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0:39】“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
﹝原文直译﹞“得着魂生命的,将要丧失魂生命;为我丧失魂生命的,将要得着魂生命。”
﹝文意批注﹞“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本句意即在今世顺着自己的意思,叫魂有所享受和欢喜快乐的,将要在来世丧失魂的享受和喜乐。
“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本句意即在今世为着主的缘故,宁可叫自己的魂有所亏损的,将要在来世得着魂的享受和喜乐。
﹝话中之光﹞(一)十字架最深的意义,就是叫人的魂──心思、情感、意志受伤;凡不能使魂受伤受痛的,还算不得是十字架的经历。
(二)十字架虽然叫我们在今天失丧魂生命的享受,却使我们在永世里得享生命的喜乐与满足。
(三)没有患难,就没有真实的喜乐;世上没有一件事叫人产生喜乐,能像患难一样。
(四)凡肯接受十字架的对付而不追求满足自己的,必要得着天国的丰富,因为他里面所充满的是主自己。
【太10:40】“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文意批注﹞当信徒真正背起十字架,舍己、否认己,就会让主在他身上有地位,而与基督有真实的联合。
在这样的情况下,主看人接待他就是接待祂自己。
﹝灵意批注﹞人“接待”谁,就是与谁有‘联合、交通’的意思。
﹝话中之光﹞(一)背起十字架在先(38-39节),然后才有人的接待;许多人本末倒置,自己不背十字架,却要别人接待他们如同接待主。
(二)当我们站在背十字架的地位上,主才看人接待我们如同接待祂。
(三)跟从主的人所得的赏赐,也会成了接待跟从主者的赏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