉邱壇的。信仰實在不能用行政命令來執行。希西家、約西亞、約沙法王,這些都是大復興:把所有的邱壇廢掉、偶像拆掉,但這些東西捲土重來,快得不得了;讓神的話、純正信仰在我們心裡扎根,慢得不得了。有人信主信了十幾、廿年,終於開竅了;有人信了五十年了,還不大開竅,但要離棄主好像就很方便,一下就離棄了。這裡我們求神的聖靈在我們心裡工作,讓我們更堅定。

希西家要廢掉、約西亞王要廢掉,但都不能廢太久。先知書裡充滿了責備這些邱壇的情形,我們不一個個看,這裡以西結就在責備,就是一種混同的宗教,有攙雜的。

4 你們的祭壇必然荒涼,你們的日像必被打碎。我要使你們被殺的人倒在你們的偶像面前;

「日像」就是偶像。「你們被殺的人倒在你們的偶像面前」這是個諷刺的說法,被殺的人倒在偶像面前好像俯伏敬拜;你既然這麼喜歡偶像,我就讓你倒在偶像面前。

5-7   5我也要將以色列人的屍首放在他們的偶像面前,將你們的骸骨拋散在你們祭壇的四圍。6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城邑要變為荒場,邱壇必然淒涼,使你們的祭壇荒廢,將你們的偶像打碎。你們的日像被砍倒,你們的工作被毀滅。7被殺的人必倒在你們中間,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話我們會在以西結書裡越來越多看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死的時候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災難來的時候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說的災一定會臨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最不好知道耶和華的方法,最好的是你在順服上帝當中知道耶和華真是聽禱告、真是又真又活的神、真是獨一的真神、真是祝福人的神。你一定要在離棄上帝裡知道上帝刑罰的話臨到,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被殺的人倒在你們中間,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跟那法老「真是在災難的時候才會承認耶和華是神」是一樣的。這些都是邱壇造成的結果。

8 8你們分散在各國的時候,我必在列邦中使你們有剩下脫離刀劍的人。9那脫離刀劍的人必在所擄到的各國中記念我,為他們心中何等傷破,是因他們起淫心,遠離我,眼對偶像行邪淫。他們因行一切可憎的惡事,必厭惡自己。10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說要使這災禍臨到他們身上,並非空話。

大家都覺得是空話,到今天我覺得我們也還覺得這是空話,不會有災難、會有平安、上帝對我們的意念常常都是好的,我們都這樣想。上帝對我們的意念是好的,那是信靠祂的人。

會有餘民:經歷災難仍信靠上帝的人

第六章這裡講祂會讓有些人剩餘,就像5:3有幾根頭髮要放在衣襟裡面,但這幾根頭髮還要再取些扔在火中,就是那真正得救的人是那所有頭髮裡面剩下的一點點。我希望那就是我們,那就是聖經裡講到的「餘民」、剩餘的百姓。在經過所有的災難中,他們還在信靠上帝。我希望你也是這樣的人,經過所有的痛苦、所有的引誘,你還是一個信靠上帝的人、你還是很堅定,求主幫助我們。

這些剩下的人裡面還是繼續會被上帝篩選。在這裡剩下的人,其實也是將來要去作見證的,就是要見證離棄上帝的人會多慘。這我們以後也會看到,他們會到「所擄到的各國中記念我」

我們上次曾經看過那非常悲哀的詩歌:詩篇一三七篇,他們到了巴比倫的河邊,一想到耶路撒冷就開始哭了:怎麼會有這一天?怎麼會到這個地步?整個以色列人在被擄的時候,都在被擄當中就想到神了。當然有人還是不紀念神,有人就會紀念、就會哭泣、就會悔改,他們的心是何等的傷破。

「為他們心中何等傷破」這「傷破」可以指餘民的傷心,這「傷破」也可以用在耶和華的身上。被傷了,而且破掉,是很傷痛的。這「傷破」,在以西結書後面會有很怵目驚心的描述,而另外有個類似的描述就是何西阿書。

何西阿也是很不幸的先知,從我們人來看,比所有的先知都更倒楣。我們基督徒沒有倒楣的,但姑且這樣說。何西阿要表達上帝的痛怎麼表達?要他身歷其境的痛。以色列人是上帝的兒女,神可以叫一個先知他的兒女背叛,然後來講出上帝的痛,但聖經沒有這樣描述,聖經描述,我們可以說如果在路加福音十五章那浪子的父親,他也許可以表達出耶和華的痛,因為我們就像上帝的兒女,背棄了上帝一樣。另外一個可能更痛的,兒女背棄我們,兒女遲早都會離開我們。更痛的,我也覺得很不幸的,可能越來越多人能體會的,就是我們的配偶離棄我們,這是很痛的事。

上帝是非常愛以色列人,但以色列人就是一直離開上帝,要表達這種痛,神就叫何西阿娶一個淫婦,你在結婚前就知道他會對你不忠實。各位姊妹,你哪敢嫁這種人?當然就比例來講,兩個婚姻裡有一個會變成這樣。何西阿的遭遇就跟以西結一樣,何西阿要去娶一個淫婦,不但娶這個淫婦,還要愛這個淫婦;而且在淫婦跟奸夫跑了以後,還要等她回來;而且還會再跑一次。這個可能女人還忍受得了,很多姊妹就可以接受她老公,我看沒有幾個男人可以忍受這種事。

而以西結是什麼情況?就是當他出去傳講時,神先告訴他:你的聽眾不會聽你的。你什麼時候看到任何一個婚禮裡面,牧師說:「我看不出三個月,你就會有外遇、離婚」?那叫心會傷而且破掉。那心還沒有死掉,但比死更痛,死就已經麻木了。

何西阿書很多這樣的話,譬如13:4-8,「自從你出埃及地以來,我就是耶和華你的神。(4a)」,當然其實從亙古到永遠就是、從創世記就是,但比較明顯的,以色列人是在出埃及以後,在西乃山底下跟上帝立約,作了祂的新婦。「在我以外,你不可認識別神;除我以外並沒有救主。(4b)」這句話我也希望我們牢牢記得。聖經裡有講過:你不可以懼怕別的神,這裡講:你不可以認識別的神。所以,什麼跟其他宗教的對話,我覺得都是離經叛道的開始。當然你真的要傳福音,你說要多瞭解佛教什麼的,我當然不反對,不過這些人要自己更認識神才好;我看太多的人就遠離神了。

你不要認識別的神,除我以外不要有別的救主。「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認識你。(5節)」你知道「認識」這字是很親密的,包括信靠、甚至希臘文、希伯來文裡都有性愛的意思,你不可以跟別的神結合。我曾在曠野乾旱之地、在你最可憐的時候跟你結合、我認識你。「這些民照我所賜的食物得了飽足;既得飽足,心就高傲,忘記了我。(6節)」。耶和華的傷痛、傷破,自己的心破了,那些傷害祂的人也要破掉。耶和華忿怒到什麼地步?「因此,我向他們如獅子,又如豹伏在道旁。我遇見他們必像丟崽子的母熊,撕裂他們的胸膛(或譯:心膜)。在那裡,我必像母獅吞吃他們;野獸必撕裂他們。(7節)」耶和華要撕裂這些人。這些是第9節的「傷破」。

10節,「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說要使這災禍臨到他們身上,並非空話。」祝福不會是空的,咒詛也不會是空的。

11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當拍手頓足,說:哀哉!以色列家行這一切可憎的惡事,他們必倒在刀劍、饑荒、瘟疫之下。

「拍手頓足」:以動作表達上帝的心意

「拍手頓足」是以西結書裡常有的情形,就是不斷的有強烈的動作,要來表達那強烈的心境;他心裡對以色列的背道、神的悲哀的一個表達。

這些看起來都是小事,但我覺得也不是小事情,任何一件讓我們對神有更多認識的,都是很好的事。原來我們的手、腳,在拍、在頓的時候,也可以表達上帝的心意。

「這一切可憎的惡事」是什麼?

「這一切可憎的惡事」是什麼?利未記7:18講到說:如果肉放了三天再吃,那肉就是可憎的;平安祭的肉到第三天的話,這祭就不蒙悅納、不算為祭,是可憎的,要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看聖經看到這裡,會覺得我們的上帝真的好嚴格,這吃的事上也要管。但想一想這實在不是嚴格,是慈愛,神要你吃新鮮的東西。那個時候沒有冰箱,放了三天就不要吃了,免得你的身體不好。我覺得在這件事上神非常的仔細、非常的體貼。

另外,在利未記整個11章,那裡講到說:那些不潔淨的東西是可憎的。同樣我們會說,這裡當然有宗教的意思,這裡面所有的東西,到新約我們知道都可以吃了,只是在舊約時,為了要讓以色列人跟外邦人分別出來,就特別在吃的事上有一些限制。不是那東西本身,而是讓以色列人知道:我們跟別人是不一樣的、我們是被上帝所揀選的。

利未記18:22也講到:同性戀的行為是可憎的。談到這些問題時,在現在都很敏感,很多人覺得我們好像在批評別人。我是覺得不必這麼敏感,當我們在批評某個人的政治觀點時,可能有更多劇烈的衝突,但我想我們也不必覺得說,你在故意的歧視我是藍或是綠。當我們表達出聖經的觀點時,如果我們真的知道自己也是罪人,而且我們是為了講真理、為了愛人(包括愛同性戀者)的時候,這些經文就無需禁忌了。利未記18: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下面有講「不可與獸淫合」,你看現在這些性的混亂,其實在以前已經都有講。

利未記20:13也是一樣,這可憎的罪就是同性的交合,要治死,而且罪要歸到他們身上。「罪要歸到他們身上」是什麼意思?罪已經歸到他們身上、已經處死了,為什麼還要歸到他們身上?我想這裡是說:處死的罪是歸在他們身上,而且還有一個意思就是:不要讓這罪蔓延下去;讓他們的治死使這罪停止在他們身上。

任何敵擋上帝的事情,都是可憎的。利未記18:29,「無論什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就包括神禁止人所做的;包括那些外邦人原來所做的,玷污了神、玷污了神的地。

利未記是我們比較不大想看的書,因為好像很囉唆、很繁瑣,當然裡面的細節也許我們不要花那麼多功夫(起碼一開始)去仔細研究,但這是神的話,祂既然這樣寫,就讓我們看到神是鉅細靡遺在每件事上,都希望祂的兒女是走在正確的路上。

當然講到這裡,又想到因信稱義,如果不是神的恩典,我們在任何一件事上,都會從神所造的受造物的美善中變成神所覺得可憎的,甚至是要消滅的。

不要學迦南地一切可憎的行為,這在申命記18:9,「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12節,「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這一類的字眼,可憎、污穢、罪惡,意思都是一樣,都是得罪神的事情。但這裡用一個很強烈感情上的字眼,就是上帝很厭惡、很討厭,要我們知道不只是理性上拒絕這些東西,情感上我們也應該覺得是討厭的。

這裡說是不可學習「迦南地」一切的風俗,還有在列王記、歷代志的時候,當以色列人去學列邦的風俗時,那是學「本地」的風俗;而且在聖經裡也有講到說:離開本地、本族、父家,這就反對了現在神學院裡流行的幾種神學:一個是本色的。本色怎麼可以學習?那是可憎的。國際化、全球化,又有什麼可行?全球和國際也是可憎的。你父母的,有什麼可行?他是在罪惡裡面的。我這些話說起來不好聽,其實在聖經裡真講得非常清楚。

最近在想到,大家都喜歡講基督徒跟這世界的關係、基督徒改造世界,這都是野心。你改造什麼?你有什麼東西去改造?你已經在世界這大染缸裡這麼久了,要改造就要有敵對的態度,因為這個世界是敵擋上帝的。很多人說:「這世界是上帝造的,很可愛。」是啊,你看到這些可憎的字眼沒有?我很稀奇,我第一次在讀H. Richard NiebuhrChrist and Culture,就是現在大家都奉為圭臬的一本書時,我想到如果基督徒跟世界有他所列出來的那五種關係時,第一種關係就是基督徒跟這世界是敵對的,在聖經裡有最多的證據,可是他提得最少。那種覺得基督徒是屬於這世界的,他提得很多;要改造這個世界,也提了很多。我覺得改造裡面有很多狂妄的想法,我不敢這樣說;我們寧願說:我們讓神來改變我們吧。如果我們真的要去改造別人之前,要知道我們根本沒有絲毫的能力和資格改造,我們自己不斷的被神改造吧。如果神願意使用我們,我們才可能做這個事,但最少,不要被這世界來改造。

申命記20:17講到說:「你要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把這些迦南人都滅絕淨盡;凡有氣息的,一個都不可以存留。」我就聽過有人說舊約這實在太難接受了,有氣息的,那氣息如果照字面來講的話,不只是人,連動物,只要是有呼吸的就通通要消滅,一個都不能留。可是這思想跟耶穌在新約講的一點都沒有錯:你們中間不可以有一點麵酵,那一點會讓全盤都發起來。我說這話當然不是說我們基督徒今天要在這世界上,有什麼思想檢查這些東西,那是沒有辦法的,我們在這罪惡世界裡面,不是說讓我們的兒女或弟兄姊妹不看到禁書、色情東西、不上色情網路、給他最好的防火牆、防污染牆來擋掉,那都擋不掉,因為那是在我們心裡,邪惡是在我們心裡,所謂要擋是擋不掉的。我們只能求聖靈在我們裡面,藉著祂的話、藉著十字架不斷的來工作。

但我們也承認我們是會受到這個世界的影響,這種敵我的意識不能夠放鬆。要「敵我意識不放鬆」,當然「主僕的意識」要更記的清楚。神是主,我們是僕人;我們總是先想到神,再想到其他的一切,包括我們自己和敵人;我們想到神的偉大和慈愛,願我們每個人真是不要把神看輕了、不要把其他東西看重了。

這裡要把這些都滅絕淨盡,實在是要有一個態度:要知道神多麼恨惡那些罪惡,同時我們要知道這些罪惡哪怕留下一點點、一絲一毫,就像一個Virus一樣,可以把整個電腦當機、把整個人都弄定、甚至可以把整個人類社會都滅絕。不是我們能力能做到的,我們要靠著主,不斷的讓祂在我們裡面越來越興旺。

都滅絕淨盡,18節:「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我每次看到教會歷史上西方這種一個個機構、一個個神學院、一群群的人、大批組織,就是一點一點的要友善、要開放、要對話,然後就把那異端邪說慢慢帶到你心裡,就整個的腐化的時候,心很痛。但同樣,我看到那些衛道之士,常常有時衛道不當,那可怕也是有的。在美國、西方的基要派都有,當他們好像不跟敵人交手,或當他們停止傳揚福音的時候,往往就在他們自己圈子裡開始內鬥了。就跟共產黨一樣,把國民黨趕走了以後就開始內鬥。人好像不去整幾個人就不愉快,這就是我們的罪性,管你是基要派、自由派,都是一樣。我還是說我們求主工作,讓主教導我們學習主喜悅的事,讓主恩待我們學習主恩待的事,不要去學習那些可憎的事,以致於得罪上帝。

雖行可憎之事,悔改仍有機會得救

講到「可憎」這很強烈的名詞時,我們也有很得安慰的地方。在列王記上21:25-27講到亞哈貪圖拿伯的葡萄園,然後神就叫以利亞來責備他,說災禍一定會臨到亞哈,然後作者又再加了幾句話說:「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這話講得很有意思。我真是希望我們看聖經、看任何事,盼望都不會偏私、不會用自己的觀點來含蓋一切;也就是常常承認自己需要被修正,甚至不是修正,是徹底的需要悔改,這當然包括我自己在內。

這段經文裡,拿伯的葡萄園一事之後,以利亞來責備亞哈說,耶和華說災禍會臨到你,因為你惹我發怒,使以色列人陷在罪中,然後你和你的後代會多慘多慘。這件事是什麼情形下說的?為什麼說亞哈這麼可憎、從來沒有像亞哈這麼壞的?如果你看經文就是說,因為他犯了一件我們看很小的錯誤,甚至我們說他沒有犯錯。在拿伯的葡萄園裡面你幾乎沒有看到亞哈犯錯,甚至我們覺得他以一個君王來講已經非常的友善了。他想要一塊地,他就跟拿伯商量,他不像一些混蛋的大官或皇帝就直接佔有。

他去跟拿伯商量,拿伯拒絕了以後,他也沒有把拿伯殺掉,甚至沒有給拿伯任何處置,這比今天的獨裁者不知要好多少倍了。他只是在那裡生悶氣,那更是了不起。那些獨裁者,不要說別人,你、我,我們的意志不能得以伸張的時候,我們可不會生自己的悶氣,我們都生別人的氣,小孩更是如此,亞哈很了不起,你不要忘記這一點。

但我在講亞哈這件事時,他可惡的也在這地方。他想要這塊葡萄園,拿不到就生悶氣。他太太耶洗別知道了這事,問他為什麼這麼生氣,亞哈就說如此這般,他太太說我幫你解決這事,就誣告了拿伯,把拿伯打死了,而且是用耶和華律法的名字把拿伯打死了。然後說:「你起來,去得這塊地。」。亞哈沒有殺拿伯、沒有貪要拿伯的東西、亞哈沒有做任何事,為什麼上帝這麼忿怒的責備他?這真是我們要常常反省的地方。他不做惡事,但他坐享其成,那就更壞。別人做了壞事,你享受別人做壞事的成果,等到殺了人、砍起頭來的時候,你說是耶洗別壞。你為什麼要享受耶洗別給你的東西?

我常舉的例子就是:人家搶銀行,你沒有膽子搶銀行,但人家搶了逃亡時,他的鈔票掉在路上,你撿起來了。你說我沒有搶銀行,我只不過是拾金有昧而已。更下流,人家搶銀行還冒生命危險,你不冒生命危險,撿人家現成的,更下流、更孬種,不冒危險要坐享其成。你不要覺得做了壞事才是惡,在惡人做惡之下,你享受一點他桌子上滴下來的東西,也是惡,甚至更惡。不過這不是我們這裡的重點。

這裡的重點是亞哈做這件事,神很嚴厲的責備他。我們說這件事本來不是太嚴重,但經過我這樣解釋你大概知道很嚴重;但究竟在責備他的時候,為什麼耶和華一個字不講這件事?就從20節以利亞和作者在責備他時,沒有提拿伯的葡萄園。這很有意思,是因為拿伯的葡萄園這件事,然後以利亞去責備他,但為什麼在說他的罪名時,完全不提到拿伯的葡萄園?提到的就是:你惹我發怒、你使以色列人陷在罪中。還是不大清楚他到底犯了什麼罪。到26節說:行了最可憎惡的事,就是信從偶像。他犯的拿伯葡萄園的罪,在責備他時不講這件事;可是在說他犯了最大罪時,又把拿伯的葡萄園跟他連在一起,這怎麼回事?我想這都是我們需要去思想的。

我覺得這裡表達一件事就是:當一個人開始去親近偶像或離開上帝的時候,這不是一件宗教信仰的事而已。一個人離開上帝,或一個民族、國家、教會、神學院開始背道的時候;開始好像開放、自由、跟別的人溝通,而對上帝原來叫你保守的不再持守的時候,遲早就會走向不公、不義的社會。所以公義如果不建立在對神的信靠下,像有些自由派的教會喜歡講公義、講公義,你沒有把神當得的榮耀給神,你還講什麼公義?你在褻瀆上帝!神是神,你說祂不是神;聖經是神的話,你說祂不是神的話,你還在講什麼主持社會正義和公平?如果我們不信靠上帝,我們一切的美德包括社會正義、憐憫同情,通通都站不住。只是站不住是要等到一百年以後你才發現整個垮掉,還是一百秒鐘以後,這我們不知道。但所有的美善都必須跟神相連,一旦離開了就糟糕了。因此我們也要嚴嚴的責備自己,也要反省自己,我們這些自命是信仰純正的,我們在自命信靠上帝的時候,我們的行為是對的嗎?是不是我們的行為也是像亞哈一樣非常的可憎?不過這還不是這裡我要講的重點。

這裡最重要的重點是當亞哈做了最可憎的事以後,以利亞來責備他,亞哈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神就把那災禍延後了。就是最可憎的事,好像神已經命定要毀滅的,你有悔改的心,還是可以得拯救。當然我們不知道亞哈如果繼續他的悔改,而不是只有這段時間,是不是可以甚至所有的咒詛都消失?我認為是可以的。我們相信神的預定,但我們不知道神怎麼預定,我們只能在一個死了而沒有信主的人身上說神是預定他是滅亡的。假如亞哈今天還活著,還有沒有發生的事臨到的時候,我們不知道神可不可能繼續來憐憫他;起碼就我們看到的,這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

在以斯拉記9:14那裡講到說:跟外邦人通婚是一件可憎的事情。這種通婚並不是說我們今天不可以跟外邦人、沒有信主的人結婚,而是說如果你的信仰被他影響,那就一切都可悲了。所以最重要的還是我們的信仰是持守了、是更敬畏、更信靠了、更親近了,還是任何一件事叫我們遠離了。你讀聖經也可能遠離上帝;是你的心,而不是你的行為。

惡人獻的祭是可憎的,這在箴言有講過、在該隱的祭上也看到。不聽神的律法,那是惹神忿怒、是可憎的。

12    在遠處的,必遭瘟疫而死;在近處的,必倒在刀劍之下;那存留被圍困的,必因饑荒而死;我必這樣在他們身上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這裡我們也講一下關於聖經的可靠或無誤。聖經的無誤寫得最好的是Princeton的老神學家沃爾菲特?B.B. Warfield (1851-1921),他裡面有一點就是說:聖經的無誤並不是說我們要吹毛求疵的精準。好比:「在遠處的,必遭瘟疫而死」,如果以色列人有一個人在遠一點的地方,沒有得瘟疫而死,並不表示這句話就不對了。這只是一個概括的說法;而且什麼叫遠、什麼叫近?本來就不需要很講究它。「在近處的,必倒在刀劍之下」也許有在近處的並沒有到在刀劍之下。也許遠處、近處和存留被圍困的,這三個有重複的地方。重點是神會成就祂在怒中所定的,甚至不只是神會成就祂在怒中所定的,重點是神會成就祂所定的;怒中所定的祂會成就,祂在喜悅中所定的也會成就。只是這裡講到的,的確祂在忿怒中所定的一定會成就。

這些警告,我也還是說,若聽到的人聽了會悔改的話,我們也相信從人這邊來看,總是有機會。神總是給全備的悔改的機會,後面我們還會看到更多這樣的經文。

13    他們被殺的人倒在他們祭壇四圍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岡、各山頂、各青翠樹下、各茂密的橡樹下,乃是他們獻馨香的祭牲給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是誰?一個解釋就是那些在災難中還活下來的人,他們活下了、看到上帝的話應驗了、看到那些得罪上帝的人倒在他們的祭壇之下。這當然也是一個諷刺的說法,你用最恭敬的態度在你的神壇前祭那些假神,我就要叫你像那些祭物一樣,死在你的神的面前,讓你知道你祭祀的神是一個假的神,甚至是叫你自害己命的神。這「他們」應該是指那些活著的人看到上帝的話應驗,就像法老一樣,看到神的話應驗就知道耶和華是神、是輕慢不得的、是那位創造者、審判者、警告者、提醒者。

不過這「他們」我想也可以指那些倒下來的人。也就是他們在臨死前才悟到:上帝真的是上帝。就是一個是:看到別人死自己受警惕的;一個是自己已經在死亡當中,死前發現耶和華真的是真神。

14    我必伸手攻擊他們,使他們的地從曠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處極其荒涼,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後面我們還會看到,神特別讓有些人活下去,就是要讓他們傳遞這個信息,讓所有的人知道神輕慢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