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语兴修辞手法有何不同?
成语是修辞手法的一种,是某地区内特定语言或民族的独特表达方法。根据拉森(Larson)的定义,成语是[一连串的字词,其整体意思与个别字词的意思不同」。14例如,「他退烧了」,秘鲁语以[他冷了」来表达,菲律宾语则说「他里面不再有热了」。又例如:「他心肠很硬],意为「他对别人的需要无动於
衷」,但这句子在秘鲁语中的意思邯是「他很勇敢」。秘鲁语也有一句成语表示对别人的需要无动於衷:「他的耳朵没有洞]。
英文成语“ahorseofadifferentcolour”(完全是另一回事),西班牙文则翻译为“flourfromadifferentbag”(另一个袋中的面粉)。15成语是字的组合,只有一个整体的意思,与其中个别字词的意义有所不同。另外还有:“downinthe
dumps”(直译「掉进郁闷之中」,意为「心情沮丧」)、“inthedoghouse”(直译「在狗窝里」,意为「丢脸」)、“kickthebucket”(直译「踢水桶」,意为「死」)、“hitthesack"(直译「打卧铺」,意为「睡觉」)、“steponthegas”(直译「踏油门」,意为「赶快」)、“headabovewater”(直译「未淹没」,意为「不负债」)、“snowedunder”(直译「埋在雪里」,意为「被压倒」)、“outofhand"(直译「脱手」,意为「难以对付」)。
耶稣的母亲在迦拿的婚筵中告诉他酒用尽了,耶稣说:「妇人,我与你有甚麽相干?」(约二4)按希腊文直译为“WhattoMeandtoyou「这是一句成语,意思是「对这问题我们有何相同之处?」即「为何找我?那是你的问题!」
当以利亚呼召以利沙跟随他,成为他的门徒时,以利沙要求准许他先与父母亲嘴告别,以利亚同意了,并问:「我向你作了甚麽呢?」(王上一九20)若我们不知那是一句成语,便会觉得他问得很奇怪。此成语的意思是「我作了甚麽去阻止你呢?」换言之,「请自便,我已准许你了。」
语言学家说成语是「已死」)隐喻,因为它们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共通语言,当人听到或读到该成语时,不会想到那些字原本的意义,只会想到该成语本身的意思。当我们听到或读到“thefootofthestairs”时,我们不会想到人的脚(foot),只会立刻想到楼梯的底部。此成语将人的脚及楼梯的底部比较,但它是一个「已死的隐喻」,因为听众或读者不会再想到个中的比拟,只会直接想起这个成语的意思。另外相似的例子有“foothills”(山麓小丘)、“aforkintheroad"(交叉路口)。
我们不应认为圣经中的成语是错的,因为它们是在作者母语中表达思想的方式。,马可福音六章七节:「他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出去」(Hesentthemtwobvtwo),在希腊文中没有“by”,因为希腊文成语表达中不需要“by”,但在英文文法中必须加上“by”,所以英文译本均有“by”字。德文有另一成语表达同样意义:“zweiundzwej”(twoandtwo)。
耶稣说他会「三日三夜在地里头」,正如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太一二40)。「三日三夜」是成语,意指三日三夜的任何一部分。因为耶稣是在星期五被钉死,在星期日复活,不可能在坟墓中待整整三天(即七十二小时)。
罗马书十六章四节按希腊文翻译为:「将自己的颈项置之度外」,这句成语最好译为:「冒生命的危险」(现代中文译本)。一个特性加上「……之子」是一个成语,表示拥有该特性的人,例如以弗所书五章六节的「悖逆之子」。基督徒是「光明之子」(帖前五5),因为他们有光的特徵,亦即他们不会不断地活在罪恶的黑暗中。「平安之子」(路一○6)则是一个以和平为特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