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学者们研究保罗神学,有人从智慧派背景着手,5也有人从犹太背景解释。6根据保罗的生平而言,他一方面是纯粹的犹太法利赛门的人(腓三1至6),另一方面又出生于外邦之地(徒廿一39,廿二3),认识一些希腊哲学思想(徒十七28),7而且长期做「外邦人的使徒」(加一6,罗十一13,提前二7),我们若在他教训中发现希腊或犹太的背景,实在不足为奇。但是,论及背景影响,我们则不应忽视他是基督徒的事实。在加拉太书,我们清楚地看到,他有浓厚的犹太背景(加一13至14);但是,他若仅仅是犹太人,就不会是传讲因信称义而受逼迫的使徒保罗了(加五11)。在腓立比书,他也提到心目中最要紧的,并不是犹太背景,而是作为一个基督徒所相信的耶稣基督(腓三4至8)。因此,从基督的教训以及初期教会传统信仰的角度去了解使徒保罗,是最有智慧的途径。
〖一、旧约的基本教训〗
任何人如研读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讲章(徒十三16至41),特别是保罗自己的书信,都会发现使徒保罗实在是承受了犹太教与初期教会的共同遗产,以旧约圣经作为教训的根据与基础。他经常引用旧约经文支持他的论点,8而且在字里行间表示他接受了旧约的一些基本教训。
在罗八18至21,使徒保罗说:「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在保罗书信中,我们虽然找不到神创造的故事,但是在这几节经文上,我们却看到他读过创世记第一章,相信世界是神所创造的。而且由「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的」一句话中,保罗表示他也读到创世记第三章,知道世人始祖犯罪以后万物都被咒诅,而且他又把这咒诅的结局,与传道书的「虚空」连系起来。同时,他也知道在旧约中,除了创造、堕落的教训外,也记载了神救恩的应许,因为在保罗书信中,我们知道「万物脱离败坏的辖制」时,就是进入了没有死亡与罪恶的世界。
保罗书信中论及「原罪」的一段经文,事实上也表示他接受了旧约的记载:「罪是从一人人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在文脉中,使徒保罗所要谈论的,并不是罪的来源,而是以亚当犯罪堕落的结果与基督的恩典对比,强调神恩典的浩大。但这段经文除了证明保罗假定了旧约的事实,也显出他承受了旧约的基本观念。在讨论原罪的教义时,争论最大的便是「众人都犯了罪」这一句话的意义,有人以罗三23解释,认为保罗是说众人也都实际上犯了罪,也有人以遗传论解释,但最合理的说法,是以旧约的领袖观念解释;由于领袖与民众是一体的,作为亚当的后裔,众人都承受了他们的「领袖」亚当犯罪的责任与结果。9
同样的现象,在使徒行传保罗另两篇的讲章中也出现。在路司得的「临时街头布道」(徒十四15至17),保罗没有引用旧约的经文,但是,他所说的话却是满了旧约的教训,例如,神是「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上帝」,使人想到出廿11,诗一四六6的话;拜偶像被称为虚妄,这与耶利米的话一样(那二6);而按时赐雨、赏赐丰年等表示神的恩惠,也是旧约的教训(耶五24,诗一四五16,一四七8)。在亚略巴古的讲章中,我们看到保罗引用希腊哲学家的话,但是保罗所相信的神,实际上却是旧约那创造天地,不能以偶像代表,反对人拜偶像,也要按公义审判天下的主宰。只要有串珠圣经在手,我们不难发现旧约圣经中满了这些教训。10
特别值得一提的,便是使徒保罗在他书信中,多次表示他虽然传讲因信称义与神恩典浩大,却从来没有因此疏忽神公义的审判。在罗二5至6,他责备当时的犹太人说:「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同样的思想也出现在林后五10,保罗论及基督徒复活的盼望说:「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使徒保罗与阿摩司先知一样教导人,说神不会纵容他的选民,因此,在林前十一章,他也指出信徒忽略了神的恩典,必会「被主惩治。」(林前十一32)
〖二、基督与救恩计划〗
根据路加的记载,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讲论神与以色列人在历史上的关系时,曾提及了福音书的大纲──耶稣的降生、先锋、受害、死亡与复活(徒十三23至31)。11在他的书信中,我们也可看到他在哥林多传福音的基本内容:「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看……。」(林前十五3至7)12当他描述这信仰的内容时,特别强调是他自己「当日领受又传给你们的」;「领受」和「传给」两字,正是遗传传递的用语。虽然我们在使徒保罗的教训中完全找不到类似福音书中关乎耶稣基督生平事迹的记载——没有诞生的故事,甚至也没有复活的故事,保罗事实上是假定了信徒已熟知耶稣基督的生平历史,而且,在他的教训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保罗承受了初期教会对耶稣基督的认识,以耶稣基督的工作与身份作为救恩历史的骨干。
在保罗的教训中,我们可从几个现象清楚地看到他相信耶稣是一个历史人物。第一、当他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引用当代的信条,特别是证明信徒复活的盼望时,他并没有尝试「证明」耶稣的存在,乃是以耶稣的死而复活的事实去支持信徒复活的可能性(林前十五12至19)。其次,虽然保罗没有提及耶稣的生平事迹,却引用过耶稣的话(林前九14,十一23至25,七10,罗十14;徒廿35等)。13第三,他在罗一3,引用了当代教会的信仰,说:「按肉体说,〔耶稣基督〕是从大卫的后裔生的。」(参罗九5;提后二8)在加四4,他更提出耶稣确实是时空下的一个历史人物:「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参腓二7至8)。第四,他在书信中事实上曾强调耶稣基督无罪的生活(林后五21;罗八3),以及贫穷的生涯(林后八9)。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在保罗书信中,他着重的并不是耶稣的历史性、而是这历史上的耶稣的生、死、复活与信徒救恩的关系。但是,当他谈论耶稣生平的意义时,我们却又发现他运用了初期教会对耶稣基督的两个称呼,表达出新约中救恩历史的基本结构。
在保罗的教训中,我们发现他很喜欢称耶稣基督为「神的儿子」。根据加四4、这儿子的身份并不是在降生之后才得到的,而是在降生之时,他已经是神的儿子——也即是说,耶稣称为神的儿子,事实上是降生之前的事。14这儿子的身份有两个基本的含意,第一、他是神的荣耀与形像的彰显(罗八29;林后四4;西一15)。15由于「神的儿子」事实上是「与神同等」(腓二6),保罗论及他的降生,便以「虚己」与「爱」来表达(腓二7;林后八9;罗五8)。
另一个保罗喜欢用的称呼,是「主」。这名称显然早已在亚兰语的教会通用了(参林前十六22)。16在保罗书信中,原也可用来称呼一般有权柄的人(林前八5)及主人(罗十四4),但是在罗十9至13,保罗与彼得一样(参徒二21、36),认为「主」耶稣基督便是约珥书中那要统管万有的王——主耶和华。17根据腓二9至11、罗十9、徒十七31,我们可以说这「主」的身份是耶稣基督复活之后得到的尊称。但是,他完全统管宇宙之时,却是在末期再来与复活之后(林前十五23至28,帖前三13)。
将上述经文的教训综合起来,我们可以用下面的简图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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