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主是真光(第8章)
一.赦罪之权的举例(8:1-11)
若从第7章的后半及8:12以后所提到的主题来看,8:1-11这一段似乎是插入的。
在早期的希腊文手抄本中,这一段是被省掉的。
但是有的抄本把这段放在7:36以后,或21:24以后,还有一些抄本把它放在其他福音书里。
8:6告诉我们,文士、法利赛人的动机不良。
当时犹太人受罗马帝国统治,他们只有宗教上的裁量权,而没有对人生命的生杀大权。
在宗教上他们可以自我管理,但若牵涉到死刑的判决、执行的话,则需由罗马帝国来处理。
所以耶稣若叫人按照摩西律法把淫妇处死,祂显然违反了罗马帝国的法律;但若说淫妇无罪,那耶稣也违反了摩西的律法。
从这段经文中,可以看到耶稣的几个特点:
1.
耶稣在这件事上发挥了智慧(8:7)
2.
耶稣对妇人有很好的劝诫(8:10-11)
3.
耶稣给罪人有第二次机会
4.
耶稣对罪人表达同情(但并非接纳她的罪)
5.
耶稣对罪人有信心
6.
耶稣对罪人满有慈爱、怜悯
二.耶稣自称为弥赛亚的宣言(8:12-59)
1.
祂自称为世界的光(8:12-20)
在住棚节的最后一天,入夜后有很多“烛光”会被点起来,耶稣就在这一天借此活动提醒人:“我是世界的光,我才是真光。”
犹太人知道,只有耶和华神才能这样自称为“光”,例如伯29:3、诗27:1、赛60:19、弥7:8,因此犹太人的教法师和拉比就说,弥赛亚就是那光。
当耶稣宣布祂是世界的光时,便是宣布祂就是那位弥赛亚,所以法利赛人抵挡祂。
8:18,犹太人有个规矩,谁若要证明一件事,则需二、三个人以上作见证才行,在此耶稣就提出第二位见证人——天父。
2.
祂自称是从上头来的(8:21-24上)
3.
祂自称是“我是”(8:21下-29)
4.
祂自称是叫人得自由的真理(8:30-36)
真理叫人得到真正的自由,是我能不去做这个,我能不去做那个,我能不受罪恶的辖制,真理不是叫人被奴役,受束缚。
5.
祂自称自己是本于神(8:37-45)
“亚伯拉罕的子孙”不是指血缘上、家谱上的子孙。
若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就应该认识神的儿子,并且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即对神有信心,且是有行为的信心。
6.
祂自称是无罪的(8:46-50)
7.
祂自称有权能赐予生命(8:51-55)
8.
祂自称有神的永恒(8:56-58)
这里讲到耶稣和亚伯拉罕的关系,使徒约翰再次强调耶稣的神性。
耶稣道成肉身是在第一世纪的时候,但就圣子的位格来看,祂早就先存于创世之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