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2:29】“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
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财。”
﹝灵意批注﹞‘壮士’指刚强、有力的人,象征撒但;‘壮士的家’指撒但的国度;‘他的家具’和‘他的家财’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工具和货品,亦即卧在牠手下(约壹5:19),被牠利用的世人。
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打破撒但的头(创3:15),所有信主的人都是已经被祂释放了的(加5:1)。
我们都已经脱离了黑暗的权势,被迁到祂的国里了(西1:13)。
﹝话中之光﹞(一)人本是神的产业,竟被撒但偷去,成了牠的家产。
(二)我们作工的原则,是先捆后夺;有功效的传福音得人,应当先祷告求主捆绑撒但。
(三)所有属灵的工作都是明抢,不是暗偷;我们基督徒对付撒但,不是虚与委蛇的。
(四)信徒出于信心的祷告,也能捆绑撒但(太16:19;太18:18)。
【太12: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原文字义﹞“相合”站在一边的;“收聚”把别的聚拢起来。
﹝文意批注﹞“不与我相合的,”意即不站在主这边的;“不同我收聚的,”意即不领人归主的。
在这宇宙中,只有神的国和撒但的国,并没有其它的国,也没有中立的地位。
所以,凡不站在主这一边的,就是“敌我(主)的”;凡不领人归主的,就是“分散(离)的”;他们就是属于撒但的。
﹝话中之光﹞(一)我们在主和撒但之间,没有中立的余地。
(二)在对基督的态度上,“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但在同属基督之人的工作上,‘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可9:40)。
(三)没有一个基督徒,可以在地上不站在主这一边的;也没有一个基督徒,可以不收聚──从未领人归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