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子如何比父小,也比祂自己小。
十四、我已说到我们的前辈应用圣经中上述和类似的见证,来揭露异端派的错谬,将教义所示三位一体的合一和平等向我们证明。
由于上帝的道成为肉身,作成我们得救的工夫,好叫为人的基督耶稣可以作神人间的中保,所以在圣经中有许多事说起来,好像是表明甚或是很明显地说,父是比子大的;以致人们不求甚解,或不顾圣经的全盘意义,企图将那些从肉体论耶稣基督所说的事,转移到祂道成肉身以前永恒的本体上去。
例如,他们说,子比父小,因为经上记着主自己说:“父是比我大的”(约24:28)。
但真理证明,按照同一意义子也是比祂自己小;因为祂既“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祂怎的不成为比祂自己小呢?
祂之所以取了奴仆的形像,并不使祂失去那使祂与父同等的上帝之形像。
倘若祂取了奴仆的形像,而并不使祂失去上帝的形像,因为祂自己在奴仆的形像里和在上帝的形像里同是父上帝的独生子,在上帝的形像里是与父同等,在奴仆的形像里是神人间的中保,即为人的基督耶稣;那么谁个不能看见祂在上帝的形像里比祂自己大,可是在奴仆的形像里却比祂自己小呢?
所以圣经说子与父同等,又说父是比子大的,并非是没有原因。
因为前者照着上帝的形像加以了解,而后者照着奴仆的形像加以了解,就没有混乱之处。
其实这将是全部圣经弄清这问题的准则,是在使徒保罗一封书信的一章里揭橥了。
他在那里足够清楚地将这区分介绍给我们,说:“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与上帝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并有人的样子”(腓2:7)。
于是在本性上上帝的儿子与父上帝同等,但在“样子”上比父小。
因为在祂所取的奴仆形像上,祂比父小;但在祂取了奴仆的形像以前所有父的形像上,祂与父同等。
祂在上帝的形像上是道,“万物是祂造的”(约1:3);但祂在奴仆的形像上“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
照样祂在上帝的形像里造了人;祂在奴仆的形像里被造为人。
因为假如父独自造了人,而子没有份,经上就不会记着集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
所以,既然上帝的形像取了奴仆的形像,所以祂是二者,是上帝也是人;是上帝,乃是由于上帝去取;也是人,乃是由于人被取。
二者中之一,既不因取的动作而变成了另一,即神并未被改变成受造者,以致不再是神;而受造者也并不改变成为神,以致不再是受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