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尔文
第三位改教者是加尔文(John Calvin)。
他于公元1509年七月十日出生于法国北部靠近巴黎的小镇诺阳(Noyon),父亲是诺阳主教的秘书。
在父亲的帮助下,加尔文以十一岁幼龄便获得教会职位,而且有机会换取更高的薪俸。
(在当时,教会聘请男童为成年神甫收集薪水,再从中抽取一部份工资,是很普通的事。
莱姆斯大主教得到这职位时,才五岁。
)
由于母亲的早逝,加尔文被送到附近的贵族人家抚养,使他吸收到贵族的风度和涵养。
十二岁时,前往巴黎大学进修,
5.加尔文的青年时期
虽然路德在德国改教,但许多国家仍然处于多年混乱的情况。
公元1512年,路德未成名前,巴黎的赖非甫尔(Jacquees Lefevre)教授已经出版一本拉丁文保罗书信注释,在书中,他强调“靠恩得救”的真理。
他的学生法惹勒(Guillaume Farel)全心接受了老师的教导。
许多法国人也看见了神话语中的真理,于是教会大为改观,连国王的妹妹玛格丽特(Margaret)也信了主。
新的信仰,遍传全国。
然而,反对势力接着兴起,公元1525年,赖非甫尔的著作、路德的著作及玛格丽特的小书都被定罪。
任何人拥有这些书,都可能付上昂贵的代价。
就在这样的情势下,加尔文于公元1523年,来到巴黎。
加尔文对所有学科都努力学习:包括古典语文学、逻辑学、教父著作、法律等。
在巴黎进修三年后,他又在奥尔良(Orleans)学习一年;然后到部日(Bourges),受教于一位名法律学教授门下,在每一个城市,他都获得丰富的学识,也结交许多有影响力的朋友:诸如巴黎的柯布(Nicolas Cop),奥尔良的武尔玛(Wolmar),部日的伯撒(Theodore Beza)。
为遵照父亲的意思,加尔文从神学转修法律。
父亲死后,他决定把这两方面都放弃,而在巴黎过学者的生活。
公元1533年,柯布以巴黎大学校长身份,发表了一篇万圣节演讲。
演讲内容中充满伊拉斯姆及路德的观点。
由于谣传该讲稿曾经加尔文的指导,以致他们俩人都必须逃命。
趁着朋友们在前面与地方长官交谈之际,加尔文赶紧从后窗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