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克果(Souen Kierkgaard)于一八一三年出生于丹麦京城哥本哈根。他属于路德国教,但他父亲的惑化是非常敬虔派的,给小齐克果留下了根深刻的主观的与个人的印象。
齐克果的一生是个悲剧。他从父亲承袭来的悲观性质,富有想像力,并有继续不断的内省工夫。齐克果会研究神学,但未作牧师,因他自己觉得不配,虽然他愿意作个基督徒,甚至连称自己为基督徒都不敢。后来他成为一个著作家,专心致志于笔阀黑格尔,他认为黑氏的哲学不堪与基督教相提并论。齐克果虽与一位他所爱的青年文女郎(Regine Olsen)订婚,但未结婚,他破除了婚约,因他认为自己不配。这事令他终生痛苦,永远未得到恢复。他生活中的悲剧更为他父亲神秘性的认罪加增。在他父亲死前不久,他就对他儿子透露了他青年时期会咒诅过上帝和人生的存在。结果他一生体验得到神的咒诅和刑罚。这个承认深深地影响了齐克果的心灵。他知道他已逃脱了这咒诅,虽然如此,这个咒诅仍成为他的重担。
齐克果在晚年时会受当地的新闻界所加的迫害。他心中感到很难过,非常反对教会,因为教会在那时并没有起来为他辩护,表示一点同情心。于是他视自己为真实基督教的殉道者,为反抗教会中的假伪的基督教而牺牲。不久以后,在他临终的时候,他拒绝教会的一切礼仪与安慰。齐克果虽然一生遭受痛苦,他仍然地一个忠实的基督徒。他死时最后留下的几句话就表示了他的信靠心,他要进入到主耶稣永远的面光之中。
齐克果的哲学概念并非一个毫未接触过人生者的产物,乃是个人挣扎的结果。齐克果本人就是“似非而是”人(Man of Paradox)。无疑,他的思想是不合理性的;他看不起一切属乎系统上的事。他所关心的并非一般性的、合法的事,乃是个人的、主观的事。他整个的人生态度与信念是反社会的。在他看来社会的本身是罪恶的。
他唯一所关心的是个人。唯有个人的主观性是真理。生存就是单独在神面前与自己同在。(To exist is to be with oneself alone before God.)挂虑自己的得救是属于信心的本质(是实存上的绝望)。紧张与冲突总是在神人之间存在着,因为神是圣洁的,高高在上的,不可预知的。祂是完全自由的,不受任何规律的骚搅。人是正相反,人是有罪的,微不足道的。但是实存入(真实存在的人)也是一日个自由入;不受任何规律的限制。教会所代表的正式基督教,已变成中产阶级的、背道的。真正基督教并非是重众的宗教,仍是个人的、殉道者的、实存人的宗教。基督教是实存人的宗教,这实存人觉得自己的自由与神的自由发生冲突;那就是与神的专制性发生冲突。当人发觉自己受规律的限制时,并在宇宙律中寻求安全时,他逃离自己的生存。齐克果的思想是个人性的,主观性的。
在人类生存中齐克果用三个方法来看人生。第一是审美学的方法。这是那些从远处看人生的人所有的看法。采取这种人生态度的人,就好像自己并未参予人生,对人生抱观望态度,无动于衷。这种人在思想上是唯理主义者,是实验主义者,在行为上寻求自己的满足、第二个人生观是伦理学的。人想在伦理学上着眼,忘掉外部的世界去观摩自己。他想藉寻找固定的规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去胜过自已的罪孽。审美学的人生观与伦理学的人生观,都不是真正实存的人生观。实存的人生观,唯有在宗教的生活方式中方可获致,唯独这个人生观可以断开一切与宇宙津和一切合理性的联系。唯有在这个人生观中,个人才能以充满的自由站立在神面前。唯有这个人生观中,个人方能与神而入之基督(祂就是永活的似非而岔相遇。在宗教的展望中,暂时活在世上的人,在绝望与信仰中与神相通,并站在祂面前;这就是生存。在以上所提的三种人生观之间并无逐渐的过渡。彼此之间的鸿沟只可跃过。
齐克果说生存是自由人个人的主观性的这种观念,对一切后来的实存主义有非常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