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婚姻之道(4-10节)
面对这群心怀恶意的人,主并不怕表白自己的意见,因为真理不怕挑战,爱真理的人,总是随时随地准备好,去高举真理!
尤其是在真理不彰之时,更是如此,因为惟独如此,世人才能了解真理,得着真理,
主耶稣从两个角度来讲论婚姻并离婚之道:
(一)从婚姻的起源找答案 主耶稣在这次谈话中,两次提到婚姻制度的“起初”(4、8节)。
祂探讨或解释真理,常是喜欢从根源着手。
祂提醒众人,婚姻制度不是由人意开始的,也不是一种偶然的巧合,乃是神开始的,神设立的,因此惟有从了解神最初设立婚姻制度的本意,人们才能找到解决婚姻问题的正确原则和答案。
正如人们必须找到房屋设计的蓝图,才能顺利地将房屋建筑得好一样。
主耶稣将创世记中所记,神如何撮合亚当和夏娃成婚的经过——以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婚姻典范,作为祂答案的根据。
祂说神设立婚姻的特点是:
1.
一夫一妻的结合。
神造人,“是造(一)男、(一)女”,所以多夫或多妻制,都不合神的心意。
惟有一夫一妻制,才能蒙神赐福(参玛2:16)。
2.
关系最深的结合。
“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夫妻的关系,深过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且将逐渐取代了与父母的关系(因为成了一个独立的家庭)。
3.
不可分开的结合。
婚姻是一男一女“二人成为一体”。
所谓一“体”,并不是指二人一次身体的交合而已,乃是二人生命的完全合一,这就是人的婚姻异于禽兽交合的所在。
所以从神对婚姻最初设计的这三个特点看,婚姻是最美妙的,离婚是神所不喜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