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灵〗
第四,基督教的见证是透过圣灵而作的(藉着父在世界面前为子作见证)。
我们不要以为圣经在人面前为基督所作的神圣见证是一个死的见证,因圣灵使它成为活的见证。
圣灵在圣经里及藉着圣经向人说话。
父神的见证不是单藉着圣经,也不是单透过圣灵,而是两者兼有。
当我们彻底了解,父神藉着圣灵为子作见证这个奇妙的三位一体的程序;我们才开始明白圣经对基督徒见证人的看法。
回到我们所讨论的经文中,耶稣清楚地宣告,那从父而来永恒的历史性的圣灵,要为他作见证(26节)。
圣灵是神的执行者。
神现今对世界的工作要藉着圣灵作为媒介完成。
使人认识基督,是圣灵主要的工作之一,而耶稣在这儿揭示圣灵在这工作上是多么的能干。
所教导的是三个有关他的真理。
第一,他是「保惠师」(Parakletos)。
无论我们将它翻译为「保惠师」或「训诲师」,有一重点需注意的,正如「见证人」一样,它是一个法律名词。
按字面的解释,他「被召在旁」作帮助,安慰或指导的工作。
有辩护律师,辩护者、在审讯中辩护的咨询。
除了在这楼房上的讲论(the Upper Room Discourse)中称圣灵为中保以外,这称呼只在约翰一书第二章一节中出现:「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这样,耶稣是我们在天上的辩护者,而圣灵是我们在地上的辩护者。
但圣灵在地上为谁答辩?
他为谁的事答辩?
对我来说,这段经文的唯一答案就是基督。
在这段讲论中,这字可能有另外一些意义,圣灵也肯定是人的帮助者及保惠师;但这字与约翰福音第十五章二十六、二十七节的「作见证」及第十六章八节的「使人知罪」等法律词句联想起来时,有力地指出圣灵是为耶稣基督的事作答辩的。
正如基督是我们在天上的父面前的辩护者,圣灵就是基督在地上于世人面前的辩护者。
在法庭中,我们只是证人;而辩护的主要责任就在神的圣灵他自己身上。
第二,圣灵在这里被称为「真理的圣灵」。
「当保惠师来时……,就是真理的圣灵」。
他不单止具有真理特色,他本身就是真理。
所以约翰在约翰宣书中写道:「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约壹5:7)。
他会证实一个假见证简直是难以想像的事。
他的见证永远是真的,因他是真的。
圣灵为基督作见证的第三个资格,因为他是基督的灵。
在新约圣经里,他几乎毫无区别地被称为「神的灵」及「基督的灵」,因为他是永恒地从父及子而来的。
在我们所讨论的约翰福音第十五章最后一段中,耶稣论及他说:「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另参徒2:33)。
若圣灵是训慰师,是真理的圣灵,也是基督的灵,我们就能实在地明白耶稣继续讲的话:「他要为我作见证。」
他是完全和独一有资格这样作的。
他来的目的是使人认识基督,向教会「荣耀」他(约16:14),及在世人面前「见证」他(约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