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文集
虽然使徒保罗一生曾写过数以百计的书信,但却只有十三封书信才被纳入为正典,确认为有神权威的印证。这两封给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书信,是使徒保罗在四十六岁时撰写的,大约在他悔改归信主十六年之后才写成的。他写信的时候在哥林多,正踏上他的第二次宣教征途。这两封私人亲密的书函都是写给帖撒罗尼迦教会,在聚会中向会众公开宣读,当中大部分信徒都是经由保罗在事奉中亲自带领归主的(徒十七1-10)。当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二十八节提及每天「为众教会挂心的事」而经常负上重担的时候,其中重担之一无疑就是他撰写书信的工作。保罗所撰写的大部分书信都是他口述,由其他人代为执笔写在书卷之上的,若那封信太长,便得把数卷纸张连在一起而成。当那封书信写成以后,保罗通常便会最后加上问候语和他的亲笔签名(帖后三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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