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文意批注﹞旧约的律法容许人讨回公道(出21:24;申19:21),也就是说,对别人所施的恶待,可还以相等程度的报复,其目的乃在制止随意侵犯人。
﹝话中之光﹞(一)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意即公平的报复就不获罪;别人先敲掉你的牙是罪,你还过来敲掉别人的牙便不是罪。
(二)世人所求的是公平、公道,但基督徒所求的是超过公平、公道。
【太5: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
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文意批注﹞“不要与恶人作对,”‘恶人’是指恶待我们的人,当我们受到别人的恶待时,不要凭天然的生命有所反应。
“有人打你的右脸,”这是指别人的无理恶待。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挨打而心里面没有忌恨,才能转过左脸再给人打;这不是我们人的忍耐、修养所能作得到的,必须是出于神的生命才能作到。
﹝灵意批注﹞‘打脸’象征羞辱。
信徒应当超脱到一个地步,荣耀、羞辱、恶名、美名(林后6:8),都摸不着我们。
﹝问题改正﹞注意:主这一段话(38-41节)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
同时,这段话是对基督徒说的,千万不要随便告诉不信的外邦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并且对人、对己均无益处(参太7:6)。
﹝话中之光﹞(一)世人争的是谁先打人,后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卫;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还手。
(二)人打我们的右脸,是主借着人的手,来扩充我们的度量,叫我们长大;所以,最佳反应乃是转过左脸,以加增主藉人手所作的事。
(三)‘右脸’是主在对付我,‘左脸’是我站在主这一边对付我自己;灵命长进的途径,乃是欢喜着‘阿们’主十字架的对付。
(四)我们若看见别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会在挨‘打’时心里冒火、不舒服,反要欢喜快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