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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十四条

历代基督教信条 by 尼科斯

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十四条
  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十四条乃是由旧天主教,东正教,和安立甘大公会派人士,即在罗马天主教以外,凡承认圣经和古代未分裂教会的遗传为有权威的教会人士,第一次共同规定大家所信守的教理而产生的。它的目的不是预备将来教会趋于并合,而是建立在基要教理上的同意,预备将来教会彼此相通。它抗议罗马天主教的错误教理,而在此点上是颇近于复原教的;但它并不如后者一般要越过古代大公教会教理,以求达到使徒教会的活水源头――上帝所启示的圣经。
  这十四条登载于路斯教授用多另额尔博士名义所编关于一八七四年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的报告中,而由美国教会史家沙夫(Philip Schaff)转载于其巨着基督教信经(Creeds of Christendom)中,并由他给每条加上标题。它原是用英文写的,会后由编者译成德文,并由多另额尔加以修订批准;但英文本仍是原本。
  圣灵从出问题既是东方教会和西方教会分裂的主要问题,所以在十四条文之先有一段文字表示对东正教让步,承认往昔将“和子”一辞加入原来的尼西亚信经的办法,乃是不合法的;但是关于这问题的教义部分,且留待将来会议解决。
  这十四条只表示会议会员的私人信念,而并无法定权威,但它增进了旧天主教,东正教,和安立甘会中间的谅解,并为将来三教会更进一步的友谊和相通,确立了基础。
  参考书
  Scarth, The History of the Old Catholic and Kindred Movements, p. 118.
  Schaff, op. cit., Vol. Ⅱ, pp. 545-551.
  Theodorus, The New Reformation, A Narrative of the Old Catholic Movement, pp. 233-275.

  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十四条
  我们同意:那将“和子”插入尼西亚信经中的办法,乃是不合法的,为求将来的和平和合一起见,全教会应郑重地斟酌是否可能恢复它原始形式,而不牺牲它在如今西方的形式中所表现的真教义。
  第一条 〔正典与旁经〕
  我们同意:旧约旁经不能像希伯来正典中的书同样列于正典。
  第二条 〔圣经原本和译本〕
  我们同意:圣经译本不能有高过原本的权威。
  第三条 〔方言圣经的应用〕
  我们同意:禁止念诵方言圣经,不能算为合法。
  第四条 〔方言礼拜仪式〕
  我们同意:礼拜仪式应用人民所懂的方言,通常是更为合适的,并且是符合教会的精神的。
  第五条 〔因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称义〕
  我们同意:因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而非因没有仁爱的信心,是人在上帝面前称义的方法和条件。
  第六条 〔拯救非由功德〕
  拯救不能由“相当功德”而获得,因为上帝所应许的拯救所有无穷的价值,乃是人的功德所具有穷的价值望尘莫及的。
  第七条 〔多余善功〕
  我们同意:多余善功(opera supererogationis)和圣徒功德库(thesaurus meritorum sanctorum)的教理,即圣徒满溢的功德能由治理教会者或有善功者本身转达于别人的教理,乃是虚构的。
  第八条 〔圣礼的数目〕
  一,我们承认将圣礼规定为七之数,首先是在十二世纪,于是由教会加以采纳,这并不是从使徒或初期而来的遗传,而是神学思考的结果。
  二,罗马教会神学家(例如伯喇尔明Bellarmin)承认,而我们与他们也一同承认,洗礼和圣餐是使我们得救的主要圣礼(principalia, praecipua, eximia salutis nostrae sacramenta)。
  第九条 〔圣经与遗传〕
  一,圣经既被认为信仰的首要准则,我们便同意真实的遗传,即一部分藉口,一部分藉文字,由基督和使徒所交付教理未中断的遗传,也是教训历代基督徒的一个有权威的源本。这遗传一部分是在那些从原始教会一脉相传的伟大教会的公意中找着的,一部分也是用科学方法从各世纪的文献中搜集而来的。
  二,我们承认英国国教和从她而出的教会,都维持了不断的主教统绪。
  第十条 〔童女马利亚无原罪受胎说〕
  我们拒绝罗马的新教理说有福童女马利亚无原罪受胎,因其违反首十三世纪仅以基督无罪受胎的遗传。
  第十一条 〔公开和私下认罪〕
  我们同意:在会众或神甫前的认罪,以及掌管钥匙之权,已从原始教会传给了我们;我们应该免除掉诸般弊端和强迫,而将它保存在教会中。
  第十二条 〔宽宥〕
  我们同意:“宽宥”只限于教会本身所加的处罚。
  第十三条 〔纪念死者〕
  我们承认:对已死信徒的纪念,即呼求基督的恩典更丰富地加给他们,已从原始教会传到了我们,并是应保存在教会中的。
  第十四条 〔弥撒〕
  一,教会举行圣餐,并不是将基督在十字架上只一次所献的赎罪祭重新献上。但它有献祭的性质,因它是此赎罪祭恒久的纪念;又是基督为拯救得赎者而有的一次牺牲在地上的代表。照希伯来书(9:11,12)所说,这牺牲是由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的基督在天上继续献上的(9:24)。
  二,虽然圣餐涉及基督的献祭有如此的性质,但它也有一种神圣宴会的性质,藉此信徒领受主的体血,彼此相通(林前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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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十四条  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十四条乃是由旧天主教,东正教,和安立甘大公会派人士,即在罗马天主教以外,凡承认圣经和古代未分裂教会的遗传为有权威的教会人士,第一次共同规定大家所信守的教理而产生的。它的目的不是预备将来教会趋于并合,而是建立在基要教理上的同意,预备将来教会彼此相通。它抗议罗马天主教的错误教理,而在此点上是颇近于复原教的;但它并不如后者一般要越过古代大公教会教理,以求达到使徒教会的活水源头――上帝所启示的圣经。  这十四条登载于路斯教授用多另额尔博士名义所编关于一八七四年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的报告中,而由美国教会史家沙夫(Philip Schaff)转载于其巨着基督教信经(Creeds of Christendom)中,并由他给每条加上标题。它原是用英文写的,会后由编者译成德文,并由多另额尔加以修订批准;但英文本仍是原本。  圣灵从出问题既是东方教会和西方教会分裂的主要问题,所以在十四条文之先有一段文字表示对东正教让步,承认往昔将“和子”一辞加入原来的尼西亚信经的办法,乃是不合法的;但是关于这问题的教义部分,且留待将来会议解决。  这十四条只表示会议会员的
私人信念,而并无法定权威,但它增进了旧天主教,东正教,和安立甘会中间的谅解,并为将来三教会更进一步的友谊和相通,确立了基础。  参考书  Scarth, The History of the Old Catholic and Kindred Movements, p. 118.  Schaff, op. cit., Vol. Ⅱ, pp. 545-551.  Theodorus, The New Reformation, A Narrative of the Old Catholic Movement, pp. 233-275.  旧天主教波昂协合会议十四条  我们同意:那将“和子”插入尼西亚信经中的办法,乃是不合法的,为求将来的和平和合一起见,全教会应郑重地斟酌是否可能恢复它原始形式,而不牺牲它在如今西方的形式中所表现的真教义。  第一条 〔正典与旁经〕  我们同意:旧约旁经不能像希伯来正典中的书同样列于正典。  第二条 〔圣经原本和译本〕  我们同意:圣经译本不能有高过原本的权威。  第三条 〔方言圣经的应用〕  我们同意:禁止念诵方言圣经,不能算为合法。  第四条 〔方言礼拜仪式
〕  我们同意:礼拜仪式应用人民所懂的方言,通常是更为合适的,并且是符合教会的精神的。  第五条 〔因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称义〕  我们同意:因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而非因没有仁爱的信心,是人在上帝面前称义的方法和条件。  第六条 〔拯救非由功德〕  拯救不能由“相当功德”而获得,因为上帝所应许的拯救所有无穷的价值,乃是人的功德所具有穷的价值望尘莫及的。  第七条 〔多余善功〕  我们同意:多余善功(opera supererogationis)和圣徒功德库(thesaurus meritorum sanctorum)的教理,即圣徒满溢的功德能由治理教会者或有善功者本身转达于别人的教理,乃是虚构的。  第八条 〔圣礼的数目〕  一,我们承认将圣礼规定为七之数,首先是在十二世纪,于是由教会加以采纳,这并不是从使徒或初期而来的遗传,而是神学思考的结果。  二,罗马教会神学家(例如伯喇尔明Bellarmin)承认,而我们与他们也一同承认,洗礼和圣餐是使我们得救的主要圣礼(principalia, praecipua, eximia salutis nostrae sacramenta)。  第九
条 〔圣经与遗传〕  一,圣经既被认为信仰的首要准则,我们便同意真实的遗传,即一部分藉口,一部分藉文字,由基督和使徒所交付教理未中断的遗传,也是教训历代基督徒的一个有权威的源本。这遗传一部分是在那些从原始教会一脉相传的伟大教会的公意中找着的,一部分也是用科学方法从各世纪的文献中搜集而来的。  二,我们承认英国国教和从她而出的教会,都维持了不断的主教统绪。  第十条 〔童女马利亚无原罪受胎说〕  我们拒绝罗马的新教理说有福童女马利亚无原罪受胎,因其违反首十三世纪仅以基督无罪受胎的遗传。  第十一条 〔公开和私下认罪〕  我们同意:在会众或神甫前的认罪,以及掌管钥匙之权,已从原始教会传给了我们;我们应该免除掉诸般弊端和强迫,而将它保存在教会中。  第十二条 〔宽宥〕  我们同意:“宽宥”只限于教会本身所加的处罚。  第十三条 〔纪念死者〕  我们承认:对已死信徒的纪念,即呼求基督的恩典更丰富地加给他们,已从原始教会传到了我们,并是应保存在教会中的。  第十四条 〔弥撒〕  一,教会举行圣餐,并不是将基督在十字架上只一次所献的赎罪祭重新献上。但它有献祭的性质,因它是此赎罪祭恒久的纪念;又是基
督为拯救得赎者而有的一次牺牲在地上的代表。照希伯来书(9:11,12)所说,这牺牲是由如今为我们显在上帝面前的基督在天上继续献上的(9:24)。  二,虽然圣餐涉及基督的献祭有如此的性质,但它也有一种神圣宴会的性质,藉此信徒领受主的体血,彼此相通(林前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