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 天国子民的义(太5:17-48)
许多人以为主耶稣所教导的,是新的教训,是与旧约的教训不同的。
因此认为从新约开始,旧约“律法和先知”的教训全部都废掉了。
主说,这种观念完全错误。
祂说:“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为什么?
因为旧约的教训是出于神,主耶稣的教训也是神的教训。
难道神的教训会因时间而改变?
难道神的性格和道德标准也因时代而转移?
不!
神的圣性是绝对完美的,也是永恒不移的。
所以祂的真理和道德律,也是绝对完美和永恒不移的。
主耶稣降生在律法之下,祂在地上的时候,以实际的行动遵行律法,祂将律法的精意阐明,祂成了最伟大的教师。
不但如此,祂还无条件地因顺服律法而受苦,最后甚至死在十字架上,祂阐明了律法的精意。
见证了律法的完美,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并且扩大了律法的福分——不但使犹太人,并且使全人类都可成为神的选民。
所以祂成全律法之后,要求祂的门徒要有“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一、更美的义
基督徒的义是比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更完美的:其特点如下:
①不但是留心消极地“不作”什么,更是注重积极地“当作”什么。
所以不是求少作,乃是愿为神多作。
②不但遵守神明文规定的诫命,还要更进深地去遵行没有文字的神的旨意。
③行事为人的动机,不是单为自己的利益和惧怕神,乃是为了神的荣耀和敬爱神。
④行事为人的力量,不是靠自己的努力,乃是靠信服基督。
因此一切善行都是先从内心改变开始,然后流于行动,而不是单有外表的行动而已。
因此基督徒的义,并不是单单着眼于义行的本身,乃是首先着眼于与那“义者”的关系。
他们所有的义行,都是与那“义者”发生良好关系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