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爱心好(11-19节) 这美好的爱,有以下的特点:
1.
最大的爱。
在这一段话中,五次提及这好牧人“为羊舍命”(11、15、18节)。
可见这就是好牧人最大的特点,最大的好!
爱的大小,是与所付出代价(牺牲)的大小成正比例的。
所以主说:“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十五13)。
再者,爱的深浅,却是与所爱对象的尊卑成反比,所以保罗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罗5:7),世上绝对少有为败坏不堪的人死的。
可是“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基督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神和主耶稣的爱都是何等的大,又是何等的深!
其“长阔高深,真是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3:18)。
2.
自然的爱。
好牧人与雇工的最大不同,就是雇工照顾羊,是为了工价;好牧人却毫无得工价的心。
他们两者在平常的时候,对待羊群似乎都有爱心,别人很难看出有什么不同,但是若是工价少了,尤其是当危险的关头,雇工就会逃去,但好牧人仍然照顾和保护羊群,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这时,两者对羊群的爱,就明显地分别出来了,这时才知道,原来雇工的爱是假的,他只爱自己;而好牧人的爱却是自然的,无论任何时刻都是一样的。
危险只不过将这特点显明出来罢了。
为什么好牧人对羊会有自然的爱?
原因很简单,因为羊是他自己的产业。
人爱自己的产业,是不需要勉强的,总是出于自然的。
雇工遇到危险会撇下羊逃跑,是因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缘故啊!
照样地,主耶稣对我们一点也不需要“咬紧牙根”来爱,因为我们是祂的产业;第一,我们原是祂造的(一3):第二,我们是父神“赐给”祂的(十七6);第三,我们是祂用自己的血所买的(林前6:20;彼前1:18、19)。
所以祂看我们为宝为尊,爱我们是出于自然,因此祂“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十三1)。
3.
神圣的爱(18-19节)。
钉耶稣在十字架上的人,总以为他们将主的命“夺”去了;不明白十字架的人,也以为主的生命被人“夺”去了!
但是主说:“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
掌握祂生命的权柄不在人,权柄乃在祂自己手中!
祂是在什么时候使用这舍去自己生命的权柄呢?
是在人爱祂的时候吗?
是在人的良知和人性完美的时候吗?
不,乃是在人的良知和人性丧尽的时候,是在人人都仇恨祂,一齐起来夺取祂生命的时候,祂竟在这个时候,使用祂的权柄为这些人舍命!
怎么知道这舍命的权柄是在祂手中而不是在人手中?
因为祂舍去生命之后,祂有将生命“取回来”的权柄——祂预先预言祂死后三日复活,并且事实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