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论得救
现在我们注意耶稣本人对得救永生的看法。
马太,马可,路加福音都记载,“有一个人来见耶稣说,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他说,什么诫命。
耶稣说,就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当孝敬父母,又当爱人如己。
那少年人说,这一切我都遵守了,还缺少什么呢?
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主耶稣说,“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
这很明显是行为。
可能有些信徒会反对,认为永生不是靠守诫命。
那么永生是靠故意杀人放火吗?
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若不藉着我的道路,真理,生命,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所以“要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路加福音7章记载,“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
在坐的人有意见,认为这女人是个罪人。
她这样做是浪费金钱。
耶稣因为女人所做是出于爱心,就赦免她的罪。
耶稣对她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罢。”
“你的信救了你,”可称为因信得救。
但是这个信是爱心的行为,如奉献香膏,流泪伤心,头发擦干,口亲主脚。
这个信是物质性,有实践的。
路加福音19章载,耶稣经过耶利哥时,向一个税吏长撒该说,“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
撒该说,“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
我若讹诈了淮,就还他四倍。”
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
救恩和行为是分不开的,把财物给穷人,还四倍,这些都是救恩的善行结果。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
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
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
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
渴了,你们给我喝。
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
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
我病了,你们看顾我。
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
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
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
“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
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太25章)
这是耶稣亲口所说的,何为“永刑”,何为“永生”。
永刑乃被审判到“永火里去”,那些不肯行善助人的。
永生乃“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那些行善助人的。
“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
(太7章)
“耶稣说,是,却还不如听上帝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路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