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什么是关于父和子共同说的和不共同说的。
三、凡关于父所说的,无不是与子相关说的,即父是子的父,或产生者,或起初。
产生者对受生者才是起初。
但其他关于父所说的,都是同子,或不如说,在子里面说的;例如说,祂的伟大无非就是祂所产生的伟大。
他的公义无非就是祂所产生的公义。
祂的良善无非就是祂所产生的良善。
祂的能力无非就是祂所产生的能力。
祂的智慧无非就是祂所产生的智慧。
然而我们不说父就是伟大的本身,而是伟大的产生者。
在另一方面,既然子就自己的本质说称为子——这不是与父共同而是相关得称——所以子并不是在自己的本质上而与父共同伟大。
子就是父的伟大。
同样,子与父也共同称为智慧。
子也就是父的智慧;恰如父与子共同称为智慧,因为父之智慧便是祂所产生的智慧。
所以不拘二者是如何被称呼,彼此是不能分开地被称呼;那就是说,凡表明二者的本质所有的称呼,便能共同应用于二者。
如是父没有子,就不是上帝,子没有父,也不是上帝,但二者共同才是上帝。
经上所谓“太初有道,”意思就是说在父里面有道。
假如“太初”是指在万物以前,那么在下文“道与上帝同在”里面,只是说子才是道,而不是说父与子共同为道(因为祂之为道,正如祂之为形像:父与子不共同为形像,只有子才是父的形像;同样祂是父之子,二者共同不是子)。
但对所加上“道与上帝同在”的话,我们很有理由以:“道”,即子,“与上帝”,即不只是与父,而是与父和子,“同在”。
但对一种有天壤之别的双重事能够这样说,这有什么奇怪呢?
有什么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分歧呢?
然而我们能够说,灵魂与人在一起,那就是在人里面;虽说灵魂并不是身体,而人是灵魂和身体。
所以圣经所谓“道就是上帝”(约1:1),意思就是说:那与父不同的道,与父共同是上帝。
那么我们是否应当说,父是产生祂自己的伟大者,即产生祂自己的能力和智慧者;而子是伟大,能力,和智慧;但父与子二者共同乃是伟大,全能,有智慧的上帝吗?
若是这样,怎么说,“出于神而为神,”“出于光而为光”呢?
因为二者一起不是出于神而为神,只有子才是出于神,即出于父;二者一起也不是出于光而为光,只有子才是出于光,即出于父。
也许为求将子是与父同永恒的意思简短地说,所以才说:“出于神而为神”,“出于光而为光”。
这好像是说,那没有父便不至为子的,乃出于那没有子便不至为父的;那就是说,这若没有父便不至于为光的光,乃出于那若没有子便不至于为光的光,即父。
这样,当我们称子为没有父便不至于为子的上帝,又称父为那没有子便不至于为父的上帝,意思就是说,产生者并不先于被产生者。
如是,凡不能指二者共同说的,才不能用“出于这或那而为这或那”的说法。
例如我们不能说:“出于道而为道”,因为二者不都是道,只有子才是道;我们也不能说:“出于形像而为形像”,因为二者不都是形像;我们也不能说:“出于子而为子”,因为二者不都是子,正如经上所说:“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
所谓“我们合而为一”,意思就是:照着本质而不是照着关系说,祂如何,我也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