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9:8】“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文意批注﹞摩西准许人休妻,乃因人‘心硬’,并非神‘起初’的心意,故不是表示神喜悦人休妻。
﹝话中之光﹞(一)当人不听从神的话时,神可能会暂且‘容许’或‘任凭’我们随自己的意思去作(参罗1:28),但绝非是神心所乐意。
(二)一切事物应从‘起初’的观点,而非按既成的事实,来推断是否合乎神旨。
【太19:9】“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
﹝文意批注﹞正当的离婚,只有一种理由,就是有一方犯了淫乱;因为淫乱在神看,是破坏夫妻合一的行为。
夫妻间在神前的合一,既已遭拆毁,故无必要去维持外表的合一。
‘淫乱’(fornication)原文指‘娼妓行为、卖淫’,似乎不止是偶然的过犯,且已习以为常;‘奸淫’(adultery)原文指‘已婚男女破坏婚姻关系的性行为’。
﹝话中之光﹞(一)法利赛人注重律法的字句(参7节),主却注重律法的精意(灵);字句是叫人死,灵是叫人活(参林后3:6)。
(二)信徒在世为人,不可随从世俗潮流,也不可单以符合国家的法律为满足,而应当事事察验何为神的旨意(参罗12:2)。
【太19:10】“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
’”
﹝文意批注﹞门徒的意思是说,人一旦结婚就要受到束缚,除非对方犯了淫乱,否则就无法得到释放,这样倒不如不结婚为妙。
﹝话中之光﹞因为害怕婚姻不美满而不愿结婚,这种心态并不是神所称许的。
今日世人盛行男女同居而不结婚,乃出于这种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