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16】“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文意批注﹞“天上的父,”这词说出神是我们属天生命的源头。
我们若遵着这属天的生命而活,就必有生命的光(约1:4;约8:12)照在人前,而人们也会在我们身上看见神的彰显,因此便归荣耀归给神(彼前2:12)。
“荣耀归给神,”意指将神应得的称颂归给祂。
﹝话中之光﹞(一)主在这里把“你们的光”和“你们的好行为”当作是同一件事,这说出:
1.
光照了,人才能看见你的好行为;光若不照,人们就看不见你的好行为。
2.
光的照出,是神的性情在我们身上彰显出来,不是你自己。
3.
你若没有光照,而仅是把好行为摆在世人面前,人们就归荣耀给你,而不是归荣耀给神。
4.
你的好行为必须是能显出生命的光,也就是让人们看出你原来并不是这样的人,但因着相信主的缘故,里面有一个新生命发出光照,人看见从你好行为上所发的光,就把荣耀归给神。
(二)世人所以不认识神,不肯归信主耶稣,与我们基督徒缺乏好行为的见证,有很大的关系。
(三)基督徒好行为的动机,不是为炫耀自己,沽名钓誉,求人称赞(太6:2);我们好行为的主要目的,乃是显明神的荣耀。
【太5:17】“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
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原文字义﹞“废掉”拆毁,败坏;“成全”实现,应验,填满,使之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