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课、受难(第19章)
一.耶稣被判钉十字架(19:1-16)
彼拉多将耶稣鞭打了(19:1),企图有二:
1.
鞭打耶稣使祂可以招出事实口供。
2.
让犹太人满意,也许可以使他们放弃要他判耶稣死刑的原意。
当时罗马人鞭打犯人所用的鞭子,不是普通的皮鞭,皮条上面嵌有硬骨或金属片,所以一打下去会使人的表皮被抽离、皮开肉绽,这样的鞭打可以说是一种酷刑。
19:2-3,兵丁的做法是对主耶稣的一种讽刺和羞辱。
19:4,按照罗马律法,耶稣根本没有罪。
19:5,彼拉多希望犹太人可以有一点同情心。
19:12,犹太人其实是不服该撒的统治的,但这一刻却用“不是该撒的忠臣”这罪名来要胁彼拉多,多么可笑。
二.耶稣被钉十字架(19:17-37)
19:24,应验预言是使徒约翰的一个写作重点,表明这位耶稣是神在创世之先就安排的拯救者,旧约的预言也在祂身上得到应验。
19:25-27,耶稣在十字架上将母亲托付给约翰,这是一个很人性的表现。
19:30,“成了”表示事情成就了,而不是世人眼见的“完了”。
19:31,为什么要把他们的脚骨打断?
钉十字架是一种酷刑,使人因流血过多而慢慢死亡。
但在流血的过程中,被钉的人会把脚尖跕起来,以便呼吸,也使手可以回上去,不致拉扯伤口,减轻痛楚;但这样也会延迟死亡的时间。
由于当时安息日快到了,为免时间拖久了,犹太人便建议打断他们的脚,使他们无法再跕脚尖借力顺气呼吸,以致迅速窒息死亡。
19:34,有作战经验的罗马兵丁都知道,如果扎一个人,他流出来的是鲜血,则表示他是假死;但若流出来的是血和水,则可以断定那人已经死亡。
所以约翰这样记载,见证耶稣在十字架上是已经死了。
过去有些人说耶稣在十字架上可能没死,是假死,所以被埋入坟墓后自己又走了出来,此乃无稽之谈。
三.耶稣被埋葬(19:38-42)
19:38-39,亚利马太人约瑟及尼哥底母原来都是暗暗作门徒的,但在此时却勇敢地站出来服事耶稣。
约翰如此记载是要显明,主耶稣的死,同样可以感动这两位以前是暗暗作门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