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凡论上帝有时间意义的说法,是相对的,而不是偶然的。
十七、圣灵虽是与父和子同永存,却是称为在时间里存在的,例如我们称祂为被赐者;这也不应叫我们作难。
因为圣灵永恒地是一“恩赐”,却是在时间里是“被赐者”。
若是一个人除非开始有奴仆,就不得称为主人,照样那一称呼对上帝也是相对的,在时间里的;因为那由祂作主的万物,并不是从永恒就有的。
既然在时间里并没有什么事对上帝是偶然发生的,因为照我们在这次讨论开始所说的,祂是不能改变的;那么我们怎能说,相对的辞语不是偶然的呢?
看啊;作主一事对上帝并不是永恒的;否则我们就不能不说,万物也是永恒的,因为除非万物从永恒就是仆人,祂就不能从永恒就施行统治。
正如谁没有主人,谁就不能作奴仆;照样谁没有奴仆,谁也不能作主人。
若有人说,固然惟有上帝是永恒的,并且时间因其种类和可变性而不是永恒的,然而时间并不是在某时里开始有的(因为在时间开始以前并没有任何时间,所以上帝作主并不是在时间里发生的,因为祂是那些决非在时间里开始的时间之主);那么关于那在时间里受造的人,他如何说呢?
因为在人没有存在以前,上帝决不为其主。
上帝作人之主,乃确是在时间里发生的事。
为求一切争辩似乎可以除去,上帝晚近才开始有生存的你或我的主这件事,对上帝确是在时间里发生的。
如果这因论灵魂问题隐晦之故,似乎也是并不确定的话,那么论祂作以色列人的主,如何说呢?
因为以色列人所有灵魂的本性虽已存在着(这是我们现在不去探问的事),但以色列人却尚未存在,而且他们显然是在时间里开始存在的。
最后,祂对那在时间里发生但晚近才开始有的这株或那株树,这次或那次的收获作主;因为材料虽已存在,可是作材料之主,是一件事,作已经构成的东西之主,又是一件事。
因为人一个时候是木头的主人,另一个时候又是由木头所制造的箱子的主人;当他是木头的主人时,祂决不是箱子的主人。
上帝的本性不改变,我们怎能认为上帝有偶性呢?
只有那些使其本身有变化的,才可称为相对的和偶然的。
例如友人之称为友人,乃是相对的;因为除非他已开始爱别人,他就没有开始做朋友。
所以他必须转变意志,好叫他可以称为朋友。
在另一方面,金钱称为某物的价钱时,是相对地说的,然而,它开始为价钱时,本身并没有什么改变;它称为质物或其他东西时,本身也并没有改变。
假如金钱可能有这么多相对的称呼,而不至改变其本身;那么关于上帝不变的本质,我们应当多么更易于承认它在时间里虽与受造者发生关系,但它本身决没有改变,而只是那与它相关的受造者有改变吗?
经上说:“主啊,你作了我们的避难所”(诗90:1)。
所以说上帝作我们的避难所,是相对地说的,因为祂是与我们有关的;只当我们逃到祂那里时,祂才作了我们的避难所。
请问,祂的本性有什么改变,是我们逃到祂那里以前所没有的呢?
在我们里面确是有改变;因为我们在逃到祂那里以前要坏些,逃到祂那里以后要好些。
在祂里面却没有改变。
照样我们因祂的恩典得重生时,祂就开始作我们的父,因为祂赐给我们权柄作他的儿子(约1:12)。
所以我们成为祂的儿子时,我们的本质变好些;同时祂开始作我们的父,祂的本质却并没有改变。
可见凡论上帝有时间性的谠法,即说祂开始作祂以前所没有作的,显然乃是相对的说法;然而这事的偶有性,并不可归于上帝,好像有什么事在祂身上发生了一样;而显然要归于那上帝与其开始有关系的事物。
当一个义人开始作上帝的朋友时,他自己是改变了;但我们决不可说,上帝在时间里爱某人,这种爱好像是祂前所未有的,其实在祂,过去的事并未成过去,而将来的事乃是已成的事。
所以祂在世界的创立以前,就已经爱他的一切圣徒,因为祂预先选定了他们;但当他们归正,寻见祂,我们就说他们开始被祂爱。
这种说法,是就人的爱所能了解的说的。
所以,当我们说祂恼怒恶人,善待义人,受改变的是他们,而不是祂,恰如光扰害软弱的眼,造福强健的眼一样;这是因为眼有改变,而并不是因为光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